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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线上演出,能挽救30%上座率的剧场行业吗?

2020-03-17刘阳

歌剧 2020年6期
关键词:演艺音乐剧剧场

刘阳

新生态:没有演出的演出市场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国内的剧场自今年的2月下旬开始全面关停。到5月份,新的政策开始允许室内演出场所尝试恢复经营,但是从出于安全考虑的30%封顶的上座率限制,到观众对走进剧院所冒的健康风险评估,使得剧场行业真正意义上的复苏还遥遥无期。

在这种情形下,长期驻扎在剧场的音乐剧演员们纷纷考虑开拓新业务。一时间,线上演艺活动成了疫情期间,剧场同行们最重要的曝光形式。不但参与者众多,对这个新现象的讨论和思考,也成为近期行业内外的热门话题。

实际上,演员参与直播或视频平台的活动,并非疫情后才出现的新现象。据我所知,此前相当长的时间里,不少舞台剧演员就通过直播/短视频平台开展业务。这些业务并不会与剧场表演的工作产生太多交集,更多是以业余爱好,或线上副业的方式进行着。同时,剧场消费群体和直播平台消费群体之间,也未见明显的交集。

疫情出现后,新的现象逐渐显露出来,构成了一个疫情下的“没有演出的演出市场”的新生态。剧场关停造成的对观剧消费的需求,逐渐成为一场大讨论,尤其是以剧场观众以及潜在观众的线上参与讨论为最大特点。近年来,随着国内外演出市场的逐渐活跃,进入剧场观看演出这种历史悠久的活动,一转眼成了一种具备当下特色和话题感的娱乐方式。尤其是几档取材自戏剧表演,尤其是喜剧和音乐戏剧领域的综艺节目的热播,更是把剧场演出这一形式提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热度。新观众走进剧场体验现场演出,也就此成为一个高速增长的需求。由于电视和新媒體传播的特点,一些具体的热门剧目关键词,或是热门演员的在场与否,成为带领这一需求的最直接因素。而线上演出的互联网属性,对于这些层面需求的满足,无疑是具备一些先天优势的。

第二个现象是,疫情造成的剧院关停,使得线上演艺业务,被赋予了某种默许的“行业合法性”。我们知道,一般情况下,出于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绝大多数剧院演出的内容不会随意在大媒体或新媒体平台上大规模展示。但在疫情暴发、剧场关停的前提下,剧场演出失去了表达的默认媒介,且“网络分享影响票房”等因素暂时也不再有效。这使得剧场人主动开始寻求线上平台的内容分享,以及可能盈利的线上业务。

第三个现象是,音乐剧演员以剧院关停为启发,开始将自身品牌、形象和影响力塑造的核心渠道,从线下的剧院舞台逐渐转移到线上平台。在以往的情形中,音乐剧演员常常将自己视为作品的传达者,活跃在剧场、舞台。疫情导致剧场关停后,我们能看到越来越多的演员在自己的客厅、卧室开启了直播,以与剧场表演完全不同的朴实风格继续同外界互动。这类活动很容易被视为演员个人对突然停止的剧院工作的一种代替和补充,但这种看法是否准确,其实还有待更全面的考虑。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百老汇西区音乐剧演员的工作方式基本是主演替补制度,一周甚至会有多至8场演出,成功的作品至少可以不间断地演出超过一年以上。也就是说,这些演员一年至多可以完成400场左右的剧场作品演出。而国内的演出市场在繁荣程度上与上述地区不可同日而语:不依赖票房回收成本的演出项目往往不会超过5场演出,商业演出的排期往往在1至2个月,大多数制作会选择更受本地市场欢迎而被广泛沿用的平行多组主演制度。随之而来的结果是:即使不考虑疫情的影响,国内的音乐剧演员在舞台上和观众见面的机会也是严重不足的。每年能够作为主演参与超过50场话剧、音乐剧作品商演的演员,是一个为数不多的群体;能够到达百场的,更是寥寥无几。加上受疫情影响,停演周期中的3月-6月其实是国内制作类演出的淡季,因此,疫情到目前为止对演出机会的损失,客观上其实比我们想象的要少很多。

这次在疫情下音乐剧演员线上演艺活动大量出现的新情况,其实可以被看作是国内音乐剧演员群体长期工作量和曝光量不足的问题,在疫情这一突发事件的催化下,短时间内密集地暴露在大众视野下的现象。从这个角度去观察这一现象,我们也许能更准确地看待疫情下的线上演出活动本身,进而去思考这次疫情对音乐剧演艺人才这一群体的远期影响。

随着国内疫情的持续缓解,一些演出制作团队开始以目前的30%上座率政策为前提,进行了剧院复苏“战疫”的第一波“探险”。5月29日,上汽·上海文化广场举办了疫情暴发之后的第一场大型演出项目音乐剧集锦音乐会,并以纪念性的方式标题为《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九日》。我本人有幸在这次演出中登台表演。同一天同一时刻,在仅一公里之外的人民大舞台,中文版音乐剧《魔女宅急便》也正式启幕,开启了它的上海首轮公演。

我大概永远不会忘记那天从侧台缓缓走上文化广场观众厅20米宽的巨型舞台,被梦一样的光影和音响包围着,每一刻都像战斗一般用尽全力地展示出自己最好的表现。而面前隔排隔位的观众如绣片的针脚或散落的星斗一般注视着舞台,对每一个节目的鼓掌叫好也是一样用尽全力,仿佛是观众席那边也在为收复剧场这一失落已久的阵地而荣耀地战斗着一般。

没有什么可以与之相比。没有什么可以代替这一切。

这些重启的剧院演出对于演出行业的意义,绝不仅仅是剧场人在时隔一个季度之后再次于真实的剧场,为真实的观众献上作品而已。更重要的是,它们凿下了“没有演出的演出市场”这一寒冷生态的第一块坚冰,也标志着剧院行业复苏的第一声鹂鸣。在此之后,演出行业从被动停摆的状态,转为主动复苏的态势。虽然前述的现象和问题可能仍将在这个新形势下存在一段时间,但这些充满探索意义的项目也给了我们充分的信心,去期待线上以及线下的演艺活动,能够折射出更积极和能动的色彩。

新现象:线上演出产品的诞生

那么,如何看待个人主导的线上演艺活动呢。

首先,区别于剧场演剧这类依赖群体合作的艺术形式,直播节目的核心是围绕在播主本人身上的。线上直播所展示的内容,也主要是去展现播主本人所具备的演艺天赋和技能以及个人魅力。在此之外,播主本人的知名度也是吸引线上用户观看直播的重要因素,甚至可以超过博主所展示的才艺节目本身。在这个视角下,以传统方式走进剧院的音乐剧观众所同时具备的“看戏”和“追星”这一对很难割裂开的动机,在线上演艺这一方式中被意外地切分开来了。即使是最资深的观众,也很难在目前我们所看到的大部分直播节目中真正寻找到属于戏剧这一综合艺术所特有的审美愉悦。而另一方面,能够有机会观看熟悉的演艺明星,身处自家客厅或卧室这类私人空间,凭借简单的设备做朴素的表演,这种体验是以往所不常见到的。这也是我个人所感受到的线上直播表演最主要的魅力之一。

再有,直播节目在体裁方面,只能选取适合线上直播的品类。对于音乐剧演员而言,能够选择的表演就往往落到了歌唱之上。但是,抛开了戏剧情节和人物关系的演唱,实际上恰恰是失去了音乐剧这一体裁的艺术内核的。即便是选取了音乐剧中的曲目进行表演,我们最后看到的其实也并不是一个“音乐剧”的表演,而是一个音乐剧演员作为歌手的能力展示。在制作方面,因为有时间和物料等成本投入的考虑,使得无论是工作流程上,还是内容成品标准上,都很难摆脱简单朴实的风格和内容本身碎片化的特点。这都使得我们看到的音乐剧品类的线上演出,除了“表演人具备音乐剧演员身份”之外,其实和音乐剧演出很难再有更多共同点。

综上,个人化与碎片化,使得个人主导的音乐剧类线上演出很难脱离已有的演艺类直播,作为新的新媒体演出品类而存在。对于剧院关停后出现的观演需求,也很难以这种方式去满足。

但是我们也注意到,当下也出现了一些演出单位制作的、在线下演出场所表演的在线演出产品。其中不但有个人演唱会,也有较大型的拼台演唱会,甚至相对完整的戏剧或音乐剧作品。这些在线演出产品,是否能担当起演出行业在特别时期的替代性产品呢?这个问题的答案也难以直接回答,因为这种形式会遇到另外一些相当棘手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如果一个在线演出是在规范的剧场里进行,和现场演出一样使用乐队伴奏,有完整设计和制作的灯光、音响、服装、布景道具方案,虽然在客观的内容上与现场观演没有区别,但网络直播的观看方式决定了它与剧场艺术仍然是两个“次元”的存在。首先,决定观众视角的将会是现场直播的导播方案,哪里可以看全景或是特写的景别选择,以及进剧场选择不同座位造成的角度区别,对于叙事而言将是决定意义的存在,但恰恰是在線观众无法自己选择的。其次,直播平台在数据带宽方面的限制,也使得在线上终端的观看较之现场,必然出现视听质量的严重缩水。比起走进剧院观看的舞台演出,在线的大制作演出,在体裁上而言,将会离影视类项目更近一些。对于现场性与平台直播之间的矛盾,后面还会有更详细的讨论。

第二个问题是,这类大型直播演出的成本,将会是传统舞台制作的成本与拍摄/导播的成本的叠加,反而使得投入会远远高于同等内容的线下舞台演出。同时,现场直播要求在家中收看的用户,在规定的时刻以连续观看的方式度过整个演出时长,这使得“在线观看”这种居家娱乐方式所特有的舒适性和随意性被剥夺,但内容观看的质量却难以与电视节目或其他点播式观看的内容相比。也没有证据显示,剧场观众这一兴趣群体的体量会因为观看方式转到线上而发生变化。这一类演出产品在制作层面上将会面临的问题与挑战,也会越来越多地在实际正在制作和上线的项目中出现,我个人非常期待进一步了解这些项目所带来的解决方案和经验积累。

最后一个潜在的问题,是在法律和职业道德上的未决与挑战。由于疫情作为突发事件的性质,以及演出行业停摆对相关各方所造成的巨大压力,如我之前所说,存在一种对于这类项目的某种默许的“行业合法性”。但如果我们在讨论线上演出业务是否具有替代线下产业的可能性,是否可盈利,那么,线下剧场演出所面对的相关法律及道德伦理方面的问题,线上演出将同样需要面对。比如,目前的演出审批制度如何去适应线上演出业务。针对剧场演出的知识产权保护方案如何能在线上直播的形式中找到一套具有同等效力的规则,从而面对更加容易出现的未授权的拷贝和传播。另外还有一些约定俗成的职业道德层面的挑战,比如,现场演出中被认为是不道德的“假唱假演”,如何在更容易使用预录内容的数字传播中被限制?这些会在非常基础的层面上限制在线演出的可重复性,从而决定了这种形式是否能够为从业者带来可替代线下演出项目的收益。

新思考:线上演出可以代替剧场艺术吗?

说了很多有待解决的在线现场演出的问题,那么现在让我们做一个大胆的假设:如果上述大部分问题都能解决,那么,线上演出可以替代剧场艺术吗?

我目前给出的回答仍然是“不能够”——即使是短期的替代也不能够。理由简而言之:线上和线下的演出几乎可以被认为是两种不同的艺术体裁。现场演出有太多是在线观看难以代替的,而在线观看有太多是其他娱乐方式可以轻易代替的。现场演出所独有的体验有很多方面,这里只选取几点来讨论。

比如说,仪式感。对戏剧活动仪式感的讨论,可以追溯到戏剧诞生的源头。作为演员而言,工作日的生活节奏要以当天的演出作为根据。而对处于舞台另一端的观众而言,整个观剧的过程,从前往剧院的行程开始,到进入剧院开演前的流连与等待,到开演前关闭通信方式,落幕后挑选周边纪念品,在剧院后门堵一堵演员,到最后离开剧院和朋友聚餐讨论,整个过程都充满了其他兴趣爱好所难以提供的节奏感与充实感。如同远古的宗教仪式为参与者带来了生活的节律与安全感,去剧场观剧的仪式感层面上的一系列活动,也为戏剧观众提供了属于各自生活的一种安全感与确定性。这是在线观剧所无法获得的体验。

仪式这种来源于自个体的参与和身体力行的行为模式本身,可以引申到英语中“commit”一词。而这个词同时也用来定义“入戏”和“进入角色”这样的行为。这就引出了另一个剧院看戏的独特体验:现场感。现场感,或“身临其境”,并不仅仅意味着主体周遭的一切具备真实感,它更重要的意义是,处于这个周遭中的“自身”必须具备真实感。一些历史建筑级别的老式剧院,在舞台两侧会有供贵族观剧的包厢,算是一个经典案例:与其说那样的座位是为了观看,不如说是为了被观看。所有进入剧院的演员和观众,都无一例外地处于观看和被观看的位置,演剧的现场感由此而来。线上观看直播或是观看虚拟演出,想要去复现真实存在于同一个时空中的人与人之间的呼吸、心跳以及情绪张弛所带来的协律与共鸣,在目前还是难以做到的事情。

更现实的一点,个人家庭的娱乐终端设备,和剧院中动辄百万千万级别的灯光音响设备,以及集多年专业训练和经验打磨才能达到的演出技术部门的设计与调校,这两者之间的巨大的差距是难以忽视的。更不用多说在网络传输中所损失的各种细节。无论如何斟酌,想要以“替代”的思路来构思线上的演出形式,用以应对疫情对行业造成的影响,也许并不是一个特别可行的思路。

新机遇:线上演出的意义

虽然让我们去期待线上演出形式,能在疫情期间暂时代替,或者继承线下观剧活动的属性与功能,大概并不算是一个很现实的态度,但是线上直播的演出形式本身,仍然具有很多值得期待的可能性。

其中最重要的一點,大概就是为线下停摆的演出品类获取不间断的关注度。尽管以个人或非营利的运作方式去制作音乐剧类演出是一件非常有挑战的事情,但仍然能见到从业者以极大的热情去持续发声。这是非常值得敬佩的,甚至是具有冒险精神的尝试。因为在戏剧和音乐剧排练中,主创团队和技术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发挥出演员的优势,同时改善和隐藏他们的弱点和瑕疵。而在非常有限的条件下演出,表演者的优缺点就往往是一览无余的。在保持高水准演出的前提下,在线演出完全可以在剧院停业的现状下,继续为剧院笼络到新的潜在观众。等剧院恢复正常经营后,这些新的关注者将会成为剧院未来发展的重要力量。

线上演出为行业提供的另一个重要的意义是,它凸显了演员的个人经营与品牌发展的需求和重要性。国内的自由演员是音乐剧演出行业最重要的资源之一,也是近年来在整个产业发展略滞后的领域之一。而究其原因,正规的舞台演员经纪业务的空白首当其冲。疫情期间大量出现的音乐剧演艺相关的在线业务,在音乐剧艺术高度的层面上略为乏善可陈,但这个现象本身高亮出一个鲜明的课题,即音乐剧演员群体有大量的需求,以一个音乐剧演员的身份,去提升个人的品牌形象,以及推动相关的业务拓展。而这为音乐剧演员经纪领域,从目前以圈资源为主导动机的“签约艺人”形式,慢慢向着更专业的方向转变,在音乐剧舞台演出这一具体品类和细分品类内部,以提供和购买服务的思路,进行“经理”与“代理”等不同职能的进一步细化定义,以及相关规则的讨论。以此建立一个更完善、更公平、更利于制作方、艺术家以至音乐剧艺术和产业多方得以共同繁荣和良性发展的格局。

(本文转载自上汽·上海文化广场公众号“复兴中路5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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