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巩固外商投资中国的法律体系
2020-03-13郑重王正林
商业文化 2020年3期
关键词:企业
郑重 王正林



2019年以来,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规范外商投资管理,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于2019年3月15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法),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外商投资法将成为我国外商投资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对于構建我国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重构外商投资法律体系的要义
改革开放40年,尽管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外资三法”为基础,以相关部门法为配套,同时以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为补充的外商投资法律体系,但仍有必要从体系和制度上重构我国的外商投资法律体系,这是国际、国内经贸和投资形势发展变化的要求,更是我国外资管理制度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
我国的“外资三法”实际上是融商业组织法与外商投资法为一体的混合性立法,这些法律制度曾为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但是,随着我国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市场主体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随着内外资企业的一致性,“外资三法”已不适应新时代改革开放的要求,外商投资行为的促进、保护与管理也很难系统地在“外资三法”中实现。因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就要求“制定新的外资基础性法律,将规范和引导境外投资者及其投资行为的内容纳入外资基础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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