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假买假”现象法律探究
2020-03-13吴志远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 2020年7期
吴志远
(西北政法大学 陕西 西安 710000)
一、问题的提出
笔者以“知假买假”为关键词,在open law网站进行检索(数据来源时间截止于2019年10月30日,且含2019年1至10月的部分数据)。发现自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实施以来至2018年,相应的案件据不完全统计已由168件上涨至3992件,具有如此庞大数量和激增速度的此类案件早已不是个别现象而上升为整个社会不得回避的问题,是司法实践必须要妥善解决的问题。
那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处理是否为易事?是否已形成相应的标准以及统一的处理方式?就此问题,笔者以“知假买假”、“法院层级”与“知假买假”、“裁判结果”分别作为关键词进行了两次检索,发现此类案件的二审率将近50%,而在所有的裁判结果中支持(包括部分支持)率与不支持率也几近对半,这说明此类案件并不仅是数量多,且在法院的实际处理中亦是难事,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在不同法院甚至是同一法院不同法官手中屡见不鲜,这势必有损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数据的援引足以充分说明“知假买假”现象的普遍性、复杂性以及解决的困难性。在此现象如此频繁发生的情形下,难以解决的原因是什么?我们应该怎样有效的解决此现象?此即本文试图探讨之问题。
二、“知假买假”存在的主要法律争议
自“知假买假人”这一群体出现以来,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其行为的争议便一直存在,尤其是“知假买假人”的定性、欺诈的认定引发了诸多的关注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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