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个人所得税改革
2020-03-13宋春霞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 2020年9期
宋春霞
(重庆理工大学 重庆 400054)
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的所有税种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其地位仅次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属于第三大税种;我国虽然一直到1980年才建立起个人所得税制度,已经充分证明了个人所得税的来源已久。个人所得税一直发展到现在,已经经历了数次改革,每次改革都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充分证明了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必要性。
一、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概述及改革背景
个人所得税作为中国的主要税种之一,它的内容必须顺应时代的发展,满足当下人民群众的需求,做到与时俱进。
(一)个人所得税改革概述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在1980年正式建立,从建立到现在,经过了大大小小的七次修改:分别在1993年、1999年、2005年、2007年、2011年以及2018年,进行文法修正;其中,2018年的改革幅度最大,这次改革是所有改革中程度最大的,是一次创新性的改革:第一,提高了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扣除标准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了每月5000元;第二,在综合征收范围中,新增了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征税;第三个就是,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6项专项附加扣除,分别是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以及住房租金支出等。这几项措施大幅降低了居民税收负担,因此,2018年的改革是意义最大的一次改革。
(二)个人所得税改革背景
中国之前实行的个人所得税制是一种分类个人所得税制,就是将居民的所有收入进行分类,然后扣除相关费用后,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计算,也就是说纳税人主要通过“分类征收、各个清缴”的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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