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背景下民营医院发展模式及其政策规制述评
2020-03-13刘蔓菁卢潇琴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 2020年9期
高 翔 刘蔓菁 卢潇琴
(广州医科大学 广东 广州 511436)
新医改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9年3月17号向社会公布,其内容是有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主要内容分为六个部分,包括:其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对其重要性、急迫性和艰巨性须要充分认识;其二、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之中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以及总体目标须要不断深化;其三、完善医药卫生四大体系,全面覆盖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得以建立;其四、保障医疗卫生体制的有效和规范运转须要完善体制和机制;其五、力争短期获得明显进步,大力推进五项重点改革;其六、使得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得以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医改以来我国民营医疗卫生产业得以巨大发展,但也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在深入反思中寻求进一步的政策优化和管理完善。
一、新医改以来民营医院迄今发展模式
自2009年新医改颁布和实施以来,我国民营医院主要呈现以下发展模式:
(一)按经营目的分类,可划分为营利与非营利性民营医院。
1.营利性医院在于盈利,经营属性类同企业,投资人享有投资收益。
2.非营利性医院立足于社会效益,经营收益不能由投资人分红,只能用于医院后续滚动发展。
(二)按医院经营科目分类,可划分为专科特色和综合性民营医院模式
1.专科特色医院,专注于一个或有限几个医学分科的医院。
2.综合性医院,提供全方位医疗卫生服务的医院。
(三)按资本性质分类,可划分为公私合营、中外合资和企业投资模式
1.公私合营模式:以提供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为目的,将政府与私立医疗机构拥有的多种合作资源整合起来,建立起服务人民群众健康的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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