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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区块链技术+智慧法院”

2020-03-12李延珍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 2020年10期
关键词:审判区块法院

李延珍

(西北师范大学 甘肃 兰州 730070)

一、“区块链技术与法院”的融合

在互联网时代的背景下,信息技术的发展可以说是层出不穷,当今流行的区块链技术,为司法的进步提供了一种新型的发展理念。该技术是利用云计算、AI、大数据等前沿科技深入研究和融合下的一种创新。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全面推广与应用,如今,更多的学者开始转变研究视角,包括在法律界学术研究者们更倾向于结合信息技术创新理论成果。区块链技术的热潮,为法律及法律行业的创新和进步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挑战。该技术主要用于记录已有数据,通过层层智能分析,明确权利归属并强制执行决策,建立起一种去中心化的功能共识机制,该机制在无需外部强制的情况下,创造出一个相互牵制且信赖度高的司法环境,为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提供客观、明晰的审判流程,使法官在裁判时尽可能地减少因主观因素带来的裁判失误,同时这也能让当事人在很大程度上信赖裁判过程服从判决。由此,在科技化社会的今天,法院作为不偏不倚的中介机构,以技术作为“信任机器”来代替中介机构,不失为消解怀疑的一条路。

二、区块链技术在法院的应用

(一)区块链技术与电子存证

区块链技术是以比特币为原型发展而来,链上的节点信息与链下司法信息系统的融合为法院在电子存证方面带来极大的便利。利用区块链技术“不易篡改”的特点,只要掌握了各链百分之五十以上节点的准确度,就可以营造一个直观而又安全的环境。比如,法院的案件卷宗、裁判文书、保密性文件等将会处于一个安全的空间中,解决了“存”与“证”的难题。由于,区块链技术背后是大数据的整合分析,故该技术自身就携带征信高的特质,这对于争议双方无疑有利。“杭州互联网法院区块链存证第一案”是全国首例以区块链技术进行存证的民事案件,且以判决的形式对以区块链技术应用存证的电子数据的证据效力予以了确认,对依靠区块链技术所形成的电子证据的审查内容进行了说明,该案标志着区块链存证在司法领域获得认可。由此,区块链技术在存证方面逐渐成为法院庭审的重要技术,提高审判效率也不言而喻了。

从区块链技术在诉讼存证、认证的完善路径来看,可以作以下分析。首先,电子数据在我国相关立法方面是比较零散的,已有的法律法规对于电子数据的规范也尚未形成完整的体系,缺乏电子数据方面的单行法律。就电子存证而言,如《上海市网络借贷电子合同存证业务指引》,《民事诉讼电子数据证据司法审查细则》等文件,虽然对电子数据存证也做了相关规定,但其均无法律效力。因而,电子存证技术在法律层面缺乏规制,且由于已有的规制内容较为分散且层级不高,就直接导致了在诉讼中电子数据适用的困难,作为新兴存证方式的区块链存证技术在认证方面更是如此。因此,要想将新技术引入司法还要加大立法方面的规制,使电子数据与区块链技术在制度层面得到保障。如在建立区块链存证、认证的配套制度时,可以让专业人员在区块链存证方面提供专业技术及鉴定意见,避免纯粹依赖信息技术存证的僵化局面;结合区块链技术便捷高效的特质,将其适配在司法审判中,提升司法公开与深度监督力度,让法院对裁判数据和区块链网络实施同步监督,对审判执行过程形成系统的监督体系,这样会减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产生的质疑。但要想很好地将区块链技术和法院工作得到完美融合,必须严格执行每一个环节。区块链技术引入法庭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区块链技术为法院的审判和执行带来的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我们应在抓住机遇的同时,要创新思路、迎接挑战。

(二)区块链技术与智慧法院建设

区块链技术在法院的应用,标志着现代科技的进步与法院建设趋于融合,作为新时期具有颠覆性的新科技,区块链技术在传统法院审理的原型之下,给人民法院在审判方面增加了高效便捷、降低司法成本的优势。探索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尤其是智慧法院建设方面的运用,是推动人民法院科技化与信息化建设的必然产物。将数据和技术为作为核心力量是智慧法院未来的发展方向,该技术的应用将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传统司法工作模式的限制,加强现代科技与司法的融合。区块链技术的透明性与私密性、中立性、可追溯性等,使区块链传输的执行信息具有了高度的可靠性,这有助于解决我们执行难的困境。我们预测,在区块链技术逐渐走向成熟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区块链+调解”、“区块链+送达”“区块链自动生成裁判文书”等智能化的司法局面,通过该技术来简化法院冗杂的审判流程,可以更加鲜明地展现智慧法院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的形象。

面对智能化审判模型的出现,新技术在应用中也会暴露出其不足。区块链的核心特征是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和可追溯性,其直接结果是形成一种去中介的、无须任何积累的信用范式。而此种新型信任机制,相较于传统的审判过程,降低了法院在案件中的参与度,将会减少法院对具体案件的掌控力与审判权威,这对司法审判的公信力有一定的冲击。区块链技术现处于趋向成熟的过程,现有技术的应用不但面临新型信任机制构建、主导权再分配的问题,更面临数据来源、算法算力和人才缺失等现实难题。技术的实际运作还需专业人员的操作,目前我们缺乏高效应用该技术的人才,缺乏司法人员对新技术的培训,还缺乏相关制度保障。故加大司法与技术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是目前的任务,当区块链研究与应用型人才储备到一定程度时,我们才能将法律与技术展开应用,以快速有效的方式解决问题,来助推我国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实现我国司法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三、“区块链+智慧法院”之构想

(一)区块链技术与数据共享

智慧法院是人民法院在充分利用先进信息化系统,支持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基础上,实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组织、建设和运行形态。可以认为,智慧法院是建立在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基础之上的兼具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特点的人民法院信息化体系。未来应加大区块链技术适用电子证据搜集机制,实现数据共享,例如通过区块链技术重构电子证据收集系统,使法院网络运行中对各节点按一致算法对载体层、网络层所感知收集的网络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并分散保存在网络中,通过大众传媒或者广播降低电子数据存证的成本,提升证据保存的效率,从技术上限制证据有利方对数据的伪造或篡改,使原始搜集的数据得到固定保存。另外,在案件流程化管理方面,法院可为当事人提供从个案到全案的一站式服务。申请方直接通过一个操作系统来了解掌握案件流程和发展进度,亲历对案件的提交、修改、撤回、执行等操作,方便双方当事人对案件进行自主管理,带来物力资源的节省。在智慧化的发展进程中,作为推动智慧城市建设主力军的物联网和运用智能合约进行自动执行的区块链及人工智能都是智慧化的技术“法宝”,智慧法院建设需要融合这些技术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区块链的发展魅力已逐步得到广泛认可,其应用将会拓展到社会各个领域,司法领域更是如此。我们应挖掘区块链的司法价值和司法实践功能,充分利用该技术特性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应该优化整合数据规模,应当主要聚合法院、检察院、仲裁、公证等部门建构司法内部共享链,形成多方可查、中立可信的数据储存空间。向广大民众开放实时公开、快捷高效的公众服务环境,既方便民众的多元化使用需求,又能够有效地提升数据样本服务的多样化。

(二)区块链技术与司法政务建设

司法政务建设是人民法院司法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对于强化法院管理还是对于现实司法公正都具有重要意义。要想有一个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和科学的管理动态就必须跟上现代信息技术的步伐,高科技的手段对于司法政务管理来说是一盏明灯,他可以大大提高政务工作效率,减少工作成本。很明显,以数据和技术为核心驱动力是智慧法院未来的发展方向。通过区块链技术使智慧法院在政务管理方面形成自动化管理、自动化办公、自动化分析;通过区块链技术数据分析,将原本杂乱无章的案件卷宗变得整洁有序;通过信息网站快速接收到民众反馈意见和评论,达到以人为本、服务人民的根本要求,此乃未来司法政务管理的理想状态。为了满足法院信息化、智能化的需求,我们须满足两方面的要求,一是加大培养高素质的技术员。这不仅要从司法队伍当中加大培养,还要对应用区块链技术的专业人员加强训练,使其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操作功底;二是在硬件设施上必须建立比较完整的局域网,实现智慧法院内外联合,通透监督的效果,通过加大线上技术的应用,提高政务管理质量,全面提升审判工作的智能化水平。可以预见,区块链技术运用必然对智慧法院各方面建设尤其是数据库系统的整合与提升带来革命性的变化,可以克服传统信息系统数据易泄密丢失、数据传递过程复杂、速度缓慢、错误率高等弱点。加强实现互联网与审判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结合区块链的具备的特性,使通过区块链传输的执行工作的数据信息具有高度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打造一个安全度高、信任度深的内外数据流通环境,实现司法政务服务能力指数级的变化,为我国司法政务的建设注入新的力量。

综上,以科技的力量推动我国智慧法院的建设,完全迎合我国司法改革的趋势,积极拥抱科技创新的发展,及早开展顶层设计、深入融合司法领域的研究、大胆进行试点创新,着重培养现代科技与司法素质复合型技术人才,使法院建设方面既能保留传统审判模式的优势,又可结合区块链技术的特质,让智慧法院的工作开展更具专业性和高效性,使区块链技术在当下社会生根发芽,让人民群众对于司法改革与智慧法院的建设更具获得感、幸福感、成就感。

注释:

① “北京互联网法院第一案”也被称为“抖音短视频”维权案,该案于2018年12月26日宣判

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意见(法发[2017]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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