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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之羞的伦理意涵
——舍勒、梅洛-庞蒂与施密茨的羞感思想及其比较

2020-03-12汤波兰

甘肃理论学刊 2020年5期
关键词:舍勒庞蒂梅洛

汤波兰

(长江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荆州 434023)

西方哲学中关于“身体”(肉体)与“灵魂”(心灵)的分割由来已久,苏格拉底曾言:“唯独真正的哲学家……他们探索的课题,就是把灵魂和肉体分开。”[1]18从古希腊时期开始,整部西方哲学史几乎就是一部灵与肉的对抗史——灵与肉的矛盾一直无法得到调和。大致而言,西方哲学主流(尤其是进入近代之后)走的是一条“扬灵抑肉”的路线。哲学家们通常认为,身体的感觉不具有真实性,因此,在否定感觉真实性的同时,身体连带受到了贬抑、敌视,消除了超越性的精神意义,成为只待规训和征服的对象。受这种身心二元对立论的影响,“身体”也被长期放逐于伦理思考的边缘地带,属己的、感性的、易朽的“身体”成了低下欲望的代名词,背负上了“伦理上的原罪”(与基督教教义不谋而合)。在大多数伦理学家眼中,“身体”既不具有普遍性的伦理价值,也不能担当建立普遍性伦理的逻辑基础。直到尼采,才开始挑战和颠覆这一论断。尼采对“身体”唱出了一曲曲赞歌:“要以肉体为准绳……因为,身体乃是比陈旧的‘灵魂’更令人惊异的思想”[2]32;“灵魂不过是身体上的某物的称呼,……所谓‘心灵’者,也是你身体的一种工具”[3]27,“身体”非但不是“伦理的原罪”,相反,是至高无上的伦理原则,只有身体感觉才能触摸到生命的本真,只有建立在身体感觉之上的真理才是真理。海德格尔指出,虽然在尼采那里,人的身体感觉被还原到动物性,而“动物性的生存仅仅是身体化的,它就是权力意志”[4]12,但尼采的确让人看到了从“身体”出发去探讨伦理问题的可能。受尼采“灵魂为身体上的某物”观点的启发,三位现代西方哲学家——舍勒、梅洛-庞蒂与施密茨,结合对羞感的探究,对“身体”进行了深入思考,从多方位展示了“身体”的丰富质态,挖掘了“身体”的伦理意涵,进一步开敞了身体伦理学的论域。

一、身体之在与羞感

羞感是一种属人的、普遍的情感现象。然而,自古以来,哲学家们却很少重视“羞”的问题,去追问“羞”对人究竟意味着什么。在20世纪之前,只有亚里士多德对羞感有着明确的问题意识,做过专门但难称系统的论述(《尼各马可伦理学》第四卷第九节与《修辞术》第二卷第六节)。就此而言,舍勒的开创性探索无疑具有特殊的意义。在西方伦理学史上,舍勒对羞感做了最为出色的考察,有专文《论害羞与羞感》。舍勒的这篇论文(虽然并未完成)详述了羞感的本质、发生机制及其表现形式,并从中得出了一系列重要的结论。舍勒将羞感区分为身体羞感(或称为“生命羞感”)与灵魂羞感(或称为“精神羞感”)两种类型,并重点讨论了身体羞感。舍勒对羞感类型的区分以及对身体羞感的讨论,都建立在他对“身体”的独特理解基础上。这一理解为突破传统身心二元论提供了可能,也预示了后来身体伦理学(在梅洛-庞蒂与施密茨那里)的发展。

“身体”是舍勒哲学的重要主题,更是其情感现象学的起点。在《伦理学中的形式主义与质料的价值伦理学》一书中,舍勒就“身体”给出了一种现象学解释,由此出发,对传统身心二元论(尤其是笛卡尔的学说)进行了认真清理,并与之划清了界限。在舍勒那里,“身体”与“躯体”是被严格区别开来的:“身体”与“躯体”虽同属于对象领域,但“身体”不是可见或可触的对象,而是内在感觉的对象,“躯体”才是一种外在性的可见或可触的对象。舍勒说:“正常的羞感常常阻止那种‘肢解’和那种将性器官当作身体现象与身体部件的外在把握。”[5]196“身体羞感”中的“身体”就是这种超越了“躯体”意义的“身体”。“身体”包括了“身体躯体”(大体上等同于传统所讲的“身体”)与“身体心灵”(大体上等同于传统所讲的“灵魂”)两方面的属性。“身体躯体”与“身体心灵”虽有差异,却是同属于“身体”(同一个生命有机体)的在体性要素,具有同一的在体结构,“生理的和心理的生命过程是严格地同一的”[6]42。从“身体”本身来看,“身体躯体”与“身体心灵”不是两个可以相互分离的对立实体,它们“只不过是对同一个生命过程进行观察的两个方面”[6]42,且“身体心灵”与“身体躯体”并非“源初现象”,它们都奠基于对“身体”直接的总体把握,也就是说,“身体”不是通过“身体心灵”或者“身体躯体”分别被给予的,而是作为一种先行的特殊质料——奠基性的同一整体——被给予的,“正是这个奠基性的基本现象才是严格意义上的‘身体’”[7]584。

对于舍勒而言,“身体”是躯体与心灵、生理与心理的统一,可以等同于“生命”。通过对“身体”的重新定义,舍勒破除了“身心对立”,也推翻了传统的身心二元论:“身体”(躯体意义上的)和“灵魂”不是如笛卡尔所说的两种实体,它们的关系也非对立的。从表面来看,舍勒似乎接受了西方哲学身心二元的传统划分。但是,在舍勒那里,身心关系至少包括了两个层次,而且两个层次上的“身”“心”都是统一的。在第一层次上,身心关系涉及的是生理(身体躯体)和心理(身体心灵)之间的关系,二者“在结构规则和它们流逝的节拍中,从现象看去是完全同一的”[6]42,它们最后统一于“身体”(同一生命体),或者说,此时的“身体”是“有心灵的躯体”。第二层次的身心关系是“有心灵的躯体”在精神层面的延伸,涉及的是生命(在同一身体基础上)与精神的关系。根据舍勒的分析,生命与精神也是统一的,其统一的形式即“精神生命化”与“生命精神化”,“‘生命’与‘精神’……是互为依托的:精神把生命理念化;而只有生命才有能力把精神投入到行动中”[6]66-67。必须指出,舍勒的“精神”概念,其内涵要大于传统的“灵魂”概念:“灵魂”仅仅是指“身体心灵”,“身体心灵”不是独立的实体,而是与“身体躯体”相对的生命表现,是属于身体的心理现象;“精神”则不仅是一种心理现象,还包括情感、理性等等,“精神”要高于“灵魂”。对于舍勒来说,真正的身心关系是生命与精神的关系,心理与生理层次上的身心统一只有在精神活动(包括羞感在内的情感都属于精神活动)中才能观察到。所以,精神与生命的关系更为重要,也更有意义,它决定了灵与肉的复杂性,也决定了人之为人的本质。舍勒认为,人是精神与生命的统一体,既是生命之在,又是精神之在,人的生命之在与精神之在具有同样的源初性,一切此在或共在的样式都源于身体之在与精神之在的纠缠。精神之在不能离开基础性的身体之在,否则就将落入传统的“身心二分”陷阱。

舍勒既没有贬低“身体”,也没有过分抬高“身体”,他只是将身体视为人之生命性的在体。只有作为在体,“身体”才具有身心一体的性质,而载体意味着“身体”可以被当作工具予以替换。舍勒突出了羞感的身体性,进而确立了羞感的在体性。由于“身体”是“在体”,身体羞感也因此成了一种在体性情感。羞感的在体性意味着,对于人来说,羞感是不可逃避的,只有在羞感中,人才能够“在此”:人必定以“羞”的方式生存,以“羞”的方式展开自我,在“羞”中感受、感应世界。身体羞感的在体性也意味着,“身体”不仅仅是一个事实,更是人生在世的一种方式:人通过“身体”与世界打交道,身体活动对世界充满了精神领会,反过来,精神领会也渗透着“身体性”。在这种精神领会之中,人的真实感、生存感、价值感与个体自我的唯一性才得到清晰的定位。与此相映照的是,动物的躯体活动屈从于本能。换言之,人是身体性存在,而动物是躯体性存在。作为试图寻找牢固根基的现象学伦理学而言,身体羞感的启示在于:伦理学应回归到“身体”(而非“躯体”),关注具体的身体感受,如回归到诸如被身体羞感吸引、沉浸其中的状态,从中体味生命的高度。没有对身体的回归,伦理价值(善)也就失去了充实的可能。

二、身体场与羞感

在舍勒之后,梅洛-庞蒂继续延续了身心一体的思路,也在一定程度上深化了舍勒的身体羞感思想。梅洛-庞蒂的分析可以更好地用来考察身体羞感是如何形成的。虽然两人都接受了身心统一情形下的身体二元性,但梅洛-庞蒂既不将“身体”还原到“躯体”,也不将“身体”拔高到“精神”,而是将身体本身场域化了。“场”在自然科学中的含义是“一种连续形态的物质存在”[8]49。梅洛-庞蒂认为,“身体”也是一种“场”,身体场是身心关系得以发生的“原始空间”,也是躯体与心灵得以统一的着落之处,人是通过“身体场”来把握世界的,“身体是我们拥有一个世界的一般方式”[9]194。为了证明身体场确实存在,梅洛-庞蒂谈到一种“幻肢现象”:一个人出于某种原因,在缺失了某部分肢体——例如一只左手——之后,他总是感觉那只手还在,并且这种感觉是真实的。幻肢现象像是身体场对自己做的一个自欺游戏:当被要求举起左手的时候,一个人会不由自主地试图举起那只已经不存在的左手。对此,梅洛-庞蒂说:“可支配的物体正是由于它们表现为可支配的,才询问我不再拥有的手”[9]116。左手虽然不在了,但身体场认为它还在,这不可能是一种理性的反应,而是直接的身体反应。幻肢现象是如何产生的?是由于回忆、愿望还是信念?前意识的幻肢现象只是一种心理存在吗?梅洛-庞蒂认为不是,因为一旦“切断通向大脑的感觉传导神经”[9]110,幻肢现象就将消失,这说明幻肢不全是心理的,它和身体有关系,如果没有身体基础,幻肢就不会出现,但是幻肢也不完全依赖实实在在的躯体。幻肢现象的发生证明,身体是一个“活的身体”,是躯体和心灵的结合,且比二者更为原本。身体的很多状态不是由反思(自觉)的意识在控制,如睡觉、疾病、健康等,一个人无论如何也无法控制自己的脸红(害羞)。

为说明“身体场”的确是存在的,梅洛-庞蒂进一步分出“习惯的身体层次和当前的身体层次”[9]116。在两个身体层次之间,具有一种“模棱两可”性:身体活动一会儿在这个层次,一会儿在那个层次,二者统一于原本的身体场之中。这种“模棱两可”是身体场本身带有的含糊性,它是前意识、前对象化的。梅洛-庞蒂认为,习惯的身体是由过去的经历积淀而成的身体——经验的身体,它跟境域的存在息息相关,更直接地反映出身体场的特点:“产生一个习惯的身体是一种内在的必然性”,它“朝向一个世界”[9]123。“习惯的身体”使我们的身体自身拥有一个“身体图式”,身体图式包含了所有肢体,它让我们不需要去想或者“寻找”自己的肢体,“我通过身体图式得知我的每一个肢体的位置”[9]135。不过,需要说明的是,由身体图式所给出的肢体“位置”,不是客观空间意义上的“位置”,而是处境体验意义上的“位置”,后者先行于“前者”。一个人对身体空间的感知,是先从处境体验出发的。身体图式包含一个前反思的空间性,梅洛-庞蒂将其形容为“处境的空间性”[9]138。“我”能够立即把握自己的身体,却只有在“迷路”之后,才会去区分“方位”,在分辨出“方位”之前,“我”已经在世界之中,人以“处境的空间性”面向世界,“实际的主体应该首先有一个世界,或者在世界中存在”[9]173。总之,在梅洛-庞蒂这里,身体的存在就是身体场的存在,“身体”不是由各种器官机械组构而成,而是一种场域式的存在,不是先有器官后有身体,而是先有身体后有器官,且器官一旦离开了身体,就是“僵死的”,就不是原本意义上的器官。无论是“身体图式”还是“处境的空间性”,都体现出一种统一的心身关系,都说明“身体”不只是“躯体”,而是有心灵的躯体。

梅洛-庞蒂也用“身体场”去解释身体羞感的发生机理,从中我们可以发现梅洛-庞蒂与舍勒在把握羞感时路径上的相似之处。从梅洛-庞蒂多次引用舍勒的著作来看,也可以肯定梅洛-庞蒂受到了舍勒的启发。梅洛-庞蒂认为,害羞具有一种形而上的意义,“与作为意识和作为自由的人有关”[9]219。如果把人当作受自然规律支配的机器,或者只受本能控制,那么害羞就是不可理解的。羞感有意识的因素在起作用,只不过不是以反思的意识形式在起作用,而是通过“身体心灵”(即通过“身体场”)在起作用。害羞跟人的身体息息相关。身体场构成了一个具有空间性的、让害羞(身体羞感)回旋发生的场域,这个场域的边界是模糊的,就像舍勒所说的,它像是一道围绕着身体的“灵魂屏障”[5]196。梅洛-庞蒂在舍勒的基础上,明确赋予了这道“屏障”以“模棱两可”的特点:“模棱两可的环境,范畴界限变得模糊的点。”[9]123“模棱两可”意味着身体场还没有完全被对象化,也不能被完全对象化,一旦身体场完全对象化,不再模棱两可了,羞感也将随之消失。所以,羞感是在身体尚未完全对象化的居间过程中发生的,或者说,发生于任何非现成化的两极(比如躯体和心灵、精神与身体、客观与主观、开放与闭塞等)之间。“居间性”是羞感的一个根本特征。羞感在两极之间回旋,模棱两可,没有不模棱两可的害羞。因为模棱两可,害羞才引人注目。只不过,舍勒虽然讲到了模棱两可的“之间”,却一直没有为“之间”确定一个着落,梅洛-庞蒂则将其确定为身体场。一个人尽管身体(躯体)没变,却失去了身心的统一,身体场被破坏了,人被扁平化、单极化了,也就失去了羞感发生的可能。

总之,如果没有身体场的构造,没有模棱两可的两极振荡,就不会有羞感。无论是灵魂羞感还是身体羞感,产生羞感的结构是类似的,都有一种身体场中的居间性。不同的是,舍勒在谈到羞感居间发生时,更多地强调那是一种身体与精神的转折和冲突,而梅洛-庞蒂则属意于那是一种身体与心灵的共谋和韵律。个中原因在于,在舍勒那里,羞感与身体有关,但又不只是一种身体感受。舍勒所说的羞感更靠近精神,虽然他着重谈论身体羞感,但强调要从身体过渡到精神,本质上,羞感是一种精神与身体突然遭遇时的剧烈振荡,精神与身体形成了强烈的对比。而梅洛-庞蒂所说的羞感更靠近身体,羞感首先与身体和性爱有关。在梅洛-庞蒂那里,羞感是可以预期的,只要身体场是活跃的、充沛的,只要适当的契机出现,羞感就会产生。

舍勒应该不会同意梅洛-庞蒂“身体羞感优先”的观点,因为在他看来,灵魂羞感与身体羞感同样源初。而舍勒与梅洛-庞蒂在解析羞感时的最大不同在于:舍勒是在价值论的视域中展开论述(虽然也有生存论的意味),羞感体现的是两种不同等级的价值意识之间的冲突,并且,相互冲突的价值意识是内在于个体自我的,即使单纯立足于个体自身,羞感也可以得到理解(即“面对自我而羞”);而梅洛-庞蒂的论述则完全是生存论的,他没有表达出任何的价值态度,羞感所反映出的,并不是一种纵向上有等级差异的价值关系,而是一种横向上自我与他人的存在关系(即“面对他人而羞”),如梅洛-庞蒂所说:“害羞与不害羞可归入一种自我与他人的辩证法……因为我有一个身体,所以在他人的注视下我可能变成物体,对他来说不再作为个人而存在;或者相反,我也能成为他的主人,反过来注视他,但是,这种控制是一条死路。”[9]219-220总之,在梅洛-庞蒂看来,羞感体现了“我”身体在世的一种处境,也体现了自我与他人之间的辩证关系,“它始于对‘另一个人’的开放”[9]221,如果没有他人存在,羞感将是不可理解的——羞感将在人与人的邂逅、碰面、交流中不期而至。

三、身体情境与羞感

除梅洛-庞蒂之外,舍勒的身体与身体羞感思想也在德国当代哲学家、新现象学的代表人物赫尔曼·施密茨那里得到了继承,并发展为一种初步的身体伦理学。和舍勒一样,施密茨也严格区分了物理学意义上的“躯体”与现象学意义上的“身体”。“躯体”与“身体”的区别在于:“躯体”是可分的,且其空间位置是绝对的,具有明确的“边缘”和“界限”,而“身体”不可分,其空间位置是相对的,“边缘”和“界限”并不明显。所以,“身体”是超出“躯体”的,是躯体与灵魂的统一。“身体”具有“现实性”。所谓现实性,意指身体存在于“当下”,具有“此时”“此地”“此在”“此个”等性质。人对“身体”的体验也具有“当下性”,这说明,身体并非一成不变的,而是动态生成的。同时,身体的“现实性”又是在情感(如惊异、失落、害羞等)的震颤状态中被把握到的。身体的这种震颤状态是前反思的、前语言的,在震颤状态中,身体充溢着自身,人发现了“身体自我”。

施密茨认为,对身体震颤状态直接、真切的体验是一种源初的生活经验,也是其它所有生活经验的基础,他将这种源初的生活经验称为“情境”。情境具有“混沌”“整体”的特点。“混沌”意味着情境中的各要素还没有完全在彼此间区分出来,就好像一个人感到痛苦,他很难说清楚到底是“心在痛”还是“身在痛”。又比如害羞,那种隐隐的紧张、焦虑,分不清楚是生理上的还是心理上的。“整体”则意味着情境的各要素是贯通的、相互关联着的,从而具有整体上的意义,比如所谓的“下意识”反应:一个人在面临突发情况时,来不及深思熟虑,而是任由身体做出习以为常(这让我们想到梅洛-庞蒂的“习惯的身体层次”)的选择。这些有关“混沌”“整体”的例子说明,在人产生意识之前,身体早就“感知”且“领会”了情境,身体与情境融为一体。“情境”会自发地对人产生影响。“情境”在当下展现时,人将“入身”于“情境”之中,与外界(包括他人)建立起协调的关系。“入身”显现了“情境”的整体意蕴。“入身于情境之中”的状态诸如在人群中穿行而不撞到他人、及时躲避逼近的异物、由音乐激起的忘情舞动等等。所以,“入身”同时是一个身体本身的协调过程,这个协调是身体通过平衡“狭窄”与“宽广”实现的。我们不能用客观的距离去衡量“狭窄”和“宽广”。“狭窄”是指情境中的压迫感、沉重感;“宽广”是指情境中的舒适感、自由感。身体总是处于由“狭窄”与“宽广”交缠所形成的某一状态中,它决定了能否成功“入身”。身体性的基本特征也就在于“狭窄”与“宽广”的交缠。施密茨对“情境”做了多种形态的划分,如“广义的情境”与“狭义的情境”、“当前型情境”与“现状性情境”、“个人情境”与“共同情境”等等。“身体情境”的意义在于它试图彻底突破传统主客二元、身心对立的立场,返回到身体“直接震颤”的源初生活经验,回到人“当下”的处身情态——那些身体性的情感。

在施密茨看来,羞感就是这样一种身体性情感。羞感具有身体性情感的典型特征。这些特征包括:其一,客观性。所谓客观性,是指羞感不是“私密”的,羞感可以在身体的震颤状态中,在“羞的情境”(如我们常说的“紧张”“焦虑”“不安”)中被捕捉到。其二,整体性。所谓整体性,是指由羞感所形成的情境是不可分割,甚至是漫无边际的。其三,空间性。和其它身体性情感一样,羞感的空间性也体现在“狭窄”和“宽广”两个向度上,不过羞感更偏向于“狭窄”的一方,所以一个人在害羞时,能够感到“身体”整体性或局部性的紧缩、压抑、沉重。其四,力量性。羞感具有一种穿透的力量,置身于羞的情境之中时,人的身体会感到不知所措。

施密茨认为,“羞耻是涉及某个主题或对象的情感之一”[10]77,这个主题或者是对象,或者是某事,或者是某物。所以,羞感是“向心的”,它有其“凝聚化范围”和所羞的“确定点”。一个人为某事而羞,其确定点就是为之羞的某事,而其“凝聚化范围”就是这个人自己。羞感具有“现实性”,即在羞的震颤中、在一种“紧急的强制”事态中,身体的现实性被开启了,这种主观的现实性比客观的事实更源初,是无法自然地摆脱的。当遭际羞感时,仿佛“我成了世界的中心”[10]77,所有人的目光都指向“我”。因此,羞感具有一种强制力,从而成为“情感的权威”和“道德的权威”。被羞感包裹着的人,甚至会在没有他人指责的情况下,陷入一种自责的境地,感到自惭形秽,并且这种感觉总是挥之不去,但与此同时,他也会在自我审视中成长、成熟。在羞感情境中,发生了一场“自我转向”的、非命令式的审判。在施密茨看来,这是“良心”的核心特征,“它使人避免堕入灾难性羞耻的危险”[11]75。此时,羞感作为道德的情感基础,左右了对道德的理解,并且做出了先于理性的、具有约束力的道德评判。

虽然施密茨关于羞感的论述非常零散,但我们还是可以在上述分析基础上,概括出他与舍勒的几点差异。其一,在对作为身体羞感基础的“身体”之理解上,相较于舍勒,施密茨更接近梅洛-庞蒂。舍勒通过“氛围”来理解身体,提出了超越第一层次身体(躯体与心灵统一的身体)的“精神”,身体与精神是对立的,而施密茨通过“情境”来理解身体,身体本身蕴含了精神,或者说精神回归了身体。其二,羞感在舍勒那里是一种意向性情感,羞感的意向对象是价值,羞感本身的结构并不是舍勒关注的重点,其对羞感的分析主要是对意向对象的分析。施密茨则从“情境”“入身”“宽广”“狭窄”等空间结构入手去分析羞感的震颤状态,重在揭示羞感的生存论意义,所以舍勒的做法在施密茨看来,是一种主观的做法,是“片面地强调了这种与对象相关的特征”[10]77,是把意向性等同于指向性。其三,舍勒很少谈到羞感的社会性,在他看来,羞感更多是一种自我价值意识的内部裁定。施密茨则明确提出,羞感是一种个体性与社会性相统一的情感,羞感源于社会道德规范的断裂,这一断裂使人的身体进入“狭窄”状态,被羞感情境所包裹,与此同时,人产生了一种摆脱羞的期待,这种期待不可抗拒,它“有意地使自己的判断或行为以任何一种方式依赖于所期待的东西”[11]53。正是在“期待”这一点上,羞感体现出“道德的权威”,因为社会道德规范也代表了一种期待,期待人去做或不去做某事,它以一种命令或禁令的形式“有意识地为可能的顺从安排一种程序,即安排一种期待”[11]78——“程序是对获得赞同的期待”[11]77。如此一来,社会道德规范就渗透进了程序,融入了整体情境之中,并指导着情境的处理。总之,施密茨比舍勒更突显了身体在伦理秩序构建中的基础性地位,通过强调身心合一与揭示源初性的身体情境,将“身体”确立为道德意识生长的土壤,从而为身体伦理学开启了一个新的视角。

四、结语

羞感是一种触及身心互动的情感体验,与身体息息相关,恰如舍勒所说:“唯因身体属于人的本质,人才会处于必须害羞的境地。”[5]171梅洛-庞蒂、施密茨和舍勒一样,突出了羞感的身体性。“身体之在”“身体场”“身体情境”等概念,展现了他们的独特视角,是对人类身体羞感现象最细致入微的分析。他们三人借羞感所述说的“身体”与西方传统哲学所理解的“身体”有极大的差异。后者所理解的“身体”是自然主义意义上的,即把“身体”当作一个有待认识和规训的对象化客体。要超越这种对“身体”的自然主义解释,只有遵循现象学的本质直观才能做到。所谓“现象学的”,意指对身体的理解,不是对象化的,而是肉身性的,即生存论意义上的,是直接从生存体验的直观描述中获得答案。现象学的“面向事实本身”要求回溯到身体羞感发生时的源初状态,使羞感“事化”“情化”“境化”,以便从中看到纯粹的“羞感现象”。在三位哲学家看来,这是界定身体羞感本质的必经之路。“现象学的”这个定语,是他们思考身体羞感的方式。他们将现象学方法运用于分析羞感这种意向性情感活动,扬弃了以往对羞感现象的经验主义认识,开辟了一条从情感理解身体的道路,对人自身的生存方式有所了悟,也打开了一个具有伦理学意义的、无比丰富的价值情感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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