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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革命时期中央革命根据地的反腐败建设

2020-03-08钟瑜

各界·下半月 2020年1期
关键词:监督机制

钟瑜

摘要:土地革命时期,苏维埃政府在中央革命根据地采取了一系列政策进行建设,但是高度集中的政权、官僚政治的残余以及在前期各方面建设过程中遗留的制度的不健全等诸多因素使得腐败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在问题出现后,苏维埃政府通过采取一系列反腐败措施,肃清了干部队伍风气,遏制了腐败现象的滋生,为革命的胜利提供了支援,同时也为中国共产党日后的反腐败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借鉴。

关键词:中央革命根据地;反腐败建设;民主制度;监督机制

一、腐败问题出现的原因

中央革命根据地建立后,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干部队伍的风气不如从前,贪污腐败分子滋生。如,封建官僚主义、贪污腐败、浪费等现象出现:“各地的浪费情况实在是骇人听闻,一个县每个月用万元以上,一个区每个月用千元,一个乡镇每个月用百元。”同时,各地各级的公职人员存在吞公款、随意上报存款和隐瞒存款具體数额的情况,有的干部甚至将没收的财产物品占为己有。不仅如此,有的公务人员对大事小事指手画脚,不深入基层与群众交流沟通,反而走起了封建官僚主义道路。种种腐败现象,使得苏维埃政府的政权建设难以继续发展,甚至对当时的经济建设和财政建设造成了不良影响。关于腐败现象的出现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政权的高度集中为腐败提供了条件

苏维埃政府成立之后,借鉴苏联的管理模式,建立起了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从当时颁布的《中央苏维埃组织法》和《地方苏维埃组织法》这两部法律的内容看,中央政府可以管理经济、政治、文化、军事、外交等多方面,涉及范围极其广泛。在紧张的革命斗争时期,中央政府拥有高度集中的权力是十分有必要的,但这也很容易导致官僚腐化现象的产生。因此,在采取高度集中的政治管理体制的同时,也必须完善相关的监督机制,从而避免腐败现象对干部队伍的进一步蚕食。

(二)残留的封建腐朽文化是腐败问题的思想根源

在中国过去的历史上,一直都是封建统治居于主导地位。它给后人带来了财富,同时也将腐朽的思想文化流传了下来,从而使得干部队伍中存在着封建官僚政治的倾向。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政权是建立在尚未覆灭的封建制度之上的,它处于新旧社会的交界线上,因此难免带有封建制度的印记。同时,由于大部分干部都是来自农村的无产阶级分子,他们长期遭受剥削和压迫,力求经济、政治上的平等地位。但他们却没有分清楚作为一名政府公职人员和过去封建官僚政治的根本区别,从而使得腐败问题开始出现。

(三)多种制度的不健全使得腐败转为事实并且逐渐发酵

旧社会的封建剥削统治被推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尽管当时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建立和发展国内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但是对于一个新政权来说,制度上的缺陷仍然亟待完善。特别是在国家的财政和监督方面,制度的缺陷使得部分干部的违法乱纪行为无人约束、无人惩处。1932年,财政人民委员部发布了第6号训令,指出:“在过去的日子里,各地政府私自行动,上下级财政问题严重,本地的财政正常收入、支出不按规定办事,各机构都可以提出拨款的要求,而政府方面也批准,这样一来,大部分的财政收入被浪费或是用到了不该用的地方,贪污腐败问题也会发生。”尽管制度、文化和统治等方面是腐败问题出现的根本因素,但不可否认的是,腐败问题的出现也与部分干部的个人品行不端也有着密切的联系。

二、苏维埃政府解决腐败问题所采取的措施

苏维埃政府在发现腐败问题后,为了惩治贪污分子,肃清干部队伍风气,提出要让党员干部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他们承担着主要的责任。从1932年2月至1934年10月,苏维埃政府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一)建立健全的财政制度,严格财政规范

苏维埃政府通过制定相关财政政策来改变各地政府收支不明的情况。1932年,中央财政部表示,各地政府要严格执行中央财政部发布的各项财政规定,要按照规定、手续办事,对于违反规定获得财政款项的人要予以惩治。同时,为了进一步完善财政政策,苏维埃政府建立了涵盖各方面的四项制度来做出详细规范(包括预决算制度、统一税收制度、统一会计制度和审计制度)。除此之外,苏维埃政府还提出,国家的任何财政收入(主要指税收)必须上交到国库,不允许收款不交、收款不报现象的出现。

(二)成立监察机构,加大监督力度

1931年,在中央工农民主政府成立后,为了更加有效地监督各级政府,苏维埃政府成立了相关的监察机构,从高到低包括:人民委员会、工农检查部和工农检察部(科一级),后两个监察部下都设有控告局。作为苏维埃政府设立的监察机构,工农检查部一级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检举机关单位和企业单位中存在的贪污腐败分子。而控告局则主要担任接纳人民群众控告、举报。此外,苏维埃政府鼓励各地政府组建当地的监察突击队来进一步深入监督贪污腐败现象。突击队类似当今的便衣巡查小组,他们有时直接进入到机关单位或企业进行突击检查,有时则便衣到群众中去调查情况,甚至装扮成群众到机关单位去咨询问题。种种措施,都加大了对各级政府的监督力度,有效防止了腐败问题的严重化。

(三)建设民主制度,实行民主举措

苏维埃政府为了充分发扬民主,防止政府公职人员的内部腐化,十分重视民主制度的建设。首先规定:“工农兵及劳苦大众当家做主。”其次规定了“政府工作人员由选举而任职,不胜任的由公意而撤换”“一切问题的讨论解决根据于民意”。三是“给予一切革命民众以完全集会结社言论出版与罢工的自由”“在苏维埃政府下每个革命的人民,都有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利”“每个革命的民众都有揭发苏维埃工作人员的错误和缺点之权”“苏维埃必须吸引广大民众对于自己工作的监督与批评”。通过采取这些民主举措,使得民主风气盛行起来,从而有力地制止了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四)严惩腐败行为,树立正反两面案例

事实上,想要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要让干部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而在当时,苏维埃政府也清晰地认识到了这一点。在惩治腐败分子方面,苏维埃政府出台了详细的惩罚条例,惩罚力度和贪污力度对等。1933年12月,中央执行委员会发布第二十六号训令,出台了一系列的惩罚办法,明确规定了处以死刑、2-5年监禁、强迫劳动、没收款项、撤职等一系列处罚所对应的贪污数额规定。此外,还分别于1930年、1932年发布了关于惩治贪污腐败行为的具体处罚措施。这些惩办措施的出台,足以表明当时中央对于反腐败建设的决心。在树立正面典型方面,苏维埃政府主要通过新闻舆论来进行宣传教育。当时的主流报刊纷纷开辟专栏讴歌正面榜样,在广大干部中形成了先锋模范典型,鼓励广大干部要廉洁奉公,一心为民。同时,苏维埃政府从干部队伍内部着手,对干部们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既增强了他们的政治觉悟,也提高了他们防腐拒变的能力。

三、对于我党反腐败建设的现实启示

苏维埃政府所采取的一系列反腐败措施,为我们党的反腐败建设提供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借鉴,从中可以得到几点启示:

(一)反腐败要做到领导干部带头不腐

在政府机关和企业中,领导是大多数人的标杆和榜样。要反腐败,首先要领导干部做到清正廉洁,才能为整个干部队伍提供正确的风向标和船帆,从而形成良好的风气。土地革命时期,毛泽东、周恩来等领导人首先自己做到了廉洁奉公,勤俭节约,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在党内形成了良好的政治氛围,带动了一批又一批的干部拒绝腐败,拒绝封建官僚主义,做人民的服务者,这些都极大地推动了土地革命时期中央革命根据地的反腐败建设的成功。

(二)反腐败需要完善各项制度来进行支撑

制度是客观层面的,制度的缺陷极其容易诱使部分个人品行不正的干部钻空子、贪便宜。因此,完善各项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不仅在财政方面和监督方面,思想文化建设和惩罚措施方面也要建立起完善的制度,并且要让广大领导干部熟知这些政策、制度。要让他们清楚地知道腐败对党、国家和对个人的危害,以及腐败的后果。同时,通过健全相关制度,对拥有权力的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和制约,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三)反腐败需要树立正反两面案例

反腐败建设不仅需要对领导干部从正面加以引导、教育,而且也要对他们从反面进行威慑。一方面,要在各大媒体上宣传正面典型案例,弘扬清正廉洁的品质,引导领导干部做到品行端正,真正为民服务;另一方面,对于已经发生的腐败案件要敢于发布,惩办的具体措施要写明,从而对广大领导干部起到威慑作用。针对腐败的正、反两面分别进行宣传,同时加以对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培训、意识形态教育和党性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的防腐抗变能力,营造风清正气的氛围。

通过对土地革命时期中央革命根据地的腐败现象出现的原因分析以及苏维埃政府所采取的具体措施陈述,我們必须要对该时期苏维埃政府的反腐败建设给予肯定。在腐败问题暴露后,正是因为苏维埃政府及时对症下药,才有了革命后方阵地的稳固。如今,我们也在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土地革命时期中央革命根据地的反腐败建设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值得我们深入学习。

【参考文献】

[1]中共江西省委党史研究室.中央革命根据地历史资料文库[M].中央文献出版社,1550.

[2]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政府.红色中华[M].中央档案馆,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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