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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夯实河南乡村治理根基的建议

2020-03-05弋伟伟

决策探索 2020年4期
关键词:三治现代科技乡村治理

弋伟伟

【摘要】新形势下,河南省农村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着众多挑战,本文在剖析当前河南省乡村治理情况的基础上,提出通过综合改革、三治融合、多元参与和现代科技等途径,不断提高河南省乡村治理水平。

【关键词】乡村治理;“三治”融合;现代科技

2019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全国两会河南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同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河南省工作时强调要“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并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提出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基层治、天下安,乡村治理是否有效,不仅关系乡村能否顺利实现全面振兴,更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一、河南乡村治理发展现状

党的十八大以来,河南省乡村治理进入快车道,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明显增强,村民自治实践全面铺开,平安乡村建设成效显著,德治乡村迈出坚实步伐,乡村治理水平有效提升,邓州“四议两公开”、林州小微权力清单、南乐全域监测预警等乡村治理新经验不断涌现。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还存在“五有五弱”现象,即,有领导核心但治理能力弱,虽然党支部建制有、人员全,但由于成员年龄偏大、知识结构单一,难以适应现代化乡村治理需要;有自治实践但自治能力弱,虽然村民委员会全面实施自治,但由于党政经不分家、宗族旧习惯和旧传统等,以精英为代表的新乡贤留不下来、参与不进去;有法治成效但依法运行弱,随着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加快,原有民事行政纠纷,现有土地、宅基地纠纷以及新型的选举、医疗、环保纠纷相互交织,高效简捷纠纷解决机制供给跟不上形势变化;有德治传统但文化认同弱,随着“90后”“00后”新一代“乡二代”步入社会,原有邻里关系、乡土乡情等传统乡愁被现代“雇佣”利益关系侵蚀,优秀传统文化认同感明显弱化;有公共服务但供给能力弱,依赖财政专项资金供给的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模式越来越不适应现有农民对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迫切需要市场、政府以及第三方主体来丰富多元化供给渠道。

二、对策建议

(一)深化综合改革,夯实治理基础条件

从“权、钱”等关键环节改革入手,从根本上加强乡村治理基础。一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承包地和宅基地“三权分置”、宅基地流转等改革措施的实施,制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平等入市细则。二是理顺权责关系。推动县(市)级政府科学精准放权,强化乡镇公共服务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增强乡镇政府在解决社会矛盾、协调利益关系等方面的作用,有效解决下放后权利运行、权责匹配和有效监管问题。开展“政经分离”改革,合理划分村支“两委”权限和职责,推动村党支部回归基层党建主业,村民委员会回归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集体经济组织回归集体资产运营管理职能。三是深化镇街机构改革。综合考虑地域特点、经济发展水平、人口数量及流动趋势等因素,把全省乡镇划分为不同类型,优化党政、管理、服务、保障等机构。推动镇街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资源,构建统一执法平台。

(二)聚才育才用才,突破乡村治理瓶颈

人是治理的基础,夯实河南乡村治理根基的关键在于吸引实用型人才参与共建。一是大力推进村级组织“一专三化”。结合村“两委”换届,统筹城乡各类人才资源,畅通内选、外引、选派、返聘四条渠道,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实现专职化。进一步优化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文化和年龄结构,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重点选拔一批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奉献精神的优秀人才,促进村“两委”班子年轻化、知识化、技能化。二是改善基层干部干事环境。扩大基层干部提拔任用名额,优先重用优秀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等基层干部。适度提高福利待遇和职业上升空间,鼓励年轻干部主动到基层挂职、任职。建立健全基层干部激励容错免责机制,改变单一“压力性”考核机制,完善群众满意度评价及第三方考评办法。三是积极培养本土人才。打好“乡情牌”,发挥新乡贤等优秀人才的引领作用,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吸引外出人才返乡创业。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才给予表彰奖励、技术扶持、优先提干或纳入村后备干部。细化落实人才服务机制,在住房保障、子女入学、社保衔接等方面创造良好环境,将福利待遇与服务基层贡献挂钩,确保人才引得来、留得住、有作为。

(三)“三治”融合推进,完善治理体制机制

以村民自治为抓手,探索建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善治之路。一是以自治增活力。全面完善“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等民主治村工作程序,探索民选、民议、民建、民管的“四民”农村项目建设新模式,推动治理和服务重心下沉,将村民自治延伸至村民小组。充分利用亲情、熟人等社会关系,建立家族调解员、村民小组调解员、村居调解委员会三层调解网络,以“情”调处家族内部涉及财产、团结、道德等方面纠纷的家庭矛盾,以“理”调解涉及地界、遮荫、土地等方面纠纷的邻里矛盾,依“法”调处村内涉及村务决策、农村财务、征地拆迁等纠纷的社会矛盾。二是厚植德治土壤。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抓好乡村意识形态建设,加强乡风文明和农民思想道德建设,推进移风易俗,全面建立行政村“一约四会”。持续开展道德模范、新乡贤、好媳妇、文明村镇创建等各类先进典型选树活动,推广村民积分制管理制度。三是深入推行依法治村。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夯实乡村警务基础,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和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动律师法律服务、公证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全覆盖,逐步形成“乡镇有一个法律顾问团、村委会有一个律师诊所、农村网格有一名法律宣讲员、农户有一个法律明白人”的格局。

(四)创新治理手段,提高乡村治理能效

一是推行电子警务。大力推进农村立体化、信息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乡村视频联网联控网络,实现农村公共区域视频监控无死角全覆盖。二是推进村务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加快“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療”“互联网+文化”等数字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推动数字村务平台与县政务信息网、乡镇电子政务网互联互通,实现县、乡、村三级网络纵向互动,村级实现通知、文件、信息网上查收、传阅。三是推进农村政府专网建设。整合分散各部门的涉农信息,将地理、人口、农户基础信息(房、地、林权及生产生活资料)全部纳入信息管理范畴,公开惠农政策、资金、项目、基层组织、三资管理、平安建设等内容,实现全方位、动态式社会服务进村入户。四是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在现有基础上大规模整合社会资源,全面推行“社会治理网格化”体制,将全省农村科学划分网格,实现定格、定员、定责。依托镇、社区和村庄网格化服务管理“三级平台”,将社保就业、文化教育、卫生养老等民生热点难点事项纳入其中,实现社情民意全掌握、矛盾纠纷全化解,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参考文献:

[1]青连斌.习近平总书记创新社会治理的新理念新思想[N].前线网,2018-09-18.

[2]曾文.农村社会治理新理念研究[Z].北京: 光明日报出版社,2017.

[3]宋彦成.城乡融合发展背景下的乡村社会治理向何处去[N].汇农智库,2019-05-15.

[4]陈金彪.创新基层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N].浙江普法,2018-06-28.

(作者单位:河南省宏观经济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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