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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品统编新教材,发掘叙史新变化
——以《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的政治、经济与文化》一课为例

2020-03-03

历史教学问题 2020年5期
关键词:宋教仁袁世凯日本

逯 成 武

2017 年开始,教育部根据新的课程标准,组织专家学者启动了高中语文、思想政治和历史三科新教材编写工作,2019 年9 月,三科统编教材在北京、上海、天津、山东等六个省市的普通高中起始年级投入使用。就历史学科而言,对于统编教材在教材内容、编写体例上发生的巨大变化,使用新教材的一线老师能明显感觉到,但是对于新教材中一些重大历史事件的叙述方式和评价上出现的新变化可能很多老师没有注意到。笔者以为,这类变化是新教材在吸收史学研究新成果的基础上所做出的恰当调整,也很好体现了新教材思想性与科学性、学术性与知识性的统一。我们一线教师只有深入了解这些新的变化,才能真正用好新教材、教好新教材。笔者以《中外历史纲要》(上)中《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的政治、经济与文化》一课为例,通过分析该课“宋教仁案”和签订“二十一条”两个历史事件中新旧教材在叙史方式上的变化,与同行探讨高中的新教材如何在平实的叙史中体现史学研究新成果。

一、“宋教仁案”的凶手到底是谁?

1913 年3 月20 晚,国民党的重要领袖、代理理事长宋教仁在上海沪宁火车站遇刺,两天之后不治身亡。这一震惊中外的“刺宋案”随后引发了反袁的“二次革命”,让辛亥革命后相对稳定的政局急转直下,民国初年轰轰烈烈的议会政治与政党活动由此被新一轮的革命和混战取代,对中国近代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对于这一重大历史事件,目前依然在用的依据2003 年《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所编写的几个版本的历史教材均有涉及,对于“刺宋案”的元凶,均认定是当时的民国临时大总统袁世凯。如人教版教材写道:“宋教仁力图以议会政治限制专制统治,袁世凯势力对他恨之入骨,1913 年袁世凯暗中指使把革命党人宋教仁杀害于上海火车站。”“袁世凯贼喊捉贼,要悬赏缉拿凶手,实际上暗杀的主谋正是袁世凯等人,宋教仁案进一步暴露了袁世凯奸诈险恶的真面貌。”①课程教材研究所、历史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历史》(选修二),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 年,第87、88 页。岳麓版教材认为“宋教仁等人踌躇满志,亲自到长江流域各省宣传政见,对袁世凯把持的政府严加批评,以为从此以后可以通过国会选举实现政党政治,重新掌握政权”,“正当国民党为选举获胜喜出望外之际,袁世凯指使刺客暗杀了宋教仁”。①曹大为、赵世瑜:《历史(选修二)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岳麓书社,2005 年,第87 页。

教材的观点实际上是传达了近代以来学界对这一事件的普遍看法。如近代著名的学者李剑农认为:“我们看了前面的证据,不惟可以断定赵秉钧是谋杀的嫌疑犯,就是袁世凯也不能不被认为是谋杀嫌疑犯之一,参以后来应桂馨与赵秉钧暴死的经过,袁之为谋杀犯,尤很明白。”②李剑农:《中国近百年政治史(1840~1926)》,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 年,第343 页。

学者陈旭麓在所著《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一书中写道:“宋教仁通过合法的政治斗争表现了自己的力量,袁世凯曾想以巨金收买他,但宋教仁是个既有能力又有政治操守的人,不愿意做袁世凯个人的私党,当宋教仁要用自己所代表的这般力量’钳袁’的时候,阴险狡诈的袁世凯使用非法的暗杀结束了他的生命。”③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新陈新陈代谢》,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 年,第347 页。

而对这些观点追根溯源,均是采信当时国民党人的单方面看法。“宋案”发生不久,孙中山宣称:“宋教仁暗杀事件,事颇重大……根据收到之报道,其数虽少,而出自袁世凯嗾使之证据,历历在目……袁以大总统之高位,尚用此种卑劣之手段,实所不能容忍。”④陈锡祺主编:《孙中山年谱长编》上册,中华书局,1991 年,第792 页。随后,国民党机关报《民立报》以“临时增刊”方式刊登了44 件证据,并于所加按语中给出了定论:“宋先生之死,袁、赵死之,非洪、应与武死之也。洪、应二犯仅一器械,武士英更器械之器械,而真正之主动人,乃袁世凯、赵秉钧也。”(“洪”指的是国务院内务部秘书洪述祖,袁世凯的亲信。武士英是应夔丞雇佣的杀人凶手。)之后,国民党很快发起了讨袁的“二次革命”。从后来的历史发展看,袁世凯因为复辟帝制失败而身败名裂,国民党逐步掌控了中国,国民党对此事的判断遂成定论。

一线教师在授课时所引述相关史料也多出于国民党当时的一些论断。比如对“刺宋案”元凶的论述,常用的国民党领袖黄兴在宋教仁追悼大会所写的挽联:“前年杀吴禄贞,去年杀张振武,今年又杀宋教仁;你说是应桂馨,他说是洪述祖,我说确是袁世凯。”对于刺杀原因的分析,常用国民党元老谭人凤的言论:“国民党人物中,袁之最忌者唯宋教仁。……饵以官,不受;啖以金,不受。日奔走于各政党间,发表政见,冀以政治策略,为有次序之进行,改革一切弊政,一时声望大哗。”⑤石芳勤编:《谭人凤集》,湖南人民出版社,1985 年,第411 页。而对于当时上海《申报》、天津《大公报》等一些主流报纸认为、赵最多只应负用人不当之责而非主谋的看法均没有关注。

近年来,随着对“宋案”的相关史料的发掘和重新研究,得出了一些与以往不同的结论。比较有影响力的研究有上海大学廖大伟教授,他认为“从袁世凯的一贯信仰和当时的身份、地位,从宋教仁对袁世凯构成的威胁程度,从在上海行刺的困难程度,特别是对‘主谋说’原证据的逐条解读考析,对袁世凯的传统指认是缺乏真实依据的,是不符合事实的,袁世凯不是‘刺宋’主谋,没有主观故意的痕迹。”⑥廖大伟:《袁世凯不是“刺宋”主谋考析》,苏智良、张华腾、邵雍主编:《袁世凯与北洋军阀》,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年版,第569、570 页。北京大学中国近现代史研究所张永教授则判断:“根据具体证据,刺宋是会党头目应夔丞主动提出并策划的,受到洪述祖的推动,袁世凯、赵秉钧是否知情只能存疑”,并进一步分析认为:“宋教仁虽然公开竞争总理,但一直明确主张总统要选袁世凯,而且即使任命宋教仁为内阁总理,袁世凯仍能凭借总统的权威控制局面,没有必要冒险刺宋。宋案的发生大体是会党分子鲁莽制造的一次意外事件,由此引发的二次革命也就带有一定的偶然性。”⑦张永:《民初宋教仁遇刺案探疑》,《史学月刊》2006 年第9 期。

对于“宋教仁案”的研究,近几年最有影响力的还是北京大学历史系尚小明教授,他在《史学月刊》《近代史研究》等刊物上发表了一系列关于“刺杀宋教仁案”的研究成果,并于2018 年出版了54 万字的著作《宋案重审》。该书利用北京市档案馆和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图书馆所藏的与宋案密切相关的大量原始档案,重新系统梳理了这一百年疑案。由于“宋案”案情错综复杂,远非简单的“刺宋案”,尚小明教授把“宋案”案情分为“收抚共进会”(会党头目应夔丞于1912 年所组成的政治社团,根据张永教授的说法,会党势力在民国初年,摇摆于革命派和北洋派之间,政治素质偏低,惯用暴力解决问题,成为激化民初社会矛盾的破坏性力量,为稳定南方局势,袁世凯政府对其进行了收抚利用。)、构陷“孙黄宋”(袁世凯计划收集孙中山、黄兴、宋教仁等革命领袖在日时期的“劣史”,对其进行宣传、诋毁,实际上大部分内容为应夔丞道听途说的不实内容。),低价购买国债(洪述祖许诺应夔丞以低价购买国债作为其刺宋的酬劳。)等多个关联的环节进行详细的论述。

根据该书的观点,①尚小明:《宋案重审》,社科文献出版社,2018 年,(页码)。我们可以对“宋案”大体做如下的历史还原。

1913 年中华民国首届正式国会选举期间,袁世凯对于宋教仁到处发表演说批评袁世凯政府的内外政策,并宣传其政党内阁主张存不满,而当时国务院内务部秘书、与袁有密切私人关系的洪述祖,为谋取更大的官位,同时打击与自己政见不同的国民党,于是向袁世凯提议利用共进会头目、当时担任江苏驻沪巡查长的应夔丞从日本购买提票“暴宋劣迹,毁宋名誉,使国民共弃之,以破其党派专制之鬼蜮”,企图以阴谋手段损毁国民党领袖声誉并得到了袁的首肯和支持。但应夔丞当时只是为了骗取活动巨款而并没有有价值的材料,在无法取得实质性证据的情况下,为不失信于世凯,洪述祖擅自谋划刺杀宋教仁来打击袁的政敌,并假托中央名义,致电应夔丞“毁宋酬勋位,相度机宜,妥筹办理”,以“虚名”和“实利”诱应杀宋,最终酿成了这一惨案。袁世凯原本只是要毁坏宋的名誉,并非要杀害他,对于刺杀一事,袁世凯其实并不知情,真正的“刺宋”元凶是洪述祖,洪本人1917 年抓捕归案,经过京师地方审判厅、高等审判厅和大理院几次审理,1919 年被处以绞刑。对于“宋案”最终的判决结果,著名的近代史学者马勇也认为“按照当年法院的判决,宋教仁之死追查到内阁总理赵秉钧,大体上是可信的”。②转引尚小明:《“宋案”中之袁世凯何曾主谋刺》,《史学月刊》2016 年第2 期。白蕉所著《袁世凯与中华民国》一书中引用袁世凯的幕僚张一麕的说法,也做了类似的精简概述,“宋案之始,洪述祖自告奋勇,谓能燬之。袁以为燬其名而已,洪即嗾武刺宋以索巨金,遂酿巨祸。”③白蕉:《袁世凯与中华民国》,中华书局,2007 年,第198 页。

当然,袁世凯虽不是刺杀宋教仁的主谋,但也并非没有责任。在南北势力冲突的大背景下,他企图使用阴谋手段构陷宋教仁,打击政敌,并不惜启用了劣迹斑斑的投机分子洪述祖和会党分子应夔丞,亦难辞其咎。

再看高中历史统编教材对此的论述,认为:“‘宋教仁案’是在临时政府即将向正式政府过渡的背景下发生的,是以宋教仁为代表的主张建立责任内阁的国民党,与以袁世凯为首的政治势力激烈斗争导致的结果,对后来的政局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④教育部组织编写:《中外历史纲要》(上),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 年,第113 页。

笔者以为,统编教材这一说法,实际上是受到以上学界新的研究成果的影响,没有简单认定“刺宋案”是袁世凯本人所为,而只是用了更为笼统的说法,即是民国初年两种政治力量冲突的产物,因为不管元凶是洪述祖还是应夔丞,均可以认为是临时政府向正式政府过渡的关键时期,北洋系旧势力与国民党的权力之争日益尖锐化的产物,所以,统编教材的这种笼统的说法其实更为妥帖。

二、“二十一条”是袁世凯称帝卖国的产物吗?

“二十一条”是中国近代最臭名昭著的侵华文本,该文本的出台既是国际上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纵横捭阖的国际关系的反映,也与中国国内二次革命后局势动荡、袁世凯复辟帝制等诸多重大历史事件交错在一起,对该文本前因后果的论述学界历来众说纷纭。

目前大部分省市在用的依据2003 年《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所编写的几个版本的高中历史教材,在叙述“二十一条”时,均认为袁世凯为了复辟帝制,出卖国家权益,与日本签订了出卖中国权益的“二十一条”,是典型的卖国行为。如人教版教材中,对“二十一条”有如下叙述,“1915 年,袁世凯为了取得日本帝国主义对他复辟帝制的支持,接受了日本提出的旨在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⑤课程教材研究所、历史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历史》(选修二),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 年,第87、88 页。笔者所在的上海,目前高二高三在用的华东师大版教材也有类似的描述,曰“二次革命失败后,袁世凯图谋复辟帝制,为取得日本支持,1915 年5 月,与日本签订了出卖中国权益的‘二十一条’”。⑥余伟民主编:《高中历史课本》第五分册,华东师大出版社版,2008 年,第92 页。

而新的高中历史统编教材则有明显的变化。认为“日本看到袁世凯大权在握,1914 年8 月,利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欧洲列强无力东顾的时机,向袁世凯提出把中国的部分领土以及政治、军事、财政等置于日本控制之下的‘二十一条’要求。袁世凯最终于1915 年5 月25 日被迫签订不平等的‘中日民四条约’”。①教育部组织编写:《中外历史纲要》(上),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 年,第113 页。

仔细体会一下新旧教材行文的差别,我们发现统编教材着重表达的意思是日本方面蓄谋独霸中国,袁世凯是被迫接受这个条约的,而且最后签订的不是“二十一条”,而是“中日民四条约”。

笔者以为,这个变化依然是因为吸收了学界对“二十一条”的新研究成果。近年来,随着大量外交档案的公布和中外学术交流的日益频繁,逐渐改变了以往把“二十一条”认为是袁世凯卖国外交的刻板认知。如,南开大学日本研究院米庆余教授在《对〈袁世凯的帝制计划与二十一条〉一文的质疑》一文中,通过研究《日本外交文书》、《满蒙政策史的侧面》等日方史料指出:日本对华提出二十一条要求是蓄谋已久的,如日本在“二十一条”中提出的有关满蒙和山东的问题分别在1912 年和1914 年即以成型,至1914 年日本国内军部、财界以及右翼“民间”团体便已经为日后提出二十一条,提出了各类建议。由此可见,日本政府对华提出“二十一条”是居于主动地位。相比较袁世凯,日本政府应该承担主要历史罪责。②米庆余:《对〈袁世凯的帝制计划与二十一条〉一文的质疑》,《近代史研究》1983 年第1 期。

河南师范大学苏全有教授在《论袁世凯的仇日政策及其实践》一文中,认为从袁驻朝鲜起就始终处于对立状态,武昌起义后,袁世凯依赖英美等西方列强,对日本依然持抵制立场,引发了日本强烈的不满。在“二十一条”的交涉过程中,袁世凯总体上是非常强硬的。

苏全有教授详细梳理了天津市历史档案馆所存的袁世凯对《二十一条》说帖殊批的原始材料,对于我们了解袁世凯政府当时的态度有很大帮助。如对于“中国政府允诺,日后日本国政府拟向德国政府协定之所有德国关于山东省依据条约或其他关系对中国政府享有一切权利、利益、让与等项处分,概行承认”一条,袁世凯批道:只可依据条约,之外应不在内,青岛声明交还中国应不在内。对于“日本国臣民得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任便居住往来,并经营商工业等各项生意”,袁世凯批道:漫无限制,各国援引!尤不可行。关于“在中国中央政府须聘用有力之日本人充为政治、财政、军事等各顾问”,袁世凯对“政治、财政、军事’夕六字加以圈点,认为这是“握政权”。关于日本提出的“合办警察”、“整顿福建海口”等事,袁世凯也加了重笔,不予认可。在《二十一条》最后,袁世凯批道:“各条内多有干涉内政侵犯主权之处,实难同意。”③苏全有、景东升:《论袁世凯的仇日政策及其实践》,《历史研究》2004 年第5 期。

从这些原件中可以看出袁世凯对于日本的《二十一条》说帖总体上认为不能接受,并进行了相当的抵抗,这与学界之前认为袁世凯在谈判时妥协卖国是不一样的。

之后,在与日本长达3 个多月的交涉中,袁世凯依然用尽各种策略回旋腾挪,在不激怒日本出兵的前提下尽量挽回利权。复旦大学历史学系金光耀教授在所编《北洋时期的中国外交》一书中有详细记述和分析。如启用善于应对谈判困局的陆徵祥担任外交总长主持谈判,逐项逐条商议,以达“尽量拖延”的目的,另一方面,与英美等国记者和驻华公使保持密切联系,泄露交涉内容给英美等国,意图“以夷制夷”,虽然最后没有达成,但英美列强对日本纷纷提出质询和抗议,让日本承受了很大的国际舆论压力。同时袁政府暗中授意国内部分报刊披露一些有关日本提出“灭亡中国”条款的消息,引发了中国民众强烈的反日舆论和激烈的抵制日货行动,削弱了日本政府强硬的谈判立场。该书作者认为,通过积极的外交谈判,“总体而言,除期待中的国际共同干涉未能实现以外,袁世凯的交涉策略执行得相当成功。虽然以中日两国国力的差距与当时国际情势的不利,交涉结果中国虽仍不免损失利权,然袁世凯于谈判期间成功的策略运用已使中国的损失尽量减少,相对而言可视为有限的成功。”④金光耀:《北洋时期的中国外交》,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 年,第356 页。

所以,我们也可以看到,最终《中日民四条约》与日本最初的“二十一条”要求相比,不仅删去了第五条以及前四条中的一部分条款,一些不合理的要求也附加了一些限制条件或改为“留待日后商榷”。

对于袁世凯百般抵制“二十一条”的要求,日本国内极为愤恨。1915 年9 月在袁世凯紧锣密鼓准备称帝的关键时期,日本首相大隈重信对中国驻日大使陆宗舆明确表示“中国民主君主,本非日本所问,惟万勿因此致乱,有妨邻国商务。”随后,日本内阁放出消息:“中国帝政问题,日本务不宜宣言旁观,因中国必以改制大乱,日本须于将成行时声明干涉。”1916 年3 月,日本内阁采取了进一步干涉中国帝制的政策:“承认中国南方的战争团体透过民兵支持反袁的武力。”不但贷款给孙中山,支持上海和山东中华革命军起义反袁,还协助蔡锷、梁启超从北方转赴云南领导护国运动。日本当时的内阁外务大臣后藤新平在《日支冲突之真相》一文中也承认日本“出于扰乱支那全国之策,卷起支那各地抗袁运动”,“凡上海民党夺取军舰,山东起事,云南举兵”,“无非我国间接左右于其间”。所以,著名历史学者、北洋外交史专家唐启华说袁世凯称帝失败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日本的反对。

袁世凯为获得日本支持而进行再度交涉时,袁政府的外交部依然指示驻日大使陆宗舆,“承认国体为彼此利益,绝不能含有交换条件意义”;对于袁世凯为称帝出卖国权的说法,其实多出自当时护国军及革命党的反袁宣传,正如唐启华所言,“护国军及革命党的宣传日后不断复制,众口铄金,坐实袁氏之罪名,流传至今”。①唐启华:《洪宪帝制外交》,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 年,第239 页。

当然,即使是《中日民四条约》,也对中国的领土和主权造成了巨大的侵害。袁世凯政府最终签了这个不平等条约,本质上是弱国的无奈之举。

1915 的中国,不但国力和军力与日本相去甚远,而且袁世凯政府统治非常不稳定。“二十一条”谈判期间,中华革命党发布《为揭破中日黑幕以告国人书》,再次号召党人“力行革命,推翻袁氏恶劣政府。”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频繁的反袁活动使袁世凯寝食难安。而地方上则“没有一省能免于匪患、未遂的叛乱、游兵散勇的骚扰和地方性的暴动,湖北、河南两省由于白狼匪帮的活动,情况最为严重”。②芮恩施:《一个美国外交官使华记》,商务印书馆,1982 年,第49 页,第118 页。

当时的国际环境对中国也非常不利,西方列强忙于欧战,无暇东顾,为了自身利益,均不愿意得罪日本,英国甚至“通过‘非正式的强硬劝告’使中国懂得:谋求妥协对中国有利”。③平间洋一:《对话二十一条与日英关系》,《民国档案》1995 年第2 期。而对日本在中国扩张多有防范的美国,此时考虑到菲律宾的安全,也不愿意单独阻止日本侵华,仅对日本口头的劝告并没有让日本收敛乘机独霸中国的野心。连当时美国驻华公使芮恩施都说:“我认为,这个劝告等于在人家已经把门砰的一声关起来之后,我们才通过门上的钥匙孔悄悄的说上几句规劝的话。”④芮恩施:《一个美国外交官使华记》,商务印书馆,1982 年,第49 页,第118 页。

面对内外不利的局面,在日本的威逼和利诱下,袁世凯被迫签了不平等条约。但是屈辱妥协不等于卖国,也不能抹杀袁世凯政府所做的一些外交努力,更不能不顾袁世凯与日本的历史恩怨和当时外交的实际情况,主观臆测“二十一条”与袁世凯称帝的关系,把袁世凯错误理解成为一个亲日的卖国贼!统编教材在对这一历史事件的客观叙述显然更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

笔者举隅两例,其实是想和同仁们说,在日常备课和教学中,多多关注统编历史教材平淡严谨的表述中所透露出来的与以往不同的史学观点。当然,能否发现,还有赖于大家多读一些新的历史学术著作和学术论文,关注新的历史研究动态,才能发掘教材表达的新寓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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