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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态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
——以柳州市曙光西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实践为例

2020-03-02陈玲玲梁晓慧

广西城镇建设 2020年1期
关键词:西路曙光柳州市

□ 陈玲玲 梁晓慧

从1982年我国第一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提出到名城保护体系的逐步建立,在过去30年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中逐步完善和成熟。其中历史街区保护制度的确定是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向着逐步完善与成熟阶段迈进的重要标志。30多年来,我国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整治工作有不少成功的实例,也有许多历史文化街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遭到建设性破坏的例子。值得注意的是,不管保护实践过程多么艰难,有关于历史的载体一旦遭到破坏,就不复存在。因为历史文物的生命只有一次,是不复制和取代的。因此,在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适度开发过程中,开发的速度上应当取一个较为合理的平衡点,才能争取更多的时间去思考如何能够正确地保护这些历史的载体。

200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对遗产概念和范围给出权威的解释。文化遗产由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它是某一族群世代相传的、反映其特殊生活方式的知识和实践等的传统文化形式,是人类创造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物体。

城市是一个时间和空间持续发展的承载体,从物质变化上看,它是规模从小到大、从简单关系到复杂联系的连续发展的过程;从非物质角度上看,它记录和体现了人类活动叠加和发展的过程。因此,对于城市的历史演变过程的研究,应当从物质和非物质两个方面来考虑,并且这两者不是孤立而是紧密联系的。本文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柳州市曙光西路历史文化街区为例,探讨街区内文化遗产的重要性,为今后该街区规划保护、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保护提供一些参考依据,希望能促进历史文化街区的传承和发展。

1 国内外活态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与实践发展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是联合国主管文化事务的政府组织,主要从事物质遗产和非物质遗产方面的保护和管理。自1972年颁布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至2003年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说明了对有关于文化遗产概念的理解、保护的内涵也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即是由起初仅有的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范围扩大到了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范围。因保护对象的不同,所采取的保护原则、方法和策略也有所区别。在把握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原则原真性(Authenticity)、完整性(Integrity)等的基础上,很多具有双重特征的文化遗产区域(同时具备物质遗产和非物质遗产特征)的保护方法也从保存(Preservation)走向了保护(Conservation),这里的保护是指既保护又恰当利用,特别适合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发展。比如英国伯明翰的运河遗产保护采取Canal Conservation方法,在运河本身物质遗产尽量不干预、少干预的前提下,利用运河沿线进行谨慎、有限地开发旅游资源。这条18世纪末工业革命时期留存下来具有重要历史意义和价值的运河至今仍保持着鲜活的生命力。

城市的发展是势不可挡且不可逆转,西方国家城市的再次快速更新与发展缘于二战之后的城市重建规划,由此带来广泛的城市规划重建与文化遗产保护之间产生了巨大的矛盾。那该如何处理好保护与发展之间的矛盾?英国地理学家彼得·拉克汉姆就曾指出文化遗产是历代人付诸巨大贡献而叠加的辉煌成果,关键性的问题就是如何处理好城市发展与旧区之间的关系,并就不断变化的城市环境提供了一个检验旧区保护理论与实践的指导方法。他的方法主要基于英国康泽恩(Conzen)学派在西方城市形态的分析与应用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至文化遗产以及历史建筑保护项目上,主要为按照历史发展的时间进程将街区、建筑等划分为不同的区块,按照历史时间发展顺序建立层级保护和控制范围,为政府以及规划部门对历史文化保护区进行保护规划时提供参考依据。而涉及文化遗产的保护,罗德·克拉克(1969)、彼得·拉克汉姆(1996)等学者均表明文化应当定义为“永久的感知”,即一个文化人应当 “可以感受曾经属于的时间和空间,并能够回溯和展望”。而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保护原则遵循不干预或者少干预,以保持文化遗产的原有状态。英国长期以来执行的适度开发原则,使英国能够实现几十年甚至几百年都不会有太大的变化,保证乡愁是可以有的,回家是能够找到路的。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历史文化街区的提出至今30多年的保护实践中,保护工作可谓有喜有悲。其中部分历史文化街区得到高度重视,保护工作做得较好;但更多的是许多历史文化街区在城市发展的浪潮中快速消失,或因保护工作不利,历史文化街区成为空壳或者复制品。随着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理论与实践工作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理论和体系也上升了一个台阶,其中2005年颁布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中就规定了有关于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和保持街区活力的内容应当体现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当中。2013年中央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文件提出,城镇的发展应当结合自然环境,要有传承,能让居民记得住乡愁。这次会议文件为历史文化街区的活态保护指明了方向。阮仪三先生将“乡愁”表达为“人们对故乡里,人与人之间相处的物质环境的记忆,并由此生发对它存在与否的耽愁和怀念”。历史文化街区是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活在历史文化街区里的原住民和原始的日常生活状态是层叠的历史与文化的见证,形成了特定区域的活化和流动的文明史,具有鲜活的展示与教育意义。因此,未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方向和重心,不仅要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静态物质遗产,还应当保护街区中原有的鲜活的生活状态以及非物质遗产,这样才能实现“乡愁”的目标。

2 曙光西路历史文化街区的价值与特色

2.1 概况与价值

柳州目前有2个历史文化街区,其中一个是东门历史文化街区,它的历史与文化价值主要为街区内保存有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东门城楼、部分城墙遗存,以及较多的近代历史建筑,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是柳州近代历史的见证地。东门历史文化街区相对于曙光西路历史文化街区而言,文物保护单位与历史建筑单体较为明显和突出,目前大部分建筑已经被保护起来作为博物馆对群众开放。而曙光西路历史文化街区与东门历史文化街区不同的是,这里并没有特别突出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但是,这里保存了历代叠加而形成的有当地特色鱼骨状的街道空间肌理和传统露天市场,居民的日常生活在这里非常具有代表性,即具有传统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历史空间,这是曙光西路历史文化街区中最具有价值的地方,是具有回忆和乡愁的代表性历史文化街区。

从有明确记录的明代柳州古城地图来看,柳州府从明洪武元年(1368年)迁址至今柳州古城,曙光西路历史文化街区的形态从明代起就已经形成,至今已有700多年的历史,其中中山西路、曙光西路、青云路、小南路、小南路后街、南一巷、南二巷等街道明代时均已形成,它们构成了曙光西路历史文化街区的基本形态骨架(见图1)。从明代到清代,街区内有重要的行政教育机构——提督学政行署,以及原军事机构驻扎于西半城直至撤离,街区内逐渐形成中下阶层,小手工业阶层的商住混居区。随后历史上多次的洪涝灾害和战火毁坏了街区内大部分的房屋,1928年的大火更是几乎将街区的民居建筑化为灰烬。此后陆陆续续重建再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至20世纪80年代基本形成曙光西路历史文化街区今天所能看到的街巷形态和建筑肌理,目前街区内鱼骨状的街巷机理保存完好,传统民居成片聚集,传统生活方式保留较好。

图1 曙光西路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形态发展(明代至今)

2.2 传统与特色

历史文化街区是活态的文化遗产,一个成片的有大量居民在期间生活的地区,对于它的保护,应当传承和保护其特有的社区文化,保存文化的多样性而不仅仅只是保护物质载体的躯壳。曙光西路历史文化街区内仍居住着大量的原住民,以及部分外来务工人员,随着时间的变迁,叠加的历史构成了街区内传统的老柳州的生活方式,比如传统的生活方式(大家庭多代同堂共同生活)、传统的居住模式(民居基本为二层以上居住,一层为商铺)、自发生长的露天市场等。其中最具有活力且最能体现居民日常生活场景是街区内由历史叠加而形成的自发生长的青云露天市场,很多当地特色小吃比如卷粉、水糕、发糕、油堆、豆腐花、芝麻糊、马打滚、汤圆等均为街区内居民自家传统手工制作,这里没有过多的商业广告和宣传,仅仅是日常生活场景就已经非常热闹和有活力。市场里狭窄的街道聚集大量的买卖人群,买卖场景、吆喝声等构成了街区内最鲜活的生活方式,也是整个柳州市最典型以及为数不多的传统文化发源地。居民生活、社会关系、传统技艺等构成了街区内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果要将其传承和发展,应当将居民作为主体作用打破自上而下的规划模式,以保护原始的状态为原则来保护有生命的整体。

3 曙光西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解读

从曙光西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划定原则来看,能够按照保护历史文化遗存本体、历史环境和历史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为原则,同时对历史文化遗产管理控制的可操行和安全防护要求进行划定。曙光西路历史文化街区总面积为17.85公顷,北至中山路,东至小南路,西至红光大桥,南至滨江西路。其中核心保护范围为5.29公顷,主要为沿曙光西路两侧,小南路以西的传统民居聚集区。建设控制地带为12.56公顷(见图2)。

图2 曙光西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柳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起步较晚,原因有很多。2013版《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曙光西路历史文化街区被提出要求保护,但具体功能定位和保护范围等还未明确划定,直至2016版《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才确定了曙光西路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正式身份”和保护范围。从功能定位来看,基本能够按照传统居住功能进行定位,延续现有社会网格和生活方式。而从保护要点来看,主要着重于保护物质方面的内容,比如历史街区鱼骨状的空间肌理、骑楼风貌等。从物质文化遗产层面来看,2016《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提出了较为详细的要求,比如历史街巷的分级和具体保护范围、保护内容、建筑高度控制、用地调整等。从非物质文化遗产层面来看,2016版《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也提出了原地保护、整体保护、动态保护和公众参与原则,基本体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相结合的动态保护办法。然而,从柳州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来看,柳州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大部分集中在柳州周边的少数民族聚居区,比如侗族聚居区、苗族聚居区等,柳州古城内、历史文化街区在名录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非常少。而实际上曙光西路历史文化街区内鲜活的居民生活状态和真实的传统手工食品和手工艺构成了传统老柳州人的日常生活场景,是最真实地反映柳州当地居民传统文化和生活方式的聚集地,是柳州文化遗产继承和发展的见证地,体现了传统而丰富的文化遗产的生命活力。当前传统手工艺主要依靠年长者在传承,年轻人继承的非常少,这也是历史文化街区传承和发展面临的一大问题。因此,强调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中物质文化的同时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居民社区文化、延续一切与生活有关的记忆(如小街小巷、传统风味小吃、传统手工艺、老字号)等,如何能够将两者紧密结合,推进其可持续的发展,是今后我们要思考的重大问题。

然而要保持历史文化街区内的稳定与活力,与居民渴望改善物质生活之间取得平衡也是非常大的难题。直至目前为止,曙光西路历史文化街区主要侧重于物质环境方面的改善,还未真正涉及民居内部以及居民内心的需求,2017年9月在街区调研时,不少居民表示居住环境差,但又没钱改善居住环境,有相当一部分居民并不理解目前所在区域属于被保护区域,他们更希望推倒重建,这说明保护力度仍不够,政府目前主要的保护工作还处于初级的静态保护阶段。居民有多种需求,聆听、安抚、鼓励远远比命令或者告知更能赢得民心。英国对于文化遗产和保护区的保护更强调不干预、少干预,他们不干预、少干预的前提是居民都参与到其中,并对保护要求有深入的了解。而我们很多保护区内的公众参与度非常低,很多居民并不知道自己所处的环境情况,以及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在保护工作开展时往往体现的是由上至下的单向开展,公众参与少、政府与公众交流少,更多的时候是为了应付相关部门的检查,这样开展的保护工作效果并不理想。

4 教训与启示

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起步较晚,2013年以前,因保护规划、保护机构、资金、人才等方面不健全,经济建设方针的导向问题导致柳州市很多具有历史价值的古建筑、街区均被快速的城市化建设所毁坏。如中山中路、中山东路以南地段,历史上均为重要的政府机构所在地,但因20世纪90年代,21世纪初的两次市中心规划调整,现在是高楼林立,历史痕迹几乎无处可寻,只剩下几处明城墙地下考古遗址和近代建筑。此外,跟风将具有传统生活方式的窑埠全部推倒,重建假古董窑埠古镇以及文庙的大规模重建等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原则均是相违背。任何一种文化遗产的根本属性之一是具有不可再生性。2013年以前曙光西路历史文化街区内居民因担心街区有可能会被重新规划,为了争取更多的拆迁补偿款,街区内众多居民私自加建居民楼,导致街区内传统民居风貌受到严重的破坏。为此,柳州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失利被住房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这才引起柳州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于2013年成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整改、制定保护规划、加大资金投入,才算是从意识上开始了真正的保护工作。

曙光西路街区在明末清初时已成为该区域的商业繁华地带,距今有400多年的历史,延续至今一直为传统居民居住区和传统商业区,传统的生活方式构成了历史文化街区的鲜活的生命力。居民对改善生活环境和提高生活质量渴望是强烈的,街区内的物质遗产和非物质遗产需要进行结合保护和发展。王景慧提出保护历史街区应该有特殊的方法,尤其是居民的生活质量如果得不到提高,居民就很难在街区内继续生活,保护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从2013年开始,柳州市政府对历史文化街区存在的问题进行回应和整治,编制了《柳州市历史城区和部分历史传统街区保护和整治规划》,给出了一定的保护、发展的定位与要求。曙光西路历史文化街区通过挂牌、街区立面整治、改善街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等使得街区内的生活环境问题得到一定的改善(见图3)。但是,截止到目前,街区整治还只进行到初期阶段,也就是“面子工程”阶段。居民生活环境还需要进一步改善。2017年9月走访街区访问居民时,发现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方面是居住环境还未得到切实的改善,很多居民抱怨居住环境差,认为没有办法再继续居住;另一方面,调研中发现大部分居民随意改建居民楼,随意搭建和粉刷,没有任何的自觉保护意识。

图3 2016年整治后的曙光西路历史文化保护街区

5 建议与展望

柳州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中出现失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因素还是从上至下在意识上的落后。领导希望大力推进城市现代化,居民渴望有更好的生活物质条件,于是看来破旧的、残缺的、环境差的地段、有意义的街区、建筑等被高楼大厦所替换,等回过头来才发现找不到我们的根。身为历史文化名城,历史在哪里,文化在哪里,无处可寻。

历史没办法重蹈覆辙,剩下的几处较为具有代表性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尤其是最能体现和代表传统柳州人日常生活状态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空间环境里的老房子,演绎着一代代人平凡生动的故事,让人终生难忘、无法释怀。为了让曙光西路历史文化街区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传承和发展,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引起重视。

5.1 认知与宣传

曙光西路历史文化街区是比较典型的“活态遗产”集中区,但“活态”的特点并未得到足够的重视,目前也只是将“活态遗产”作静态处理。在2016版《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初步成果中强调了历史文化遗产的静态展示。同时,对于居民有关于街区保护的认知,也需要由上而下的进行宣传,要让柳州人在认知上知道:这里是柳州的历史见证地,这里是柳州人的生活记忆,这里是柳州人寻找乡愁的地方,这里很“柳州”,这里很有味儿。

5.2 加强公众参与

英国文化遗产保护特别重视公众的参与性,没有公众的密切参与,政府有关政策的落实非常困难。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工作首先应当得到居民和公众的支持,尤其是保护区内的居民,他们有权力参与到改进保护区的活动当中。同时,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宣传,告诉居民和公众政府在做什么、能做什么、有什么意义等,要将宣传深入到家喻户晓,让每个居民知道并且具备自觉的保护意识,加强公众参与,才有可能将保护区内物质遗产与非物质遗产鲜活地传承和发展下去。

5.3 不干预、少干预

不干预、少干预主要是针对街区内居民日常传统生活方式而言。在不改变街区传统网格和建筑肌理的前提下改善居民生活环境,逐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满足居民能够在街区内继承、延续他们的传统生活方式,对他们的传统生活方式不要过多地干预或者不干预,尽量由其随着时间的变迁自由的生长和叠加,这是较为有效的活态保护方式。

历史文化街区作为文化遗产的一部分,是历史的承载体和人类记忆延续的组成部分,要传承和延续至我们的后代,不仅仅要保护它们的物质层面,更多地应当保证街区具有持续的活力,活态保护是未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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