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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太平广记》看唐代扬州商人的经营活动及社会面貌

2020-03-02

陇东学院学报 2020年4期
关键词:太平广记广陵扬州

徐 艺 璇

(扬州大学 社会发展学院,江苏 扬州 225000)

有唐一代,江淮地区社会迅速发展,经济繁荣一度达到极盛的状况。扬州凭借地处长江中下游的区位优势,特别是位于长江与大运河的交汇点,成为当时南北交通的重要枢纽。水陆交通便利、物产资源丰厚及国家政策影响等多个因素促使扬州成为唐代最繁荣的大都市之一,史称“江淮之间,广陵大镇,富甲天下”,进而又有“扬一益二”之盛誉。扬州社会经济发展的原因是多样的,其中商人阶级的贸易经营活动在此过程中无疑是发挥着积极的推动作用。无论是本地商贾,还是外来行商,或是少数民族的商人,他们活跃于各行各业,令人瞩目。宋太平兴国年间李昉等人奉敕撰修的《太平广记》(以下简称《广记》)素有“小说家之渊海”的美誉,其中所载故事保留着许多有关扬州商贾或经营贸易发生地牵涉扬州的故事。因此,利用《广记》所载的唐代扬州商人的史料信息,以小说视角试对当时扬州商贾的经营活动和社会面貌进行粗略的勾勒,不失为有益的尝试。本文试以《广记》中所收录有关唐代扬州商人的记载为切入点,并结合正史及诗文中的相关史料,将其按身份分为本地商贾、行走客商、外来胡商三种类型来对唐代扬州商人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一、本地商贾

扬州历来经商风气浓厚,《方舆胜览》卷四四载:“江南之气躁劲,土俗轻扬,朴而不争。富庶甲天下,俗喜商贾。迁徙贸易,皆出扬州。”[1]《广记》中有关扬州商贾的记载甚多,如卷二十三《张李二公》、卷三十一《李珏》、卷三四五《孟氏》等所载均是扬州本地商贾经商致富的故事。这些在当地居住者为了解决生计问题,通过商品贸易、金融借贷、房屋租赁等方式从中赚取差价,获得财富。

如,卷二十三《张李二公》引《广异记》载:开元中,已得道成仙的张生资助旧道友李生,张生拿出一顶旧席帽,

谓李曰:“可持此诣药铺,问王老家,张三令持此取三百千贯钱,彼当与君也。”……(李)遂持帽诣王家求钱。王老令送帽问家人,审是张老帽否。其女云:“前所缀绿线犹在。”李问张是何人。王云:“是五十年前来茯苓主顾。今有二千余贯钱在药行中。”李领钱而回,重求,终不见矣[2]158。

唐代扬州药材市场活跃,贸易频繁,僧人皎然诗云“扬州喧喧卖药市,浮俗无由识仙子”[3]9344道尽扬州药市的繁荣。这里的王家药铺不仅是经营药材贸易的商铺,根据故事所载药铺替张老暂时保管巨额货币资金,我们可以略加推测此处扬州王家药铺的功能类似于当时的柜坊,即最早银行的雏形,在进行金融借贷业务。张老存放在王家药铺二千余贯钱,却令李生持席帽来取三百千贯钱,二千和三百千,一“百”字之差,谬之千里,其间数额相距甚远,如不是记载讹误,足见该药铺资金储备量之大,能够借贷百倍之差。

卷三四五《孟氏》引《潇湘录》载:“维扬万贞者,大商也。多在于外,运易财宝,以为商。”[2]2735其妻孟氏娇容月貌、略通诗书,一日独游于家中花园偶遇一鬼怪少年,或因长期独守空房、心中寂寥,遂与鬼怪少年互诉衷肠,私通幽会。类似事件刘驾《贾客词》亦有诗云:“贾客灯下起,犹言发已迟。高山有疾路,暗行终不疑。寇盗伏其路,猛兽来相追。金玉四散去,空囊委路岐。扬州有大宅,白骨无地归。少妇当此日,对镜弄花枝。”[3]6841以上两则材料都反映了扬州商贾因长年在外经商,虽然积聚财富在扬购置资产宅邸,但有时可能数年未归导致家中娇妻独守闺房。这些商妇虽然在物质上得到了供养,但在爱情上却是得不到满足,在精神上还要日夜担心在外行商的丈夫安危。这也是嫁与商人的普遍命运,正所谓“谁知嫁商贾,令人却愁苦”[3]1729。

相较于上文的富商大贾而言,中小商贩资金较少,产业不大,多从事单一的商品零售贸易和简单的房屋租赁。卷三十一《李珏》引《续仙传》载:

李珏,广陵江阳人也。世居城市,贩籴自业。而珏性端谨,异于常辈。年十五时,父适他行,以珏专贩事。人有籴者,与籴。珏即授以升斗,俾令自量。不计时之贵贱,一斗只求两文利,以资父母。岁月既深,衣食甚丰。父怪而问之。具以实对。父曰:“吾之所业,同流中无不用出入升斗,出轻入重,以规厚利。虽官司以春秋较榷,终莫断其弊。吾但以升斗出入皆用之,自以为无偏久矣。汝今更出入任之自量,吾不可及也。然衣食丰给,岂非神明之助耶!”后父母殁,及珏年八十余,不改其业[2]200。

广陵江阳人李珏十五岁开始子承父业,经营米店,所得均用来资助父母。与市场上其他同行出入升斗,出轻入重的获利做法相比,李珏经商的独特之处在于让买米的百姓自己用量具升斗装米,且无论市场米价贵贱均只获利两文。这样薄利多销的做法使李珏的产业越做越大,同时他讲信义的品质在业界树立了商业信誉,遂使李珏至八十岁仍不改其业。

上文米商李珏有固定的店铺在城市经营贸易,可称之为坐商,还有一部分扬州坐地的中小商贩他们没有固定的商铺,活跃于人流聚集地,不受坊市地点的限制,在进行流动贩卖。如卷三三四《韦栗》引《广异记》载:天宝时,韦栗女于扬州求购漆背金花镜无果,死后仍念念不忘,

(韦栗)至扬州,泊河次。女将一婢持钱市镜,行人见其色甚艳,状如贵人家子,争欲求卖。有一少年年二十余,白皙可喜,女以黄钱五千余之,少年与漆背金花镜,径尺余。别一人云:“有镜胜此,只取三千。”少年复减两千[2]2651。

韦栗一行人乘船抵达扬州,停泊河道时,立即就有行人上前兜售商品,可见这些中小流动商贩长期驻守于类似港口、河道旁这样的人流密集之地,进行自由的商业活动。不同于固定的商铺被动等待顾客,他们具有的优势在于能够主动地去寻找目标买主。由《新唐书》《通志》记载可知唐代扬州制作的铜镜通常作为贡品,为皇室贵族所用。据卷二三一《李守泰》引《异闻录》载:

(铸镜者)遂令玄冥入炉所,扃闭户牗,不令人到。经三日三夜,门左洞开。……以五月五日午时,乃于扬子江铸之。未铸前,天地清谧。兴造之际,左右江水忽高三十余尺,如雪山浮江,又闻龙吟,如笙簧之声,达于数十里[2]1771。

虽然《李守泰》故事略带玄幻色彩,但据此也足见铜镜制作工序之复杂,过程之繁琐。而从韦栗亡女以三千钱购得一漆背金花镜随葬墓中的故事中可以看出,扬州铜镜凭借精美的制作工艺也为普通官员和民间百姓所喜爱收藏。正是有了这样的商品需求,促使这类中小流动商贩因地制宜,选择在当时的铸镜中心——扬州,贩卖具有扬州特色的手工业产品铜镜。据《通典·食货志》记载开元十三年物价“米斗至十三文,青、齐谷斗至五文。自后天下无贵物。两京米斗不至二十文,面三十二文,绢一匹二百一十文。”[4]152三千钱的漆背金花镜相当于当时十匹绢的价值,可见铜镜的贵重。这样珍贵的漆背金花镜居然在泊船的河岸边争相进行叫卖,犹如其他的日常用品,这从侧面反映了扬州这类流动商贩的资金规模也不容小觑。

因扬州城市商业繁荣,大量外来人口慕名而来,在扬置业谋生。从事经营贸易的商旅或乔迁之人若无本地房产,无论是基于店铺经营或是家庭居住需要,短期的房屋租赁必不可少。卷四○一《康氏》引《稽神录》载:“有康氏者,以佣赁为业,僦一室于太平坊空宅中。”[2]3226起初唐律有严格的坊市分离制度,《唐律疏议》卷八《卫禁》载:“越官府廨垣及坊市垣篱者,杖七十,侵坏者亦如之。……其坊正、市令非时开闭坊、市门者亦同城主之法。”[5],到唐中后期由于商品贸易的需要,坊市制度有所松动,扬州得以出现“十里长街市井连”的盛况。太平坊虽为坊间居民住宅区,但唐末坊市格局已被打破,商人亦活跃于坊间,所以此处的太平坊空室租赁既可作为住宅又可视为店铺进行出租。

总体上讲,扬州本地商贾的经营范围广泛,类型多样,有药商、珠宝商、米商等,其中既有坐地商人也有在外漂泊的行商。此外,他们治生手段各异,因地制宜,有进行商品买卖,有从事金融借贷,有涉及房屋租赁。无论通过何种手段谋生致富,为保家产不致败落,都在苦心经营。但需注意,其共通点在于这些商贾在扬州均有房产宅地。如卷十六《杜子春》引《续玄怪录》载:杜子春在获得一神仙道士资助三千万后,“以孤孀多寓淮南,遂转资扬州,买良田百顷,郭中起甲第,要路置邸百余间,悉召孤孀,分居第中。”[2]110又卷二九○《诸葛殷》引《妖乱志》载:“有大贾周师儒者,其居处花木楼榭之奇,为广陵甲第。”[2]2305或是受中国古代社会“重农轻商”文化的影响,历来商人一旦获利后必然购买土地,安置家业。扬州商人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此思想的熏陶。

二、行走客商

对于扬州市场繁荣和商贾云集的概况,卷二九○《吕用之》引《妖乱志》描绘到“时四方无事,广陵为歌钟之地,富商大贾,动逾百数”[2]2304。唐代扬州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商品经济的发达和市场交易物品的丰富。扬州作为当时重要的商品集散地和对外贸易口岸,是东南经济区茶叶、粮食、木材、瓷器、盐等各类商品的交易中心。枚举鉴真东渡为例,天宝二载(743),扬州大明寺高僧鉴真为东渡日本准备置办物品,其中米、粮等上百斤,胡食五百余斤,袈裟、坐具、衣衫以千记,铜盘百面,各种香药多达六百余斤以及众多药品等[6],这些所需物品全部购于扬州地区市场,可以看出天宝初扬州已是百货所集的大商业城市。扬州这一大型商品集散地所拥有的商品利润的吸引力,使全国各地的商贾趋之若鹜。《广记》中多处记载外地客商来往广陵贸易的故事,如卷一二八《尼妙寂》引《续幽怪录》载:“尼妙寂,姓叶氏,江州浔阳人也。初嫁任华,浔阳之贾也。父升,与华往复长沙广陵间。”[2]906,又卷二七○《周迪妻》引阙载:“周迪妻某氏。迪善贾,往来广陵。”[2]2117等。

这些行走客商的特点通常是往来各地进行长途运输贸易,择地治生,他们或是富商大贾亦或是中小商贩,一般经过前期阶段的资本积累后,来扬采购或贩卖商品。《广记》卷二九○《吕用之》引《妖乱志》载:“(吕用之)父璜,以货茗为业,来往于淮浙间。”[2]2304唐代饮茶之气盛行,陆羽《茶经》所记天下好茶多出自南方,所以北方的茶叶有很大一部分就依靠南方地区贩运而来。江淮地区因其得天独厚的气候、土壤优势适宜茶叶种植,成为当时的产茶盛地。扬州不仅是江淮地区的经济中心,同时也是著名的茶叶集散地。南来北往的茶商无论是出于缩短路程或是节省运费的考虑,运河运输当为不二之选。江南原产地的茶叶或者行走茶商先集中于扬州,后通过运河北上销售。多数茶商如吕用之的父亲一样充分考虑到扬州的地理优势,所以选在淮浙间往来贸易。此外,根据吕用之生平推算,吕用之父亲大约处于唐德宗之后,此时唐政府正好开始实行税茶政策,据《通典·食货志》载:“贞元九年制,天下出茶州,商人贩者,十分税一。”[4]251德宗时唐政府中央财政窘迫,为解燃眉之急,不仅一步步提高税率,还逐渐增加茶价,导致茶农和茶商举步维艰。面对政府的严酷打压,大小茶商为了保全自身利益,不得不用尽各种手段,例如勾结官府和武装走私等。所以可以推测类似吕用之父亲的这类大茶商如没有官府的庇护,在往来淮浙货茗期间应是十分困难的。

另外,还有从事木材生意的客商,他们利用各地域之间的供需差异,低价购入高价卖出,以此来谋取利益。卷三三一《杨溥》引《纪闻》载:

豫章诸县,尽出良材,求利者采之,将至广陵,利则数倍。天宝五载,有杨溥者,与数人入林求木[2]2632。

又卷三五五《广陵贾人》引《稽神录》载:

广陵有贾人,以柏木造床,凡什器百余事,制作甚精。其费已二十万,载之建康,卖以求利[2]2810。

上引两则故事,这可看做一条木材加工供应链,盛产优质木材的豫章诸县将原木运至扬州,经扬州雕刻加工运至建康,之间价格可知已翻数倍。在这两个故事中,凭借运河之便和精致的雕刻技艺,扬州成为木材的暂时集中加工地,在此过程中充当了一个中间商的作用。鉴于此,无论是木材原产地的商贾,或是销售地的商贩都会先聚集扬州进行木材买卖交易。

此外,还有一些客商他们并不是职业商人,或因生产剩余,或因暂时生活所迫,或是传教需要,上街兜售商品。他们流动性大,行走于全国各地,并不常住于扬州一地,而是活跃于各城市中的大街小巷或者草市之中,且其中贩卖的产品大多由自己生产而来。《广记》中有不少写这类非职业商人于扬州进行贸易买卖的故事。例如,在神仙类中道士群体于坊市间兜售丹药的故事就较为常见。唐代道教被尊奉为国教,炼丹之术不仅在宫廷盛行,在民间也颇受欢迎。如卷十七《裴谌》引《续玄怪录》载:“吾与山中之友,市药于广陵,亦有息肩之地”[2]117,又卷四十六《刘商》引《续仙传》记载,唐德宗时刘商“入广陵,于城街逢一道士,方卖药,聚众极多。所卖药,人言颇有灵效。……(刘)商翌日,又于城街访之,道士仍卖药。”[2]289这些道士云游四海,传教布道,宣导求仙问药、长生不老之说,在途经扬州时修炼丹药兜售给当地人。道士于扬州街上卖药记载并非一处,且道士卖药时聚众颇多亦有人为之言说有灵效,可见当时道士上街从事商业买卖在唐代扬州已是常态。不仅有外来道士于扬州卖药的记载,还有扬州籍道士成仙后在长安市贸易的故事。如卷二七《刘白云》引《仙传拾遗》载:“刘白云者,扬州江都人也。家富好义,有财帛,多以济人。……乾符中,犹在长安市卖药,人有识之者,但不可亲炙,无由师匠耳。”[2]180-181

由上所见,《广记》中所载在扬州的外来客商来源于全国各地,有职业性的茶商、木材商等,还有非职业性的道士。各类货商均为扬州巨大的商品利润所吸引,在此汇集,扬州可以提供给他们一个百货所集,人流庞大的交流贸易场所。无论扬州在这过程中承担着最终成交地,还是中转站的身份,只要发生买卖交易和资金交换必然会对扬州地区的经济发展起到积极影响。

三、外来胡商

由于唐代丝绸之路的发展,以及施行开放包容的民族政策,促使胡人大量入华,其中不乏传教的胡僧和经营贸易的胡商。所谓“胡”,不同时期所指代的地域各有不同,在唐代一般泛指玉门关以西,来自中西亚地区的外来民族。胡商出于自身需要或是政策吸引等原因来唐经商。作为唐代商贾队伍中的重要团体,胡商在商业活动过程中对于经济发展、文化交流、民族融合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唐代胡商的活动范围较广,多集中于经济文化繁荣、人口密集之地。长安、洛阳为唐代的政治、文化、经济中心,广州作为大型贸易港口城市,这三地吸引了大量胡商驻足,进行贸易往来。除两京和广州之外,扬州优越的自然地理位置和发达的经济贸易市场,也让胡商汇集于此。唐代扬州地处长江和南北大运河的交汇处,地势平坦,河网密布,便于货物运输和商贩往来,各类商品均来此中转贸易。基于此,扬州成为商业宝物聚集地,商人和普通民众偶得或购得珠宝、奇物俱往扬州贩卖,以期有识宝之人高价贾之。《旧唐书·邓景山传》载:“(田)神功至扬州,大掠居人资产,鞭笞发掘略尽,商胡大食、波斯等商旅死者数千人。”[7],亦可见唐末在扬外来胡商数量之多。《广记》所载胡商故事,绝大多数都集中于卷四百至卷四○五的宝类,即与买卖珠宝有关,下面兹录几条胡商贸易发生地或牵涉地点与扬州有关者,并略做说明。

从《广记》中记载来看,胡商来扬一般买卖珠宝和收购有奇效的宝物,此类商品体积较小、质量较轻,方便携带运输,且一旦买卖成功,利润丰厚。如卷四○三《玉清三宝》引《宣室志》载:韦弇于开元中游蜀,获仙人赠玉清三宝,即碧瑶杯、红蕤枕、紫玉函,“明年下第,东游至广陵,因以其宝集于广陵市”[2]3250。胡商见此玉清三宝深感奇异,认为是千万年间无人能得的奇宝,于是出资数千万购得,落第的韦弇因此在江都建置府第,成为广陵一豪士,不再入仕为官。中原人与胡商在扬州的商业交易,也促使类似韦弇这样的外地游人在广陵购置府第,定居于此。对于扬州而言,一方面是促进了人口的流动,另一方面也推动了经济发展。卷六十五《赵旭》引《通幽记》载:大历初,赵旭因德行清素受众仙女青睐,获得仙界珍宝不计其数,但赵旭家奴泄露天机,“(赵)旭奴盗琉璃珠鬻于市,适值胡人,捧而礼之,酬价百万。奴惊不伏,胡人逼之而相击。”[2]406仙界的琉璃珠被胡人识得,以百万相逼购得。在这类胡商故事中,“百万”“千万”之词比比皆是,联系当时物价情况进行考察,据《新唐书·食货志》记载贞观初:“绢一匹易米一斗,至四年,米斗四五钱”[8]1344《新唐书·刘晏传》载:代宗大历初,“时大兵后,京师米斗千文钱”[8]4794,京师米价无论是物价平缓时期,或是紧张时期均未逾过千文。胡商为购一宝物掷钱百万乃至千万之数,虽有夸张成分,但也显见来扬经商的胡人资金之庞大。又如卷二二○《句容佐史》引《广异记》载:句容县佐史因腹中吞有宝物“销鱼之精”,啖鲙数十斤仍不饱腹,该宝在句容无人能识,于是令小吏前往扬州卖之,四五日无人识得购买,后一胡商出千钱求购回国。原来“销鱼之精”可以消除人腹中块病,有奇效“人有患者,以一片如指端,绳系之,置病所。其块既销。”[2]1689胡商所在国家的太子腹中患有此病,赏千金求宝治愈,胡商购得此宝物归国必获利千金。

上述三则材料可见胡商长期驻扎于广陵贸易,收购价值连城之物,也因胡商见多识广,附近州县如有众人皆不识之物均来此贩卖。从科学的角度来说,这三则故事虽均属荒诞,但从侧面反映出胡人在中原人心中的形象。这些来扬从事珠宝贸易的胡商一般具有“慧眼识珠”的技能,常人所不能辨别之物胡商都能够鉴别并了熟其特异功能,且交易之物均有巨额利润可图。胡商在扬所购得的珠宝或有奇效的宝物,通常为该国所急需并用重金悬赏,可推测胡商购置回国后不仅获利丰厚,还有可能平步青云荣登高位。

珠宝贸易兼具高投入和高回报,在扬州的胡商前期进行一定的资本积累后,为了长远地在此生意经营,也作为南来北往的贸易驻点,胡店应运而生。卷四○二《守船者》引《原化录》载:元和初年,守船者于苏州得一径寸珠后“至扬州胡店卖之,获数千缗。问胡曰:‘此何珠也?’胡人不告而去。”[2]3242守船者因扬州胡商众多又见多识广,获得宝物后来扬州胡店卖之。依据前文所载的胡商交易手段,结尾的“不告而去”暗示此珠应有奇效且价值不菲,远不止数千缗。又如卷十七《卢李二生》引《逸史》载:卢生得道后资助旧友李生两万贯,卢生给予李生一拄杖说:“将此于波斯店取钱,可从此学道,无自秽身陷盐铁也。”……波斯见拄杖,惊曰:“此卢二舅拄杖,何以得之?”[2]119此处波斯胡店职能类似于上文王家药铺,供中外商人存放货物和借贷钱财之用。这里的拄杖与前文张老席帽无异,可看为一取钱凭证,卢生因于先前在波斯店中寄存资产过万,才能使李生持杖取钱,在扬胡商的资金雄厚由此可见一斑。长此以往,胡商留恋扬州,乔迁于此,专门从事商业活动。卷四○二《李勉》引《集异记》载:开元初年司徒李勉沿游历广陵途中,遇一波斯老胡,此胡曰:“异乡子抱恙甚殆,思归江都……我本王贵种也,商贩于此,已逾二十年。家有三子,计必有求吾来者。”[2]3240波斯老胡已举家于江都做商贩二十年有余,其资产亲眷均聚集于扬州,至老死病故思归的故土乃江都而非波斯之地,说明扬州城市给胡商带来的财富之多,产生精神依恋,使之充满故乡感。

根据上述几则材料可见,胡商来扬期间积极从事商品贸易活动,尤其是珠宝贸易,通过收购珠宝、帮助鉴宝、提供借贷等行为活跃于广陵市场,累积巨额财富。胡商依靠扬州庞大的市场进行买卖交易,收购物资出售商品,扬州市场利用胡商的原始资本和识宝能力吸引更多的商品流入,从而使双方之间互利共赢。胡商的跨域流动性带来了丰富的异域产品,并且促进了扬州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民族之间的互通互融,同时也丰富了唐代扬州的市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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