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土地执法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及对策研究
2020-03-02白海江
辽宁自然资源 2020年5期
白海江
(日喀则市自然资源局,西藏日喀则 857000)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得到了成功实践,社会经济实现了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高质量发展,经济发展新常态特征更加明显[1]。随着社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土地市场日益活跃、土地价值潜力日益凸显。受土地价值潜力的吸引,许多群众投机开展非法占地、违法建房、私自倒卖土地等违法活动,严重扰乱了土地资源管理秩序。
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2019年机构改革后,成立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行使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种自然资源的管理工作。经济新常态下,为更好的实现土地资源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就必须加强土地执法,规范土地资源管理秩序。
一、土地执法工作现状
1.群众依法用地意识薄弱
现阶段我国已形成横向上各法律部门相互衔接,纵向各位阶法律渊源协调一致的土地资源管理法律体系。为贯彻实施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加快推进自然资源管理改革,自然资源部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打包修改”工作,为规范国家土地资源管理理顺了法律依据。但地方上对于土地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不到位,导致群众法制观念不强,依法用地意识薄弱,特别是在偏远落后农村地区,违法占地、乱占耕地等土地违法现象频繁发生。
2.经济利益对法制意识冲击大
现代社会竞争日趋激烈,城乡差距进一步增大,而土地短时间内可以获得巨大收益,这就导致许多群众受利益驱动私下签订土地买卖合同违法进行土地交易,抑或是私自违法占地建房用于买卖、出租,严重破坏了土地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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