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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
——新余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调研报告

2020-03-02林爱红袁爱清丁德志周浩然

江西科学 2020年6期
关键词:新余市科技园区服务体系

林爱红,邵 勤,袁爱清,丁德志,周浩然,周 坚*

(1.新余市现代农业科技园管委会,338000,江西,新余;2.宜春学院,336000,江西,宜春;3.江西省农业机械研究所,330044,南昌;4.江西农业大学,330045,南昌)

0 引言

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是我国促进农业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是推动科技进步的重要组织保障,也是实现国家现有科学技术向生产力转化的重要支撑[1]。随着当前农村经济的发展,现行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无法适应新时代背景下农业企业、种植园区、科技园区、生产基地、种植户(农民)对科技服务的要求,构建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已经迫在眉睫[2-4]。为贯彻落实《现代农业强省建设规划(2015—2025年)》和《江西省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文件精神,必须加快构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有序分工、高效科学的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

在江西省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中,独具农业科技创新优势的科研院所、高校等主要集中在省会南昌市,而急需应用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企业、农业科技园区等绝大部分又处于各地级市和下属的县区乡镇,导致科技成果供给和转化脱节,配对性差,农业生产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和企业科技创新中的实际“瓶颈”不能及时解决,很难为企业和农民提供及时的技术帮扶,更是无法满足农业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的需求[5]。

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新余市在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中,形成了以农业科技园区为载体的服务体系,但是长期以来,建设目标和服务内容及主体依旧单一、服务需求的多样化不适应、农业科技服务人才匮乏等问题逐渐突显[6-8]。本文以新余市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以下简称“园区”)为例,从体系结构、成果供给、服务质量、成果创新等方面进行调研,并分析以园区为载体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发展对策。

1 当前新余市园区的基本概况和现状

1.1 园区现有成效

新余市为江西省一个地级市,新余国家农业科技园的建设是新余市委市政府为全面加快全市现代农业产业转型发展做出的重大决策,目前已经形成了以花卉苗木、特色果业、蔬菜等五大主导产业,并以园区为载体,构建了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为当地现代农业的发展起到一定的引领作用。

以工业化理念大力发展设施农业、高效农业、科技农业和工厂农业,建立第一、第二、第三产业融合的“六次产业园区”。推进园区在技术成果转化及示范、产业提升、资源共享等方面建立开放、合作、共赢新机制;大力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形成了“科技特派员+企业+科技项目”的合作模式。建设了园“123+N”智慧农业平台;各级研发平台5个,实施各级科技项目40项;获得专利及知识产权总数36项,园区获得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12个、绿色食品认证4个、有机食品5个、农产品地理标识产品2个;创建新余市知名品牌4个,江西省著名商标1个。园区荣获了农业部首批“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科技部首批“星创天地”、国家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全省乡村旅游示范点、江西省优秀科普示范基地等荣誉称号。

1.2 园区现有差距

近几年来,新余园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虽然推动了新余农业经济快速发展,但仍然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和省内其他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如井冈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上饶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等相比,核心区规模偏小、产业集聚效应不强、龙头企业和项目匮乏、科技创新能力明显不足,导致综合服务功能落后,园区发展明显滞后。

2 当前新余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2.1 农业科技创新和应用主体结合不紧,农业科技成果供给脱节

2.1.1 创新主体不够明确 新余市作为江西省新兴的工业城市,以工业理念发展农业,全市农业产业化、农业机械化等多项指标位于全省前列;但是农业总部经济、规模企业缺乏;农业特色种植、养殖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业机械生产影响力不够。未来农业发展的方向和有效载体不太明确,缺少合适的农业产业规划和相应的政策引领。

2.1.2 科技成果供给脱节 在科技成果的应用方面,需要不同层次的科技人员去创新和转化,科研人员要具备宽阔的科研视角和较强的科技攻关能力。但是在现有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中,“缺位”和“越位”的情况普遍存在,部分理论水平较高的科技人员被组织参与科技推广活动,推广时“不接地气”;部分只有基层推广经验的科技人员被组织参与企业的技术创新,研发时“不着天际”,企业技术创新与研发投入少,高校、科研院所基础研究、地方科研机构的推广与服务以及资源、仪器设备、信息等公共服务所需的不同类型的平台、人才和研究领域单一,未作整合,进一步导致农业科技成果供给脱节。

2.2 科技服务主体和评价机制各不相同,农业科技服务质量不高

2.2.1 评价机制不相符 对新余市现有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分析发现,承担农业科技创新、集成应用和推广示范活动的主体彼此不同,创新的主体还是以科研院所、高校为主;应用主体仍然是农业园区和农业龙头企业;推广示范主体是由市级农业推广部门和农业推广站为主,均是按照各自的系统进行发展,彼此独立,考核要求也各不同,缺少统一管理和互相合作与协调,其优势没有发挥出来,出现种种弊端。

2.2.2 服务质量不够高 体系内推广人员对高校和科研院所最新的研究成果“熟视无睹”或者了解浮于表面“蜻蜓点水”,对研发过程和具体细节不熟悉,致使在进行技术推广时不能及时将新技术推广给企业和农民,无法满足产业发展。政府部门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的农业科技服务意识不强,没有站在企业或者农业基地的技术需求角度考虑,缺少一些新的内容和技术渗透,导致企业和农民学不到新知识和新技术。

2.3 科技服务力量彼此分散,农业科技成果创新不强

2.3.1 科技服务方式单一 对新余市现有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分析发现,无论是农业科技创新、集成应用和推广示范,均是以行政化手段为主,以政府为主导,其他力量为之辅助的方式,显得单一且不灵活,具有典型的“外紧内松”的特点,表面上看起来活动“热热闹闹”、科技人员“热血沸腾”。但大部分都是“三分热度”,如科研工作者因科研经费不足或难以使用,其积极性不高,学术活动形式单一,科研氛围不浓,而农业科技创新研究匮乏等。以政府和产业、技术、培训为主导的服务形式无法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失去了农业技术中介的服务功能,也无法带动先进农业的产业发展与推广工作。更多的农业要素不能参与到现代园区的建设与发展中来,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形式单一,不能真正围绕企业和基地以及农户的技术难题上做工作,不能为农民提供农业技术,实现农业增收,更难以满足新时代乡村振兴、产业扶贫中对农业科技服务的需求。

2.3.2 科技攻关目标分散 目前农业科技创新活动难以沿着产业链从“种子—种苗—种植—采收—加工”进行系统的科技攻关和技术服务,导致组织实施科技项目和开展科技活动“各自为政”,部分研究方向“海量扎堆”,部分研究方向“无人问津”;形成的科技成果也比较零碎,很难产出系统性、集成性的科技成果。

3 构建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对策选择

3.1 发挥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政府职能

3.1.1 进一步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政府在引领农业产业发展的过程中,要不断提高农业科研的投资力度,建立以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国家农业科技创新区域中心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为核心的国家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在实践活动中,要综合考虑新余地区的农业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体系构建方法,为现代农业建设提供更高水平的服务,同时转变科技成果产业化方向,实现现代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3.1.2 进一步提升政府行政影响力 在构建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时,政府可以通过政府的行政影响力来保障资金来源,统一宏观调控和管理体系内组织间的协调运作。建立政府服务组织,突显其主导力量,通过行政手段来直接参与农机服务、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管理工作。由相关部门因地制宜地监督开展产业综合集成技术的试验、示范,组织和实施开展培训和技术推广等服务。综合运用各种调控手段,充分调动各类主体参与的积极性,为科技服务体系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3.2 加强农业科技服务的供给模式创新

3.2.1 加大农业专业技术经济合作力度 加大对农业专业技术经济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甄选有代表性的合作机构和企业,使其能够发挥带头示范作用,通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配套相关设施、免费培训等方式来加强服务能力,有利于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示范和应用,更有利于农民增收。

3.2.2 鼓励农业科研机构开展科技服务 由于农业科研机构(院校等)有雄厚的科研能力,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必须要充分调动起积极性,利用它们的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同时,依托政府将其与农业科技园区、农业企业等联结起来,签订协议的方式进行成果转让、技术开发、示范推广等活动,以面对面、点对点的形式解决农民认知与生产实践中的关键技术共性问题。

3.3 转变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运行机制

3.3.1 调整人事管理机制 建立以聘用制为核心的人事管理机制,推行和规范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人员聘用制度,研究加快强化按岗位聘用制度从而在体系内部形成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动态人事劳动管理机制。

3.3.2 转变运行投入机制 农业科技服务以社会效益为主,直接服务于政府的农业发展目标和广大农户。分析各个介入领域的优势所在,明确投入范围和投入次序,进行资源配置优化和政府有效引导,确保各个领域的经费开支。

3.3.3 建立综合培训机制 开展形式多样、灵活有效的农业科技系列综合服务,通过网络教学、短期培训班等方式大范围地开展基层农民科技培训,围绕推广和示范工作进行各种技术服务,形成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动力机制,对体系内现有的专业人员进行知识更新培训。

3.3.4 健全运行工作机制 建立以农户为中心的运行机制,要围绕农民进行整个科技服务工作。要了解和识别农民的需求是什么,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素质和农业经营效益,做到对农民负责,保障农民利益,满足农民对农业技术多样性的需求。

3.4 加大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人才队伍

3.4.1 注重人才队伍培养 当前新余市从事农业生产工作的主要劳动力往往为教育背景单薄、科技知识知之甚少的普通农民,人才相对匮乏。因此,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建设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人才队伍,注重提升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素质,通过多层次的农民培养(培训)以及农业科技人才的引进,形成一支高素质农业人才队伍。

3.4.2 形成人才激励政策 体系建立高学历人才激励制度,合理提高基层科技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待遇,奖励参与农业科技服务工作人员、研究生等技术领域专家;对于在职科技服务人员,应该加强对其继续教育和培训,不断更新其掌握的技术以及知识,确保人才与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相适应。按需设岗、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使用、合同管理,建立一支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才队伍。

3.5 构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信息平台

3.5.1 发挥农业科技信息潜力 现有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较注重产中技术,轻产前和产后信息和经营等问题,信息对接脱节,服务不到位。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必须把推进农业信息化作为下一步工作重点,构建一个信息采集、加工、咨询、反馈等一体化信息平台。

3.5.2 细化信息平台服务功能 以信息资源共享、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为主,加大科技服务体系信息化示范建设力度,及时向农业科技园区、农业龙头企业、广大农户等提供生产经营技术信息、农业新品种信息、农产品和农用物资供需信息及其他相关的涉农信息,使广大农民能够便捷、持续、有效地获取科技信息和科普知识。

4 结束语

作为承载、引领和带动农业产业发展及辐射的主要载体,园区正在成为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引擎和新模式。园区已经成为农业科技产业的重要集聚地,在全市范围内作为创新和农业产业发展主体的高新技术企业或龙头企业,其商业模式和所赖以生存的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以及新的农产品正在以日新月异的速度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对园区服务与支撑的需求也在不断的变化。今后,如何及时了解、分析和满足企业不断变化的新需求,实时更新园区对企业的服务内容与方式,如何建设符合当地特点的科技服务体系,如何增强园区服务软实力?需要园区深入思考。

因此,园区的发展,则需要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提升科技服务“三农”能力,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为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增产增效;同时,必须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推进农业总部建设、星创天地创建、深化科技合作与交流,继续加快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为构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提供坚强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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