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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的个人信用分析与运用探究

2020-02-28■袁

经济管理文摘 2020年20期
关键词:个人信用个人信息信息安全

■袁 博

(个人信用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

引 言

随着我国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的概念已经深入人心,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特点词汇。从本质上来进行分析能够知道,所谓的“互联网+”其实就是“互联网+各个传统行业”的综合概念,但两者之间的并不是简单相加累积关系,其概念强调的是在传统行业中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实现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的深度融合,最终取得比单一性行业发展更高的效果。在当前的“互联网+”时代中,人们日常产生的数据也是呈现指数性增长的趋势,随着我国大数据分析技术的完善,个人信息数据已经成为了社会经济发展的有效资源。人们在享受互联网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正在经历信息安全管理的挑战。尤其是在个人信用信息方面,极易出现泄露的情况,因此,如何才能够保障个人信用安全成为了当前时代发展的主题。

1 “互联网+”时代的个人信用面临挑战

1.1 个人信息泄露风险变大,泄露渠道增多

在互联网的时代,个人信息是具有一定利用率的,尤其是对于经济发展来说,个人信息的有效利用能够帮助企业分析消费者的偏好,进而及时调整销售策略,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市场化的发展趋势会导致个人征信体系显示出逐利的本性,进而使得外界通过法律允许的渠道尽可能采集个人信用信息,此时不同的个人征信机构之间就出现了竞争,最终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目前我国征信机构采集个人信息的渠道比较有限和固定,对于个人真实的信贷数据采集不够完善,很难在复杂的经济环境中体现出个人真实的信用状况。而对于不同行业协会征信体系来说,尽管其能够准确采集数据,但是其服务的人群范围比较窄,具有较强的专业指向性,对于其他领域的个人信用很难开展信息采集。但同时,个人信息也经受着泄露的安全风险,同样会对个人信用以及征信造成极大的损害。在“互联网+”的时代中,我们每个人都是数据的贡献者,但是数据信息并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出现了严重的信息泄露问题。根据相关的统一结果显示,从 2019年下半年到2020年上半年,我国网民因个人信息泄露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总额高达 915 亿元。现实生活中个人信息泄露的途径非常多,让人防不胜防,比如企业内部员工盗取、黑客恶意攻击等,个人信息的盗取与非法使用就会使得个人征信信息留下不良记录,进而产生更大的风险。

1.2 在线支付安全问题严峻

在线支付作为一种方便快捷的支付方式,在近几年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已经基本实现了普及,这样的支付方式也受到了不同年龄段人们的追捧和认可。随着信息时代的不断发展,更多的行业已经增加了信息技术的应用,这样的发展方式也会对个人的消费以及支付方式造成影响,进而增加个人的财产安全隐患。对于在线支付来说,其面临的安全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个是外部钓鱼网站以及不法分子的恶意入侵,第二个是没有安全保障的网络接入环境,最后就是安装了具有安全风险的终端。

1.3 伪基站的现象层出不穷,网络虚假国际化蔓延,打击难度加大,屡禁不止

大多数的网络虚假信息都是通过伪基站进行发送,我国当前存在严重的伪基站现象,且网络虚假行为逐渐趋向于国际化发展,由于真实基站不在国内,我国相关部门实施打击的难度增加,出现屡禁不止的情况。根据相关的统一数据显示,大约有70.2%的虚假短信内容目的都是冒充运营商诱导用户点击恶意网址,而有大约19.4%的虚假短信在冒充银行机构实施财产转移,最后4.6%的虚假信息是盗用用户订低价机票并获取用户进行电话回拨实施获利。这样的行为不仅会造成严重的个人信用不良,逾期,套现等问题,让用户个人财产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同时还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1]。

2 “互联网+”时代我国征信发展问题

2.1 采集个人信用数据不全面

对于我国当前的征信发展,最主要的就是个人采集信用数据不够全面的问题,由于个人信用信息涉及的内容与因素很多,受到不同环境法规的制约,因此有关部门在进行个人信用数据信息采集的过程中很难得到全面的个人信用信息。比如最具代表性的人民银行进行个人征信管理,其所能够采集到的个人信用信息一般就是客户的信用卡账户以及贷款行为的明细交易信息,除此之外还有客户的资产状况等非银行类信息,这些个人信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作为信用信息使用,但是也并不全面[2]。

2.2 个人信用建模评估不完善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个人信用建模评估体系并不完善,无论是当前的FICO模型还是我国的征信系统,提供的数字解读方法是建立在历史重演的前提假设下的,其中利用的仅仅是个人征信系统中的信贷历史数据,对于个人的年龄、收入、地区等可能影响个人征信的基本信息并没有进行收集,更加缺乏国际通行的可能性信用风险评估模型,这样就会增加个人在贷款过程中的信用风险。从我国当前的研究发展情况来看,我国人民银行已经批准挂牌的个人征信机构共有8家,不同机构都具有相应的渠道获取借款人的信用数据,也在不断尝试线上线下数据的整合处理,但是风险评估以及个人信用建模技术还处于初级阶段,数据不够整体全面,没有形成完善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

2.3 征信系统的构建存在问题

对于我国现用的征信系统来说,目前在其构建的过程中是缺乏统一设计标准的。尽管我国互联网信贷征信的服务模式具有多样性的特点,但是却缺乏有力的数据作为支撑。很多互联网信贷企业采用的方法就是开展信息融合,比如宜信与费埃哲联合开发个人信用评分,这样就能够缓解一部分征信服务需求,但是其构建依旧存在难以解决的问题。大多数互联网信贷机构都无法实现与全国统一征信系统的对接,这样就会降低机构的贷款审批效率。对此,相关机构应该通过全面信用信息展现以及共享主动挖掘和发现借款人的信用问题,进而降低贷款行为的风险,完善系统的征信管理。如果各大互联网信贷机构之间不能够实现征信信息共享,导致个人客户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信息没有互通, 就难以降低借贷风险 也会降低征信系统的价值[3]。

3 “互联网+”时代的个人信用保护策略

3.1 企业方面

与传统的发展模式相比,“互联网+”是一个全新的生态系统,其中不仅包含了企业,同时还包含了消费者本人。对于信息安全来说,最重要的只有两点,分别为技术保障和管理保障。因此,要想降低个人信息的泄露风险,提升相关保护技术,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尤其是对于银行以及征信机构来说,应该不断提升自己构建个人信用模型的技术,提高信息之间的联系性,充分挖掘个人信息的信用影响因素,完善个人信用评估体系。企业应该充分以人群统计数据为分析基础进行大样本数据集的推演,这样才能够保障个人身份特征信用情况具有精准性和普适性,采用文本等半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挖掘数据内容,从征信数据中提炼出有效的个人信用信息,进而不断完善社会化网络个人信用记录库。而在个人信用安全方面,企业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应该运用安全性更好的软硬件设备,这样就能够减少网站安全漏洞。同时,企业还应该及时升级网络信息安全技术,全面提升网站的安全度,保障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除此之外,企业还可以利用指纹、虹膜以及人脸等先进的生物身份识别技术对用户的个人信息进行保护[4]。

3.2 消费者方面

消费者自身也应该充分提升个人信息安全防护意识,从自身的角度出发,完善信息安全教育,对于可能出现信息安全威胁的行为有一定的自我防范性,不随意在社交平台中透露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要随便点击和登录不相关微信和网站,谨防木马病毒,对于快递单、外卖单等存在个人信息的票据进行妥善处理,遭遇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时及时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不要盲目轻信他人的言论,对于自己的相关资金业务一定要慎之又慎,避免被盗取个人信息进行恶意消费和透支,使自己的个人信用和资金造成重大损失[5]。

4 结 语

综上所述,信息技术的发展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但同时也出现了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对此,相关企业应该及时升级信息安全管理技术,同时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员工的行为,而消费者也应该提升信用安全防护意识,降低信用盗取的风险,合理地建立和使用自己良好的信用记录,这样才能够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充分发挥出“互联网+”的时代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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