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新型学徒制的特征和推进对策
2020-02-28文|杨玲
经济视野 2020年10期
文| 杨 玲
企业新型学徒制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提出的一种新的职教概念,其理念来源于德国双元制,基础是现代学徒制。因其企业发挥的主动性高及参与的力度大等特点,拓展了职工培训的领域及创新了职业培训模式,迅速得到有关省市及企业的响应和实施。随着国家对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数量和质量要求的进一步提高,新型学徒制机制的探索与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企业新型学徒制特征
企业新型学徒制与现代学徒制作为两种学徒制的产物,以企业和学校分别扮演不同分量的角色,在政府的激励、推动与社会培训机构的积极参与下,将发挥相辅相成、共同促进的作用。对比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在办学主体以及学生来源、享受待遇方面存在一定不同。
1.办学的主体不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办学主体是企业,培训单位属于参与单位,因此人才的培养目标、任务由企业确定,培养时间要根据企业生产需要来安排,培养的过程由企业和培训单位分别实施。企业培养主要是师傅带徒的方式,培训单位完成工学一体化的教学方式。现代学徒制的办学主体是学校,企业属于参与单位,学校根据区域经济规划与产业发展,结合专业的走势与学生定位,选择具备一定规模且有意向的企业共同培养学生,签订合作协议共同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体系,学校承担专业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企业承担岗位技能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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