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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书手的出身与仕进
——以出土墓志为中心

2020-02-26

关键词:墓志楷书

周 侃

唐代书手在制度史研究视野下,基本归以流外视之,并未引起太多关注;在书法史研究视野下,往往沦为书法家附庸,主体性亦多被忽视。唐代职官制度颇为完善,中央诸官署承担书写职事的书手名称各异,包括楷书手、楷书、御书手、写御书等(下文统称书手)①关于书手的概念界定、起源、分类、研究价值详见拙文《唐代书手探微》,《齐鲁学刊》2009年第1期;《古代书手起源考证》,《艺术百家》2007年第1期;《基于书法史视角的唐代书手价值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期;《制度史视野下先唐史官书手职事的动态考察》,《中国书法》2018年第23期。在此不复赘述。,大都任职于弘文馆、集贤殿书院、史馆、崇文馆等文化机构,处于官僚机构的最底层,两唐书无传。随着书手墓志的发现整理,学界亦开始关注相关研究。如李锦绣先生从直官角度对墓志所见书手入直的情况作了深入研究;朱关田先生从书法史的角度简要分析了书手的仕宦与书法;马骥先生对御书手墓志进行了考略等等。②关于书手的概念界定、起源、分类、研究价值详见拙文《唐代书手探微》,《齐鲁学刊》2009年第1期;《古代书手起源考证》,《艺术百家》2007年第1期;《基于书法史视角的唐代书手价值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期;《制度史视野下先唐史官书手职事的动态考察》,《中国书法》2018年第23期。在此不复赘述。笔者结合史料文献及前期研究成果,将书手诸墓志综合起来加以梳证研究,发现关于书手的执事与入仕等问题还有可商榷、考证以及推进之处。本文即以书手墓志为中心,对唐代书手的出身执事、仕进迁转等问题进行深入考察,以期为制度史的相关研究提供佐证,为书法史的研究提供多元视角。

一、六方书手墓志概况

笔者遍检现所能见的唐代墓志著录、图版、拓片,共整理出六方出身为书手的墓志,一并作为较为完整的案例加以分析研究。此六方墓志形制各异,志文备列了书手世系、郡望、仕进、丧葬等各种信息,为重新考察书手群体提供了第一手资料。故在对相关问题展开讨论之前,有必要对六方墓志做简要介绍。

(一)丁范墓志,题为《大唐故登仕郎丁君墓志铭并序》,出土于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朝阳村,现藏于洛阳市新安县千唐志斋。该志石长53厘米、宽51厘米。志盖“丁君之铭”之“丁”字为楷书,其余三字为篆书。志文26行,满行27字,楷书。录文见于《全唐文新编》第五部第四册,图版见于《千唐志斋藏志》上册三五三号。撰文、篆盖人及书刻手均不详。①周绍良主编:《全唐文新编》第五部,第四册,吉林文史出版社2000年版,第14487页。以下凡引自此六方墓志的文字,不再出注。

志主丁范,洛州河南人。高祖武德九年(626)生,高宗上元二年(675)五月十五日因寝疾卒于思恭里舍,终年四十九岁,垂拱元年(685)十月十二日甲申迁葬于邙山。太宗贞观二十年(646)补秘书省书手,两唐书无传。

(二)袁公瑶墓志,题为《大周故中大夫行司礼寺恭陵署令袁府君墓志铭并序》,1991年4月出土于河南省洛阳市,现藏于洛阳市新安县千唐志斋。拓片长60.5厘米、宽61.5厘米。志盖篆书“大周袁府君墓志铭”。志文35行,行35字,楷书。撰文袁守一,篆盖人、书刻人不详。录文见于《全唐文补遗·千唐志斋新藏专辑》,图版无著录。②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千唐志斋新藏专辑》,三秦出版社2006年版,第85页;图版无著录,北京大学图书馆藏实物拓片D303:1374,2张。

志主为袁公瑶及妻陈氏。袁公瑶,陈郡扶乐人。以袁公瑶卒年武周圣历元年(698)可推知其生年为太宗贞观元年(627)。卒后先权厝于缑氏东原,后转葬河南北山(洛阳邙山)。唐代袁氏家族世系在《元和姓纂》《新唐书·宰相世系》有载,然独袁公瑶缺载。志文关于其家世的记载与千唐志斋藏袁公瑜《大周故相州刺史袁府君墓志铭并序》、袁承嘉《大周故朝散郎行邓州司法参军袁府君(承嘉)墓志铭并序》③《大周故相州刺史袁府君(公瑜)墓志铭并序》,详见赵跟喜、郭也生、李明德著,洛阳市新安县千唐志斋管理所编:《千唐志斋藏志》上,文物出版社1984年版,第481页;《大周故朝散郎行邓州司法参军袁府君(承嘉)墓志铭并序》,详见《千唐志斋藏志》上,第482页;又见《隋唐五代墓志汇编洛阳卷》第七册《袁承嘉墓志》,天津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187页;周绍良:《唐代墓志汇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976页。所载几无差别,可考证袁公瑶实为袁公瑜之弟④据《元和姓纂》岑仲勉先生校文以及鲁才全先生《跋武周〈袁公瑜墓志〉》所见袁氏世系为:袁虬→袁钦→袁处弘→袁公瑜(袁承嘉→袁守一)、袁公玘→袁晖。袁处弘生两子分别是袁公瑜、袁公玘,并不包括袁公瑶。袁公瑜生于隋大业九年(613),卒于垂拱元年(685),公瑶较之年少,实为公瑜之弟。参见林宝撰,岑仲勉校记,郁贤皓、陶敏整理:《元和姓纂(附四校记)》,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441-442页;鲁才全:《跋武周〈袁公瑜墓志〉》,《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8期,武汉大学学报编辑部1986年版,第36-38页。。初为秘书省书手,两唐书无传。

(三)胡恪墓志,题为《大唐故太仆寺长泽监轻车都尉胡府君张夫人墓志铭》,2002年出土于陕西省铜川市耀县新区,现藏于西安碑林博物馆。该志石长37厘米、宽35厘米。志盖长22厘米、宽21厘米,篆书“唐故胡君张夫人墓志”,有界格。志文21行,满行20字,楷书。撰文及书刻人不详。录文、图版见于《西安碑林博物馆新藏墓志汇编》中册。⑤赵力光主编:《西安碑林博物馆新藏墓志汇编》中册,线装书局2007年版,第350-351页。

志主为胡恪及妻张氏。胡氏家族望出安定(甘肃),因徙官注籍西京长安。胡恪,太宗贞观元年(627)生,武周久视元年(700)三月卒。张氏于玄宗开元十四年(726)八月九日卒,十一月合葬于县西白草原。胡恪为集贤院书手,两唐书无传。

(四)王基墓志,题为《大周故前尚方监兼检校司府少卿中山县开国伯王公墓志铭并序》,出土于河南省洛阳市,现藏地于洛阳古代艺术馆。该志石长76厘米、宽75厘米。志文38行,满行39字,楷书。撰志王元辅,书人卫子游,刻手不详。录文见于《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及《全唐文补遗》第五辑,图版见于《隋唐五代墓志汇编》洛阳卷第七册。①周绍良、赵超主编:《唐代墓志汇编续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323-324页。

志主为王基及夫人皇甫氏。王基出身于太原王氏一族的祁县分支,其家族因徙官注籍洛州伊阙。据志文,武周长寿元年(692)十月二日,卒于私第,葬于洛阳北邙山。终年七十六岁,则其生年当在隋大业十二年(616)。贞观十一年(637)擢为秘书省书手,两唐书无传。

(五)杨感墓志,题为《唐故秘书省书手杨君(感)墓志铭并序》,2000年2月出土于河南省洛阳市北邙山,现藏于新安县千唐志斋。拓片尺寸长44厘米、宽44厘米。志盖不详。志文19行,满行19字,楷书,有方界格。撰文及书刻人不详。录文见于《全唐文补遗·千唐志斋新藏专辑》及《新中国出土墓志·河南(三)·千唐志斋(下)》,图版无著录。②《全唐文补遗·千唐志斋新藏专辑》,第15页;图版无著录,北京大学图书馆藏实物拓片D303:1292,1张。

志主杨感,河南偃师人,太宗贞观七年(633)生,高宗显庆二年(657)十一月六日卒于私第,葬于邙山。终年二十四岁。召任秘书省书手,两唐书无传。

(六)朱元昊墓志,题为《大唐故中大夫行盛王府谘议直集贤院朱府君墓志铭并序》,2001年3月出土于陕西省西安市东郊高家沟村,现藏于西安碑林博物馆。该志石长、宽均为58厘米。志盖篆书“大唐故朱府君墓志”。志文26行,满行26字,共615字,隶书。撰文于休烈、书人及篆盖人张芬、刻手张漼和杨秀岩。录文、图版见于《西安碑林博物馆新藏墓志汇编》中册。③《西安碑林博物馆新藏墓志汇编》中册,第483-485页。

志主朱元昊,河南人,生年不详,玄宗天宝十一年(752)闰三月二十日逝于京安兴里之私第,葬于咸宁县白鹿原之西。年十九,补丽正殿御书手。两唐史无传。

总之,六方墓志中,王基墓志规模最大、字数最多、书刻精良;朱元昊墓志刻工水准最高、书写最为精湛;杨感墓志和胡恪墓志规模较小;丁范墓志则刊刻草率,刻工最差。上述墓志书法呈现出的差异除了受到墓志书人、刻手书法技能的影响之外,更与书手的出身、执事、职官密切相关。

二、书手设置与执事

书手一职始设于唐④“书手”典籍所载,始见于唐,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18称“唐时已有此名”。书手一职的前身为隋设楷书郎,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秘书省加置楷书郎员,二十人,从九品,掌抄写御书(《隋书》卷28《百官》下,第796页)。至唐,因人员众多,书手遂从九品官沦为流外无品之吏。,从称谓看即有“楷书”“楷书手”“御书手”“写国史楷书”“群书手”“令史书手”“能书”“书直”等。前辈学者对于唐代书手的身份、书写制度等问题已有概括研究,但各类书手额员以及职能等具体方面尚未明晰。在此,结合六方墓志资料以及敦煌官方写经题记,对书手的设置以及职能执事进行梳理考证。

(一)执事机构与设置

六方墓志书手分别来自秘书省和集贤院。属于秘书省书手的有四位:丁范“弱冠知名,召补兰台书手”、袁公瑶“时兰台书手,精调门雅”、王基“以贞观十一年擢为兰台书手”、杨感“召任秘书书手,游情秘阁”。兰台即秘书省别称,主掌“邦国经籍图书之事”,负责图书的收藏、抄写与校勘。据《旧唐书》卷四十三《职官》所记秘书省有“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典书八人,楷书手八十人⑤《旧唐书》所载“楷书手八十人”,与《唐六典》所载人数相同,而《新唐书》卷47《秘书省》注云:秘书省“典书四人,楷书十人,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楷书十人”疑为脱误“八”。,亭长六人。掌固八人”、著作局有“楷书手五人,掌固四人”、司天台有“五官楷书手五人,令史五人”,⑥刘昫:《旧唐书》卷43《职官》二,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855-1856页。共有书手九十人,上述四位书手当为其中之一。

书手朱元昊和胡恪为集贤院书手。朱元昊“年十九,补丽正殿御书手”,丽正殿即集贤殿书院。①玄宗即位,推崇儒术大校群书。开元五年(717),于乾元殿东廊下写四部书,置乾元院使。开元六年(718),乾元院改名丽正修书院,置修书使及检校官,改修书官为丽正殿直学士。开元十三年(725)置集贤殿书院。《唐六典》卷九《中书省》载集贤殿书院设书直及写御书一百人,《旧唐书》同。又胡恪志文载“工于草隶,妙参钟索,为御书手”,并未言明是何种机构。御书手的设置见于唐代史籍所载,除了集贤院以外,史馆亦设。史馆是唐代专门的修史机构。武德以前,并无独立建制,史官依隋制仍属秘书省著作局,著作郎监修国史。贞观三年置史馆于门下省。②《新唐书》卷 47《百官》二,第1214页。据《旧唐书》载史馆有楷书手二十五人;③《旧唐书》卷 43《职官》二,第1853页。《新唐书》则记史馆有楷书十二人、写国史楷书十八人、楷书手二十五人,④《新唐书》卷 47《百官》二,第1214页。两唐书所载皆无御书手配置。又《唐会要》卷六十四《史馆杂录下》云:“当馆旧制,例只有楷书,无御书各额,请改正楷书。”⑤王溥:《唐会要》卷64《史馆杂录》下,中华书局1955年版,第1108页。可见,史馆在设置之初并无御书手一职。《唐会要》卷六十四记德宗贞元四年正月:“敕减集贤写御书一十人,付史馆收管。”⑥《唐会要》卷64《史馆杂录》下,第1108页。又载宪宗元和二年七月集贤院奏:“又直官请减五人,写御书请减十人。从之。”⑦《唐会要》卷 64《集贤院》,第1121页。由上引第一则史料可推测从贞观三年(629)史馆独立后到贞元四年(788)之前,史馆应无写御书名额,因此,可以推断胡恪亦为集贤院书手。

墓志所见“直集贤院”即“书直”,是唐代直官的一种。《唐六典》卷二《尚书吏部》载:

凡诸司置直,皆有定制。(诸司诸色有品直:吏部二人,兵部三人,考功、职方、库部、户部、度支、驾部、比部各一人,门下省明法一人、能书二人、装潢一人,刑部明法一人,弘文馆学直四人、造供奉笔二人,造写御书笔二人、装书一人、搨书一人,修史馆装书一人,中书省明法一人、能书四人、装制敕一人、翻书译语十人、乘驿二十人,集贤院能书六人、装书十四人、造笔四人……外官直考者,选同京官。其前官及常选人,每年任选。若散官、三卫、勋官直诸司者,每年与折一番。)⑧李林甫等:《唐六典》卷2《尚书吏部》,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35页。

这是关于唐代直官制度最为详细的记录,其中明确记载了官府书直的设置情况。集贤殿书院书直及写御书一百人包括从秘书省、昭文馆调拨的书手、从民间招募的能书者以及前资、常选、三卫、散官以及五品以上子孙,“各有年限,依资甄叙”。朱元昊墓志题为“中大夫行盛王府谘议直集贤院”,即为书直。又见《唐故汝州鲁山县丞司马府君墓志铭并序》末题“文林郎前恒王府参军直集贤院张文哲书”⑨《唐故汝州鲁山县丞司马府君墓志铭并序》,周绍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1842页。,张文哲亦为集贤院书直。“书直”的充任者一般是以非现任职事官即未登朝官为主,包括散官、卫官、前资、常选等等,以骄人的书法技艺充直,在诸省馆“从事专业技术极高的日常工作,制度改作、或举行重大的科技文化活动时,直官不但参与,而且还是实主其事者”(10)李锦绣:《唐代制度史略论稿》,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6页。。集贤院书手“皆经御选”的特殊选拔方式,更加说明其书法之精到,正所谓“尤精翰墨”“工翰而进”。《旧唐书》卷九十七载唐代书法家钟绍京,初为司农录事,以工书直凤阁,(11)《旧唐书》卷97《钟绍京传》,第3041页。书直的书艺水平可见一斑。

(二)抄写职能分类

从史书以及敦煌写经可见秘书省和集贤院书手的主要职能是担任儒家典籍、宗教典籍以及类书的抄写。书手的设置即源于唐官府对图书文化事业的重视。自唐建国(618)始,官方组织书手的大规模抄书活动就有四次。高祖武德五年(622),秘书监令狐德棻曾“奏请购募遗书,重加钱帛,增置楷书,令缮写,数年间,群书略备”①《旧唐书》卷73《令狐德棻传》,第2597页。,楷书即所谓秘书省书手。太宗贞观年间“选五品以上子孙工书者为书手,缮写藏于内库”②《新唐书》卷 57《艺文志》,第1422页。。从唐代中央官府图书抄写活动来看,书手每次写书的数量相当大。《新唐书·艺文志》曾言“藏书之盛,莫盛于开元”,开元年间,两京图书12596卷,再加《新唐书·艺文志》补入的28469卷,仅此就高达4万之余,作为掌文献抄写职能的秘书省书手、集贤殿书手,在唐代官府图书事业中起到重要作用。

唐代是中国历史上宗教的大发展时期,宗教典籍的编译、整理与抄写工作也达到历史最高峰。始于太宗贞观三年(629)终于宪宗元和三年(808)的官方书手写经活动共缮写佛经372部2159卷③参见曹之:《中国印刷术的起源》,武汉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67页。,足可见书手的抄写之功。敦煌写经末尾题记即有多处关于书手的记录,如斯0036《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尾题)题记略云:“咸亨三年(672)五月十九日左春坊楷书吴元礼写”;斯0456《妙法莲华经卷》第三(尾题)题记略云:“咸亨五年(674)八月二日左春坊楷书萧敬写”;斯0513《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尾题)题记略云:“上元三年(676)闰三月十一日左书房(春坊)楷书欧阳玄(悊)写”。④施萍婷主撰稿,邰惠莉助编,敦煌研究院编:《敦煌遗书总目索引新编》,中华书局 2000年版,第1页、第 15页、第17页。目前所见唐代官方写经题记多为门下省、左春坊、弘文馆、秘书省书手以及其他群书手,集贤院书手在写经题记中非常罕见,据《中国古代写本识语集录》《敦煌遗书总目索引新编》记载的秘书省书手有萧敬、贾敬本、孙玄爽、田玄徽等,此六方墓志所见秘书省、集贤院书手可与敦煌写经题记互补,作为书手研究的重要史料。

从书手墓志文来看,秘书省书手亦参与重要公文的抄写。据丁范《大唐故登仕郎丁君墓志铭并序》载:“每国有纶册,命君濡翰,累侍簪橐。”“纶册”即指皇帝诏书,唐代皇帝诏书包括册书、诏、敕,总名曰诏,天后天授元年,以避讳,改诏为制。“凡王言之制有七:一曰册书……二曰制书……三曰慰劳制书……四曰发日敕……五曰敕旨……六曰论事敕书……七曰敕牒……皆宣署申覆,然后行焉”⑤《新唐书》卷 47《百官》二,第1210页。。大量一般性质的文书抄写,由令史、书令史负责,唐人亦多称令史、书令史为“案典”或“案吏”。令史、书令史选拔虽然亦重视书法,但较官府书手对书法的严格甄选,水平差距很大。因此,涉及王命、王言的重要公文,通常选派书法高超之书手进行抄写。“累侍簪橐”,指皇帝近臣的侍笔生涯。颜师古曰:“橐,契囊也。近臣负橐簪笔,从备顾问,或有所纪也。”⑥《汉书》卷69《赵充国辛庆忌传》,第2994页。有此殊荣可记录王命王言的书手通常出自门下省、中书省。《旧唐书》卷四十三《职官》载门下省起居郎下有楷书手三人。⑦《旧唐书》卷 43《职官》二,第1845页。起居郎下设楷书手与其执掌起居注需大量的书写职责有关。起居郎是掌录天子言行法度的记注官,“和墨濡笔,皆即坳处,时号螭头”⑧《新唐书》卷 47《百官》二,第1208页。。朝堂之上的现场记录事关重大,由起居郎亲自记录,退朝之后的大量书写便交由楷书手负责。起居注是撰修实录与国史的最基本的依据,经由起居郎、起居舍人编撰,再经楷书手抄写后交由史馆编修国史。又《新唐书》卷四十七《百官》“中书省”条载:“起居舍人二人,从六品上。掌修记言之史,录制诰德音,如记事之制,季终以授国史。有楷书手四人,典二人。”⑨《新唐书》卷 47《百官》二,第1212页。中书省楷书手除了记事之抄以外,还承担各种诏敕的抄写。普通的秘书省书手专职图书典籍的抄写,而丁范之所以能秉笔善录王言,与其高超的书法技艺密不可分。志文称丁范书法“不唯草圣,独许张芝;孰云善隶,见推程邈”,将其书法技艺与前代草圣和隶书创始人相提并论,虽有谀墓之嫌,但其书写水平之高确为事实。

总之,书手职事的明确和细化反映出唐代职官制度的完善。不同称谓的书手任职机构和职事各有差异,并不能简单地以抄书概括。书手以书为技,终年伏案,各司其职。以抄书为例,唐代书手抄写书籍继承了汉魏以来讲究书法的优良传统,尤其以官府写本为最。加之书手甄选十分严格,皆为书法优良者,因此其抄写本颇具价值,精抄细校的图书经文往往作为皇帝赠赏,传于天下,一定程度上起到传道教化的功用。

三、书手释褐与仕进路径

唐代常贡之科,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书、算六种;其次是流外入流。倘若以门荫入仕,则须先授亲、勋、翊卫后,六番随文武简入选例。见于史载的书手入仕途径虽有门荫、科举及官府征召、募佣等,但因例证缺乏,难以深入考察。而六方书手墓志详细地记录了书手释褐、入仕、迁转、考课等信息,是研究书手仕进之路的珍贵资料。通过比较六位书手的官宦履历发现,虽然同由书手一职起家,但仕进之路呈现出截然不同的路径。①六位书手中,杨感早卒、胡恪为官两任(灵州怀远县主簿、长泽副监)、丁范仅以登仕郎一勋官为终,代表了两种类型的仕宦经历,但因志文记载简略,兹不做详细考察。

(一)选拔与释褐

据志文可知,王基等六位书手基本都是在弱冠之年因高超的书法技艺和书法修养被召为书手。《新唐书》卷五十七《艺文一》载:

贞观中,魏征、虞世南、颜师古继为秘书监,请购天下书,选五品以上子孙工书者为书手,缮写藏于内库,以宫人掌之。②《新唐书》卷 57《艺文志》,第1422页。

《唐六典》卷九载集贤殿院书院:

书直及写御书一百人,(开元五年十二月,敕于秘书省、昭文馆兼广召诸色能书者充,皆亲经御简。后又取前资、常选、三卫、散官五品已上子·孙,各有年限,依资甄叙。至十九年,敕有官为直院也。)③《唐六典》卷9《中书省集贤殿书院》,第280页。

从以上两则史料可以看出初唐至中唐各机构书手选拔方式的差异和变化。初唐时期秘书省书手通过门荫选拔;玄宗朝集贤殿书院书手或调拨于秘书省、昭文馆,或来源于散官五品以上子孙及三卫、前资、常选等,实际隐含了唐代入仕的基本路径:门荫、杂色入流、科举,可见书手出身的多样性。

书手门荫的具体途径为弘文馆生徒和三卫。《唐六典》载:“贞观元年,敕见任京官文武职事五品已上子有性爱学书及有书性者,听于馆内学书,其法书内出。其年有二十四人入馆,敕虞世南、欧阳询教示楷法。”④《唐六典》卷 8《弘文馆》,第 255页。弘文馆学生的选补,其资格限在“皇宗缌麻已上亲,皇太后、皇后大功已上亲,散官一品、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六尚书、功臣身食实封者,京官职事正三品、供奉官三品子孙,京官职事从三品、中书黄门侍郎子”⑤《唐六典》卷 8《弘文馆》,第 255页。。这一规定反映的大体是开元时期的制度,入学资格等级限制非常严格。但在唐初,鉴于太宗重视书学发展以及大规模修书的需要,国子诸学入学资格的限制逐渐放宽。弘文馆生徒的入选资格放宽到现任京官文武职事五品已上子,选成绩优秀者入馆。唐太宗甚好书法,万机之暇留心翰墨,而且十分重视书学发展,大力推行书法教育。弘文馆掌“教授生徒”,亦有“详正图籍”之责,因此唐初弘文馆学生以学书为主,兼修经籍。馆生在学成后,其中一部分便转化为从事档案文书抄写、图籍抄校的书手,这与贞观时,魏征、虞世南、颜师古为秘书监监修图书而选五品以上子孙工书者为书手的史实正好相吻合。

三卫作为皇帝和太子的侍卫,是高级官吏子孙以门荫出身的主要途径,唐前期政治势力变化加速,高官轮流而作,虽王公贵族的范围和高级官员的设置数额基本固定,但担任过高级官员的人数却很多,在迁授左右监门直长和太子监门直长之外,其能文能书者充书直及御书手。如三卫根据品级的不同完成番上(轮番到京师服役)或纳资之后,参加兵部的校试,“有文,堪时务,则送吏部;无文,则加其年阶,以本色迁授”①《唐六典》卷5《尚书兵部》,第155页。。

前资是指因考满或其他原因停官待选者。唐代官员都有官资和任期,每任一官即有一个相应的官资等级,任期则常有四考,“四考中中,进年劳一阶叙。每一考,中上进一阶;上下二阶,上中以上及计考应至五品以上奏而别叙”②《新唐书》卷45《选举志下》,第1173页。。一年一考,四考就是任期四年,任满之后,受代停职待选。而常选是唐代开科取士之途径,与制举和“学馆”构成唐代科举的三个系统。常选科目主要为“明经系列”和“进士系列”。唐代科举制度完善,士人有了常选资格,循资授任,按照任官的年限便可逐级上升,尽管提升速度很慢,但只要没有罪愆,都是有升无降。

墓志所见书手以门荫入仕者占多数,显示了唐代书手选拔重门第出身的特殊性。书手多选自五品以上官员子孙,如袁公瑶之父袁处弘,官至舒州刺史(正四品下),再如杨感之父杨植,官至开府正议大夫(文散官,正四品上)。两位书手“德高其门,宜哉有后”,因门荫召为秘书省书手。此外,也有书手来源于下级官员子孙,如胡恪之父胡道感,皇朝左三卫武骑尉(勋官从七品上)。又《大唐故左卫翊卫武骑尉王府君墓志铭(并序)》载麟台御书手义端,其父王行威授左卫翊卫(正八品上),皆是以下级官员子孙门荫入秘书省书手之例,属低层荫任。

另书手王基之父王孝政,“隋秘书郎、越王东阁祭酒;悬镜曲台,校书延阁”,其家族虽“四代三公之荫,与隋历而俱亡”,王基仍然在弱冠之年擢为书手,成“一台二妙之奇,共唐朝而□立”。“一台二妙”原指同在尚书为官的晋代书法家尚书令卫瓘与尚书郎索靖。王基父子也因先后入职秘书省而获此美誉。志文载王基“年十有四,以贞观十一年(637)擢为兰台书手”,年龄有误。后文载王基“春秋七十有六,以长寿元年(692)十月二日卒于私第”,以此倒推,贞观十一年王基已然弱冠之年。而唐人入仕,基本在二十岁上下,志文称王基十四岁入兰台或是出于褒扬之意,或是书写行状时因年久记错。

(二)入仕与迁转

书手获得出身途径后,就有了做官的资格,成为所谓“合入官者”。“集贤院御书手百人,史馆典书、楷书四十一人”,皆为入官之门户。③《新唐书》卷45《选举志下》,第1180页。有了书手出身后,释褐仕进必须经过由吏部和兵部主持的铨选,积劳累考后入流。④按唐制,具有资荫的五品以上官的子孙及品子,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轮番担任某种杂役,或者交纳一定数量的钱财纳资代役。任役或纳资期满后,再经吏部等选拔,才能授予官阶。据《唐会要》卷六十四《史馆杂录》下元和十四年六月史馆奏集贤殿书手长上,五考放选;弘文馆书手分番,八年放选。王基贞观十一年(637)擢为兰台书手,十八年(644)随牒授岐州岐阳县尉,正是八年一考。关于书手考课详见拙文《唐代书手探微》,《齐鲁学刊》2009年第1期。赖瑞和先生总结了唐人释褐后入官的两条路:一是到州府任参军,或在外县任县主簿或县尉。二是留在长安京城任校书郎、正字。第一条路比较普遍,第二条路则可能需要更高的资历。唐人一般重京官,轻外官。因此,校书郎和正字的地位,又比外州府参军、外县主簿和县尉等更为清贵。⑤赖瑞和:《唐代基层文官》,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14页。书手流外入流的仕进之路,亦可分为由地方到中央迁转和留守京城本司内迁转等。

1.由地方到中央升迁。书手以州府参军、县尉释褐完成从地方到中央的迁转。如《大周故前尚方监兼检校司府少卿中山县开国伯王公墓志铭》载秘书省书手王基的迁转过程:以贞观十八年(644)随牒授岐州岐阳县尉(从九品上)至咸亨元年(670)授宋州司法参军事,为仕进的第一阶段。26年间经历四次迁转,从低品级次畿县尉升至望县县丞,再升至望州府参军事(从七品下)。以守司府寺主簿(时间不详)至永昌元年(689)除尚方监,为仕进第二阶段,即从九寺到三省再到五监的迁转过程,其间伴有多次低职高就,如第一次,“以四年制除□事郎,守司府寺主簿”,司府寺即太府寺,为中央九寺之一,“守”意味着低阶高就,所以“□事郎”之品级应该在主簿之下,又加宣义郎(文散官,从七品下)。第二次,“以永淳二年除朝散大夫(文散官,从五品下)、守都水使者(正五品上)兼检校左右藏出纳”。“检校”意指以他官派办某事,即以都水监使兼任司农寺国库左藏、右藏出纳之事,封中山县开国男(开国县男,食邑三百户,从五品上)。王基宦途总计四十五年,历官十一任,除去丁忧,几无守选时期,任地方佐官“毗赞有方、造理无滞”,进入中央则“谔谔当官,孜孜奉法”,仕途平顺。

2.由地方到中央环复升迁。如《大周故中大夫行司礼寺恭陵署令袁府君墓志铭并序》载兰台书手袁公瑶,初牒青州司功参军事(从七品下)。司功参军事是唐代州府佐官,与仓、户、兵、法、士等参军构成六曹行政系统。一般是士人的第二任、第三任官,袁公瑶由书手起家即出任,较为少见。此后,从唐州桐柏县令升至滑州卫南县令、杭州钱塘县令(从六品上),由地方上州中县令迁上州上县令是为仕进的第一阶段;又以朝散大夫(从五品下),制授尚方监丞(从六品下),旋即拜洛州武泰县令(正六品上),从五监转为九寺再拜京畿县令是为第二阶段;制优授太中大夫(从四品上)、行司礼寺恭陵署令(从五品上)为第三阶段,“制优授”与“制授”意思略同,“优”有特许、优待之意,因此得以较高品级的文散官太中大夫行级别较低的司礼寺恭陵署令。袁公瑶以州府佐官释褐,历任官职大都是拥有实权的行政长官,最终授予从四品上文散官。

袁公瑶释褐官明显高于他人,与其高门贵胄出身不无关系。在后续的迁转过程中,袁公瑶与王基一路高升,阶秩与职位晋升五品以上。按唐制,五品以上官皆由中书门下选授,皇帝任命,并可享受穿戴绯色公服、佩银鱼袋待遇,正如墓志所言“名金籍,腰银绶”,集加阶、加职、加勋、加爵于一身,虽历任官职并非清官之列,但比起沉迹下僚,代满不仕的胡恪以及仅授勋官登仕郎的丁范而言,人生际遇高低立现,间或反映了不同的仕进道路。

3.中央机构内部迁转。如《大唐故中大夫行盛王府谘议直集贤院朱府君墓志铭并序》载集贤书手朱元昊,释褐官为左卫翊一府兵曹参军(正九品上),寻转工部主事(从九品上)、寻授门下主事(从八品下),又迁门下录事(从七品上)、少府监丞(从六品下)、上柱国(勋官,比正二品),寻加朝散大夫(文散官,从五品下),除盛王府谘议(正五品上),累加中大夫(文散官,从四品上),虽历经七次迁转,四次进阶,始终在集贤任职。集贤院直官分有品职官和无品职官,朱元昊任流外书手,进阶为无品秩书直,要加一系列阶官如兵曹参军以及中央各级职官寄禄官衔,其真正的执事仍在集贤院。如朱元昊这种“以他官任某官”的现象多见于史馆、弘文馆、集贤殿书院、翰林院中的“专业型的士人文官”①赖瑞和:《唐后期一种典型的士人文官——李建生平官历发微》,详见杜文玉主编:《唐史论丛》第17辑,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有限公司2014年版,第34页。。正如清代史学家钱大昕所言:“翰林学士、弘文、集贤、史馆诸职,亦系差遣无品秩,故常假以它官。有官则有品,官有迁转,而供职如故也。”②钱大昕著,方诗铭等校点:《廿二史考异》卷58《旧唐书》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849页。这些专业型的官职最大的特点即在本机构、本体系内部长期任职,甚者不得迁转他途。如朱元昊从书手起家后,始终“自卑位不离于书府”;又如书法家徐浩,初为丽正殿校理,后拜集贤殿学士,前后于集贤殿任职约二十三年;③《旧唐书》卷137《徐浩传》,第3759-3760页。详见朱关田:《唐代书法家年谱》,江苏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260-279页。再如书法家史维则任集贤校理,于集贤殿任职三十余年。④详见《职官分纪》卷15《集贤校理》,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382页;陈思纂:《宝刻丛编》,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01页。朱元昊虽在书法史上籍籍无名,但能与著名书家一样直集贤院数十年,可见其书法技艺之精,亦从侧面反映出唐政府对于专业人才的控制和禁锢。

余 论

以往的书法史研究,书手基本被视为特例和附属,学者关注更多的是其书法作品表象而非背后成因;关注的是书手个人而非群体面貌,其书法作品背后所包含的出身仕宦等背景因素并没有得到真正的挖掘。现所见六方墓志虽然数量有限,却反映出书手不同的仕途迁转过程。同为书手出身,仕进之路和人生际遇迥然有别,足可见书手群体仕途发展的复杂性。书手选拔途径较为多元,门荫是其获得出身的重要途径,擅长书法是其获得出身的必要因素。上至五品以上子孙、下级官员品子,下敷普通的能书士人,皆可成为书手。书手从流外无品升迁到从九品上阶乃至从七品下阶起家终至五品高官;从无权胥吏到地方高级僚佐、行政长官、中央中级普通官员;从吏部、兵部常选到直接由皇帝提名授任的“制授官”,虽职轻位卑,确为唐代善书士子起家、释褐之好出路。

与“起家之良选”①《通典》卷26《秘书校书郎》,第736页。的校书郎相比,书手在唐官署中的设置以及定员人数远超于校书郎和正字的总和。据赖瑞和先生的统计,校书郎、正字的定员总共34员,而书手仅集贤殿即有100人,加之秘书省、弘文馆、著作局等总数在183员。书手经过一系列选拔得以入流之后,不论中央各台省府寺,还是地方刺史县令,皆可以通过流内铨叙任。书手与不同品级的校书郎和正字,在释褐之初具有类似的仕进之路,但在往后的仕途迁转过程中呈现出较大差异。究其原因,与唐代选官的清浊之别有密切关系,反映了唐人对二者入仕的社会认同差异以及门荫制度的衰落。陈寅恪先生曾言:“唐代社会承南北朝之旧俗,通以二事评量人品之高下。此二事,一曰婚,二曰宦。凡婚而不娶名家女,与仕而不由清望官,俱为社会所不齿。”②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112页。由此可见,唐代社会关于入仕的心态即以担任清官为荣。书手以流外入流,即在“冗浊”之路迁转。按唐制,非清流出身之辈,若无特殊原因,绝无转入“清官”“清望官”之可能。如“有从勋官、品子、流外、国官、参佐、视品等出身者,自今不得任京清显要等官”③《通典》卷 19《职官》一,第 472页。“出身入仕,既有殊途,望秩常班,须从甄异,其有从流外及视品官出身者,不得任前官”④《唐会要》卷 75《杂处置》,第1359页。等敕文明确禁止流外出身者不得出任京清显要官。墓志所见书手王基、袁公瑶等虽官至中央各寺监五品上,较之同品阶“文人之华选”的中书舍人等,并非清贵之资。可以说,唐代书手入仕前景远不如科举入仕者,由于其吏职出身,跻身高位者未见繁多。

此外,书手的选拔除去出身因素,书法才能是朝廷考虑的最主要因素。书手对于唐代书法生态的建构作用巨大。首先,书手之于典籍、公文、碑铭的抄写,是唐代书法活动的重要构成部分;其次,书手的抄写是制度化的规范书写,亦是唐代书法“尚法”风潮的最直观体现;再次,书手出任地方官之后,参与当地书法活动也推动了唐代书法的地域传播。书手的入仕,不仅仅是人员迁转的政治活动,更是蕴含着书法艺术继承与传播的文化活动。唐代书法的繁荣昌盛,固然首先要重视那些载于史册的书法家,但也不能忽视名不见经传的书手在其中所起到的作用。他们的书法或是走入仕途的“快捷方式”,或是聊以生存的实用工具,但是出自他们之手的不少作品亦堪称杰作,无名的书手也可以创造出颇具艺术价值的书法。书手以“书写者”和“官吏”的双重身份,在帝王将相、精英名家的俯视下,默默无闻地在中国书法史、文化史上书写下不可磨灭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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