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诗学》看亚里士多德的和谐美思想
2020-02-25
沈阳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4期
(湘潭大学 文学与新闻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
作为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并没有多少他老师身上的神秘主义与激情。他不像柏拉图一样从抽象的理念推演世界,而是从经验的世界去归纳总结。亚里士多德的思想理论在整体上呈现出一种理性的特征,以理性为底蕴表现出的对和谐美的追求更是在他的诸多思想中都有体现。这种追求依托《诗学》,呈现在他艺术观的多个方面。《诗学》是亚里士多德美学思想的凝结,他在其中讨论了很多美学问题。和谐美作为美的形式之一,在亚里士多德的美学著作《诗学》中最能得到说明。
一、客体的和谐:内容与形式的和谐
亚里士多德认为美的要素包括顺序、比例、和限度,不管是活的动物还是任何由部分组成的整体,如果想要看起来美,就要有得当的排列和适宜的体积。在他看来,美取决于审美对象的形式属性、审美对象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协调与均衡。艺术品之所以具有美感,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在于把零散的东西结合为整体。所以亚里士多德特别重视艺术形式的有机统一,而“形式上的有机整体又是内容上内在发展规律的反映。整体是部分的组合,组合应根据的原则就是各部分之间的内在逻辑”[1]76。因此,《诗学》中包含的和谐美主要体现为艺术形式与内容的和谐,具体显现为艺术内容依照内在逻辑自然的展开,以及人物形象和语言之间的得体相称,部分与整体之间的有序组织,是差异面的同时并存而构成统一的整体,是“在整体上现出统一和相互依存的关系”[2]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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