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法律制度与城镇经济发展研究
2020-02-25高凤
法制与经济 2020年2期
关键词:污染
高 凤
(黑龙江大学,黑龙江 哈尔滨150080)
饮用水水源地和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每个人都离不开水,饮用水水源地其基本含义是指能够为一定区域范围内的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提供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从而维持该区域范围内的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的区域。现代社会经济生活日新月异,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的幅度也随之加大,难以预测,而那些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立法规定在适应这些变化上存在着先天不足,极易导致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保护的预期目的难以实现。由于我国立法对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规定过于简单,尚处于起步阶段,故应当借鉴美国、日本、德国等国家对于该项法律制度的规定,进行比较研究,并结合我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中面临的实际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本文力图在学习和研究中西方对饮用水水源地制度研究的学术成果之上,从含义入手,结合当下司法实践,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一、饮用水水源地概况
(一)饮用水水源地的概念
水是生命之源,地球上的一切生物的生存和发展都离不开水资源。水资源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环境改善的重要影响因素。目前,各国对于水源地定义的内涵并不统一,我国《大百科全书》定义水源为地球表面可供人类利用的水,包括水量、水域和能量水源。饮用水源应当是可以为人类利用的各种地表水、地下水的水源。国民经济目标的实现、社会经济的发展都和饮用水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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