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完善对策探究
2020-02-25徐晨晨
法制与经济 2020年2期
徐晨晨
(湖南理工学院政法学院,湖南 岳阳414006)
弹指一挥间,世界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已经度过了一百多个年头。伴随社会的前进性发展,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在数字技术的助力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然而,日新月异的技术也对世界各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产生了一定的冲击。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为了顺应时代潮流也应积极地作出调整。否则技术与制度的脱轨将会扰乱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整体格局,阻碍它的历史演进性发展。
一、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危机
在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进入数字时代,与传统时代相比,首先,数字环境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打破了多方博弈与努力维持的利益平衡的局面,引起了新的作品使用和著作权保护的纠纷。其次,数字技术加速了作品与权利的“碎片化”,行政化对体制运行的干预,使用费转收机制不健全,这对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构成了严重的管理危机。
(一)数字环境下各主体利益失衡
数字时代悄然来临。摄影、摄像等录入手段以及各种无线传播技术与互联网紧密相连的趋势下,在迸发文化传播与交流的火花之时夹杂着各种前所未有的难题。著作权人、集体管理组织、使用者的利益堡垒被逐渐打破,使得简单的三者关系变得错综复杂。在传统时代下的各方主体对于著作权的使用与管理大体上遵循着制度的引导方向。可以认为传统时代下的著作权各方利益是趋于平衡且平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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