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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贸易保护主义的我国产业链

2020-02-24种项戎胡乐明

开放导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产业链

种项戎 胡乐明

[摘要]产业链的经济思想源于分工与协作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的关系,技术与市场是产业链发展两个最重要的影响因素。贸易保护主义一方面阻断科技传播与吸收,另一方面限制市场范围,对产业链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提升产业链水平应当立足于产业链协同创新,抓住产业技术革命带来的机遇重组产业链建立竞争优势,培育和开发更大的市场范围,促进产业链整体价值提升。

[关键词]产业链 水平分工 贸易保护主义

[中图分类号]F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6623(2020)01-0017-09

[作者简介]种项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邢台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中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政策;胡乐明,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经济学院特聘教授,研究方向:中外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

“提升产业链水平”问题近年来越来越受到重视,强“基”固“链”成为中国产业发展理论与政策关注的焦点。从产业发展规律和我国经济长远发展的方向看,提升产业链水平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当前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结构失衡、动能不足、资源趋紧、成本上升等内在压力,要求产业发展开创新格局,实现新突破。2018年以来,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经济发展外部环境恶化,使得我国产业发展中产业基础能力短板、产业链水平偏低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要求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提升产业链水平是在贸易保护主义外部压力背景下,我国妥善应对中美经贸摩擦等外部挑战,实现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的必然选择。

一、构建基于分工协作视角的产业链理论

(一)产业链的内涵

关于产业链的思想,可以追溯到古典经济学时期威廉·配第(1671)的产业部门之间相互关联并共同构成循环的思想,魁奈(1758)的《经济表》进一步分析了不同经济部门之间的产业链条关系。最重要的思想贡献来自亚当·斯密(1776),斯密第一次系统阐述了分工理论,不但指出分工协作形成的迂回生产链条能够带来生产力提升,而且提出了分工会受到市场规模限制的重要思想。到了新古典经济学时期,马歇尔(1890)进一步把分工理论扩展到企业与企业之间,超越了企业内部分工的界限,基本形成了对产业链的理论认识。阿林·杨格(1928)在斯密分工理论基础上拓展了迂回生产的理论,提出了市场范围的扩大与分工深化的拓展能够相互促进,被称为“斯密一杨格定理”。“斯密一杨格定理”实际上包含着产业链演进的思想,即产业链范围会不断扩大,业务环节可以被进一步细分,只要市场能够容纳分工带来的生产力增进,而分工的深化本身就能够带来市场范围的扩大,因为迂回生产带来投资规模的扩大,进而生产效率提升,降低成本带来规模报酬递增,降低商品价格带来市场范围扩大,市场一旦消化新增的生产力,又会带来新一轮对于分工的细化、深化,即表现为产业链的细分与延伸。

从迂回生产形成分工协作的角度看,产业链可以看作在整体经济循环中一系列生产节点组合,通过分工协作实现某类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的生产链网结构。构成产业链的基本单位是生产节点或业务环节,产业链全部或部分可能属于同一个企业,也可能属于不同企业、甚至不同地域和国家。与此同时,生产节点和产业环节永远都处于动态变化状态。一方面,哪些产业节点构成产业链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不断处于融入与退出的动态转换状态,另一方面,生产节点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及与其他节点之间的联系也不断变化。此外,同一生产节点可能参与数条不同的产业链,在每条产业链当中的地位和功能也各不相同。这样,企业可被看作由若干生产节点组成并能够带来这些业务环节整体效率较高的一种生产组织,产业则是能够完成某种产品从生产到最终消费全过程的一系列生产节点的全部集合。基于分工协作视角、以生产节点为产业链基本环节研究产业链的优势在于:能够融合企业与产业的边界,有助于从产业链整体水平提升的角度展开分析,同时能够整合已有的价值链、供应链相关理论。随着近年来信息、交通、平台资源的可获得性提高,市场搜寻、订立契约和履约保障等交易成本大为降低,生产节点参与产业链的灵活性大大提高,企业与产业的边界日益动态化,传统的相关理论面临很大挑战,客观上要求研究视角有所转变。

(二)產业链的主要特征

虽然产业链由众多分散的生产节点构成,但不是各个环节简单的堆砌,而是通过各种联系把生产节点整合为一个整体,整体与相互联系的各个部分是产业链的存在方式。从这个角度看,产业链具有整体性、关联性和协同性三个主要特征。

一是整体性。一方面是指完整性,产业链可以被直观地理解为一个完整的生产链条,包含从最初的自然资源到最终产品到达消费者手中的整个过程(郁义鸿,2005)。随着技术进步与产业升级,产业链涵盖的生产内容日益丰富,除了有形产品的生产,还包括无形的服务、技术研发、物流、营销、流通和消费等环节(盛朝迅,2019)。另一方面是指整体对于部分的统摄性。生产节点只有符合整体的要求才能够成为产业链环节,而如果要保持这一有机组成部分的状态,生产节点就必须依据整体的要求进行配合,否则就会被竞争对手替代。

二是关联性。分工与协作互为基础、互相促进,产业链由此得以形成与拓展。马歇尔(1890)认为,社会有机体发展与自然有机体一样,总是处于不断的分化整合过程中,一方面使得各部分机能增加,另一方面使各部分之间的关系更为密切。产业链由各个生产环节构成,但是仅仅具备这些环节还称不上是“链”,关键要看是否存在产品、技术、服务之间的“链接”和“衍生”关系,没有这种关联或只存在脆弱的关联,就不能称为产业链(江曼琦等,2018)。与简单分工协作不同,产业链分工协作发生在上中下游之间,这种关系一方面促进了市场规模的扩大,带来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的更大提升,另一方面也加剧了分工与协作之间的紧张关系。

三是协同性。整体性与关联性结合到一起就导致产业链具有协同性。就整体性而言,分布于产业链之中的各个经济单位要有组织地实现整体性功能,这是产业链存在的基础。就关联性而言,各经济单位之间必须存在实现共同目标的相互配合性资源供给,即依据产业链生产方式进行的专用性投资,因此产业链的形成要求各企业在生产上具有协同配合的客观条件和主观意愿。协同理论认为,子系统之间的弱协同效应会导致系统无序性,但是一旦协同效应超过临界点,系统就会通过自组织发生相变而呈现出稳定有序的状态(哈肯,1989)。协同性一方面通过整体性绩效激励强化产业链内部各环节相互关联,另一方面通过各环节关联强化提升系统的功能与绩效。因此协同性是对于分工协作形成的紧张关系的治理。

(三)产业链发展的三种方式

产业链是生产节点构成的动态系统,其发展演化主要有三种方式(郑大庆等,2011)。一是产业链向外延伸。市场范围的扩大是分工体系延伸的必要前提,但是市场交易规模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企业无法确定为产业链进行专用性投资是否有利可图,因此扩大市场范围是产业链上各企业为确保自己的产品获得相对稳定市场而具有的共同动机。尤其是对于产业链核心企业而言,由于占有生产和市场的较大份额,进行垂直整合扩大市场长期范围收益可能大于成本,外向延伸产业链的动机更强烈(马士华,2000)。产业链向外延伸表现为产业链延长,产业链各企业纵向关联更加紧密,产业研发、生产、品牌销售、消费服务各环节一体化程度提升。市场规模是产业链外向延伸的主要制约因素,如果市场无法吸收产业边界扩张带来的生产效率提升,产业链就会停止扩张甚至收缩。

二是产业链内部环节深化。产业链内向深化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产业链环节衍生出新环节或支链,各企业围绕某一环节形成紧密的横向关联,表现为产业链更“粗”,另一方面产业链个别环节技术水平提升,通过关联效应与协同效应带动整个产业链水平提升,表现为产业链更“高”。制约产业链内向深化的主要因素是各环节的协同效率,当某一产业链环节通过技术创新实现效率提升,与之关联的各环节如果无法通过技术创新或管理创新提升效率实现对接,技术创新的收益无法实现,产业链内向深化就会停滞,衍生出更多业务环节。

三是产业链分化重组,整合为新的产业链。当产业链某些环节发生颠覆性技术创新,导致产品生产、消费、服务等模式发生根本变化,掌握关键技术的企业与产业链主导核心企业就会对产业链各环节进行分化整合,重组产业链各企业之间的业务关联,部分或全部重建产业链。整合后的新产业链与原产业链相比,整体性、关联性、协同性都会明显增强,表现为高度一体化的技术经济形态,而产业链主导者,关键核心企业能够实现对产业链的整体控制。由于融合最先进的技术与管理模式,整合后的产业链一般会表现出更高绩效水平。

对于具体产业链而言,三种发展方式可能同时存在,但在特定时期表现为以某一种形式为主。另外,在产业链局部,三种发展方式也互相渗透,例如某个产业链环节的分化整合可能表现为分工深化与技术进步,对于产业链整体而言是一种横向拓展。从产业链发展演进的历史过程看,这三种方式也基本上代表了产业链发展的递进阶段。从最初的简单生产、偶然交易发展到涵盖从原材料到制成品的关联性生产,市场确定性大为提高,在此基础上作为产业链环节的企业开始内向深化,通过技术创新提升生产效率,衍生出更多关联企业,当技术水平和关联程度发展到一定水平,新的产业链组合模式变得更有利可图,企业家就会通过产业链分化整合追求“熊彼特租金”(祁顺生,2007)。

二、产业链与贸易保护主义

产业链演进的内在机制是分工与协作不断拓展与深化,当分工跨越国界,成为國际分工,协作就不可避免地演变为国际贸易。随着发达国家跨国公司把分工拓展到全世界,贸易自由化、投资便利化加速全球市场的形成,全球产业链格局也建立起来。但是分工与协作之间并非总是相互促进,也存在相互制约,分工环节增多必然要求市场范围扩大与交易频率增加,如果市场交易效率无法满足与之相匹配的要求,分工深化过程就会受阻,进而市场扩张也会停滞。贸易保护主义提高交易成本、降低交易效率,必然对全球产业链造成阻碍与破坏。

(一)产业链与贸易保护主义的动因

在全球产业链背景下,生产节点分布在众多国家。各节点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并不均衡,而且随着分工格局调整和产业链演进,产业链优势地位与弱势地位也可能相互转化。如果一国认为产业链格局总体上对本国不利,就可能通过调整国际贸易成本的方式干预,通常表现为贸易保护主义。例如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从产业链发展角度看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动因。

一是产业链利益分配格局不利于发达国家传统制造业。全球产业链是在上世纪90年代“温特式”分工模式下迅速发展起来的,其特点是由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制定标准和规则,发展中国家进行标准化的模块式生产(赵红岩,2008)。这种产业链分解方式为低成本要素参与国际分工提供了重要条件,降低了发展中国家参与全球产业链的门槛。发达国家流动性较强的资本、技术等持续流入发展中国家,与难以流动的资源、土地、低技术劳动力等低成本要素结合,强化了这种要素分工发展。通过学习和积累技术经验,发展中国家要素禀赋提高,产业逐渐升级,表现为获得了更多全球化红利。而发达国家传统制造业在要素分工的模式下利益受损。一是就业机会减少,二是资本流出又导致劳动力相对过剩,劳动边际收益下降,收入减少,与此同时还出现大量贸易逆差(戴翔等,2018)。利益受损阶层推动国内政治向右翼民粹主义偏移,对外保护主义倾向抬头。

二是发达国家“再工业化”与发展中国家产业升级形成竞争。上世纪末发达国家“去工业化”,把制造环节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形成了全球产业链格局,2008年金融危机后反思产业“虚拟化、空心化”的弊病,又开始实施“再工业化”战略。此时已形成的全球产业链构成了“再工业化”的障碍。一方面发展中国家产业升级直接导致竞争,另一方面国外低价商品已占领国内市场。因此发达国家通过各种贸易保护主义政策促进制造业回流(郭晓蓓,2018),为产业发展提供一定的保护空间。

三是发达国家全球产业链上的技术霸权受到挑战。全球产业链技术分布并不均衡,发达国家凭借强大的科技实力占据产业链高端,使得发展中国家生产活动从属于发达国家的技术研发活动,全球产业链成为普通劳动力为技术研发输送剩余价值的价值链(钟晓宏,2016)。但是由于产业链具有协同性,高端环节的技术优势会形成“溢出”效应,拉动低端环节技术升级,此外发展中国家有意识地加强科技创新,努力赶超,经过较长时期,在一些领域全球产业链高低端技术差距逐渐缩小。为了维持技术霸权,发达国家一方面对内加大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对外加强技术封锁与保护。如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控制高科技产品出口,甚至以知识产权保护为名对可能的竞争对手发起制裁,如美国的“301调查”。

(二)贸易保护主义阻碍全球产业链健康发展

产业链发展依赖于市场范围扩大、交易效率提升与技术创新与扩散等因素,贸易保护主义提高交易成本、降低交易效率、阻碍技术进步,对全球产业链发展带来消极影响。

一是破坏产业链完整性。全球产业链的形成与不断深化,导致国际分工已不只是基于资源禀赋的产品分工,而是存在大量基于生产要素的产业内分工。在交通、信息等成本大幅降低的基础上,一些产品生产可能经过多个加工环节,很多环节需要跨越国界,甚至同一产品生产过程需要在几个国家之间往复流转多次。全球产业链发展高度依赖于贸易自由化带来的贸易壁垒的减少和交易效率的提高,因为交易频率越来越高,即使关税或非关税壁垒的微小变动对于产业链造成的累加成本影响也是巨大的。对大多发展中国家而言,由于承担低端装配加工环节的利润率很低,微小的关税增加就可能导致无利可图而退出产业链。

二是阻碍产业链技术进步。技术扩散与共享是产业链发展的必要条件,全球产业链发展需要上下游产业协同创新,但是保护主义严重阻碍技术传播。一方面技术垄断与技术封锁本身就是保护主义的重要表现,直接制约了技术外溢与传播。另一方面,保护主义政策降低贸易总额,各国可供进口国外产品和技术的外汇减少,同时由于进口商品的价格提高,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力减弱,其先进的生产技术就不会引起国内生产者的引进吸收和学习模仿。

三是导致全球产业链资源配置扭曲。在自由贸易条件下,全球产业链的理想状况是按照成本最低的方式配置资源组织生产。各国的生产节点或企业凭借一定优势参与全球产业链分工,与上下游企业产生协同效应或为整个产业链带来附加价值。关税等贸易保护措施能够通过国别控制“逼迫”产业链转移,导致产业链部分环节从某一区域转移到其他区域。如果贸易保护措施长期持续,一些跨国公司可能会重新调产业链的整技术经济结构,创造新产品、新经营模式,开辟新流通渠道和物流通道,重构产业链(保建云,2018)。但是这种全球产业链格局调整不是基于资源最优配置的选择,长期看不利于全球产业链健康发展。

从产业链的视角看,贸易保护主义是发达国家面对发展中国家沿着全球产业链不断向高端赶超的挑战,通过“再工业化”重新建立优势地位、拉开与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差距,维持经济霸权的重要手段。通过产业政策吸引制造业回流,通过关税壁垒保护本国建立新兴制造业,通过贸易战控制全球产业链转移,打压对其构成威胁的对手,下一步还会通过重组产业链重新建立垄断地位。新一代智能制造能够实现比低成本要素投入更大的成本优势,这样在发达国家内部,价值增值的三个关键环节(制定标准和规则、智能化生产、个性化集成)都能够自行得以高效率实现(周静,2016)。除了自然资源和原材料等初级产品以外,发达国家不再需要发展中国家承担产业链任何环节,从而完全阻断发展中国家产业链升级的通道(洪银兴,2019)。

三、贸易保护主义背景下提升产业链水平的思路

产业链水平是一个相对概念,中央提出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出发点是我国产业大而不强,产业基础能力总体偏弱,产业链处于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中低端,落脚点是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产业链现代化是指从质量与能力两个方面看,产业链都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包括优质资源、先进科技、良好环境、科学布局、高效协同以及强大的创新能力、高端的引领能力、较强的全球产业链控制力和治理能力、较高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的绿色发展能力等方面(盛朝迅,2019)。在当前贸易保护主义背景下,中央对于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提出的目标是“自主可控、安全高效”,对于产业链的具体要求主要是战略性、全局性、韧性、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等几个方面。

产业链水平提升要在产业链发展运动中实现。根据产业链发展的三种方式,提升产业链水平有三种思路,一是产业链延伸,实现对产业链控制力的提升;二是产业链各环节协同创新,实现产业链整体提升;三是通过产业链重组,实现产业链整体水平跃升。

(一)通过市场拓展促进产业链延伸

针对我国制造业大多处于全球产业链低端的状况,“破解低端锁定,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迈进”这种说法最为常见。这种思路的一个重要认识基础是“微笑曲线”。微笑曲线并不是严格的理论,但一经提出就产生了很大影响,沿着微笑曲线向产业链高附加值的两端延伸几乎成为制造业的基本常识。但是一些研究表明,微笑曲线并不具有普遍性,而且产业链各环节的附加值高低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可以呈现出“L”型、倒“U”型、直线型等各种形态(郑健壮等,2018)。例如,资金技术密集度、市场结构的差异、知识类型的不同等都会对曲线的位置和曲率有重要影响(马永驰等,2005;吕乃基等,2010;文嫮等,2009)。因此,微笑曲线只是揭示出了产业链各环节存在附加值差异,并且在特定产业发展的特定阶段存在一定形态的附加值分布规律,不能对所有产业链一概而论。从长期来看,考虑到高附加值和高风险的对称性,不确定性相对较低的制造环节长期利润率相对稳定,而高附加值的研发、品牌营销等环节由于高度不确定性可能导致盈亏波动,综合利润率可能与制造环节相差不大,因此,长期微笑曲线会趋于水平(王岳龙,2016)。日本学者2004年对于日本制造业利润率的分析结果呈现出倒“U”型,也称“武藏曲线”,表明高效率的制造环节也可以获得产业链最高附加值(王茜,2013),还有一些研究提出类似的“彩虹曲线”“穹顶曲线”,实际上都很难证明具有普遍性。微笑曲线所揭示的附加值分布不均衡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会长期存在,沿着曲线向产业链高端升级具有一定的合理性,问题在于不能教条地看待微笑曲线,认为高附加值一定在分布在上下游两端,实际上高附加值可能分布在产业链任何环节。

通過沿着微笑曲线向高端延伸提升产业链水平不是普遍可行的路径。不同国家企业在产业链上的功能和地位是有差异的,总体而言,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是占据主导地位的“链主”,它们或者凭借或者品牌、设计、市场、营销、网络等优势与其产品的巨大市场空间,以下游市场主导者身份号令全球供应商,或者依靠领先的技术、高端的工业基础能力和创新能力,制定和监督规则、标准的实施,在产业链上游实现控制,并最终获取价值创造的绝大部分收益(刘志彪,2018)。我国嵌入全球产业链的大部分产业处于外围低端生产环节,多年发展基本上走的是“市场换利润”的路线,要素升级、技术升级都收效不大,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发达国家有意通过高端技术封锁阻碍我国产业升级,即使跨国公司的技术外溢也受到严格控制,直到现在美国还在指责我们窃取技术。结合当前贸易保护主义的形势,发达国家进一步加强了对自身高端地位的保护和对我国赶超战略的防范,沿产业链攀升难度增大,面临更多壁垒和更激烈的竞争。因此这一领域应当有差别有重点地推进,突出战略功能,在条件具备的领域通过占领全球产业链制高点带动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但是产业链延伸的路径也并非走不通。如前所述,产业链延伸最主要的制约因素是市场规模,只要市场规模足够大,产业链延伸就能整合更多生产企业与消费者,实现规模扩张。经验表明,发展中国家通过培育国内市场形成国家价值链(NVC)也能够表现出较强的产业升级能力(Humphrey等,2004)。目前国内市场分割严重,一体化进程相对滞后,商品即使在国内销售也会存在不同程度的国内市场壁垒与贸易成本。因此,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国内市场体系不仅必要,而且是延伸产业链必须尽快落实的工作。除此之外,我们有两个潜力巨大的市场可以利用:“西部大开发”和“一带一路”。由于产业基础较弱,利润率较低,这两大市场空间开发得还远远不够,产业链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因此产业链升级不一定都向高端攀升,向低端普及也是一个思路,把制造环节产业链拉长,由于长期“微笑曲线”趋于水平化,产业链长期绩效也能够得到保障。

(二)通过协同创新提升产业链整体水平

产业链水平提升不只表现为占据全球产业链高端的控制力,更为基础的是产业链各环节整体水平的升级。我国制造业规模居全球首位,是全世界唯一拥有全部工业门类的国家,涵盖劳动密集、资本密集、知识密集、技术密集各类型的产业,但是从另一方面看,“我国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创造新产业、引领未来发展的科技储备远远不够,产业还处于全球价值链中低端”(习近平,2019)。产业链是把若干门类产品生产整合起来的链网结构,不可能所有产业门类都处于产业链高端,但通过协同创新实现所有产业门类整体提升是可能的。

上世纪90年代以来,“市场换技术”成为我国吸引外资的一种手段,这在当时基本符合我国发展实际,产生了一定积极作用(张新建,2007)。但是总体上看,这种融入全球产业链的方式带来的技术升级效果低于预期(平新乔,2007),而且造成原有研发平台废弃,研究团队纷纷解散,严重削弱了自主创新能力(孙晓华,2009),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跨国公司的技术垄断。虽然表面看来我们拥有相对完整的产业链条,但是跨国公司作为系统集成者控制关键节点,导致本土企业治理权碎片化。当前我国制造业产业链面临的较大风险就是一些关键环节被外资控制,没有形成完整、循环、互动的自主可控链条(盛朝迅,2019)。随着“贸易战”扩展到“技术战”,一些发达国家利用在全球产业链上的技术垄断地位,通过关键技术、关键中间产品等断供的手段,打压中国高科技企业,阻碍产业链升级。在生产要素成本提高导致产业链外迁与贸易保护主义打压下产业链强制外迁的双重压力下,补齐技术短板、确保产业链安全、增强产业链韧性、提升产业链整体水平是首要考虑的目标。

补齐产业链短板、提升产业链整体水平的关键在于技术创新。从产业链发展方式来看,产业链增“粗”提“高”的内向深化发展,关键在于全产业链的协同创新。主要是三个方面的协同。

一是产业链与创新链协同。产业链与创新链具有“互补互促效应”,应当融合发展,进一步细分为创新链推动产业链和产业链拉动创新链两种融合模式(韩江波,2017)。创新链推动产业链意味着围绕核心高技术研发组建产业链,相对适用于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由于市场垄断,研发作为知识生产,投资风险大大降低,因此可以通过先研发技术再开放市场的方式打造出与技术匹配的产业链。但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由于缺乏核心技术与市场的垄断,研发投入能否被市场消化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更适合采取产业链拉动创新链的融合模式,即“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专业化分工和技术进步促进产业链升级本是一个自发经济过程,但实践证明,在发达国家主导的全球产业链格局下,通过自发过程实现产业链升级无法实现。因此,“部署”意味着要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在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上都将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但是这种作用的发挥要符合产业链发展规律,坚持以企业和企业家为主体、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

二是产业链各生产节点协同。产业链整体水平提升除了外在的技术注入,更重要的是产业链各环节协同创新。某个环节的技术创新只有通过相互联系的环节消化吸收后才能真正发挥创新绩效。在纵向上,要打破地域、企业界限,强化上下游企业产业协同和技术合作攻关,提高协作效率。在横向上,要建立共性技术平台,解决跨行业、跨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

三是技术创新的产学研协同。技术创新的基础是知识创新,但技术创新要解决的问题来自产业链上的企业。知识创新的主体是大学等科研机构,技术创新的主体是企业,因此只有两大创新主体实现协同,技术创新才可能源源不断地生产出来。围绕产业链的产学研协同创新形成创新链,通过协同创新平台、科技孵化器、科技金融等政府公共服务连接到一起,就能够形成企业、研究机构、政府相互作用、共同演化的三重螺旋结构(洪银兴,2019),集成创新资源、降低市场风险、提升技术创新产业化效率。

(三)通过产业链重组建立竞争优势

随着技术进步、分工深化,产业链迂回链条延长,进行协作的交易成本也越来越高,對于产业链发展和价值提升形成制约。每次技术革命都会导致技术经济范式的改变,形成与之相适应的产业链分工结构,使得参与整合的生产节点获得净收益(Afuah,2001)。颠覆性创新的出现会促使产业链上具有集成能力的企业通过将产业链上下游的信息和知识衔接以及上下游策略的协同,使得需求和供给能够更有效地衔接,降低交易成本,实现产业链一体化利润的最优化(刘明宇等,2012),即表现为产业链重组。

当今世界,“新技术突破加速带动产业变革,对世界经济结构和竞争格局产生了重大影响”(习近平,2013)。一方面,以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一轮技术革命加速推动全球产业链重构;另一方面,贸易保护主义扭曲资源配置,改变产业链环节成本收益结构,迫使全球产业链被动重组。现有国际分工体系面临严峻挑战,同时也为通过产业链重组提升产业链水平提升的“弯道超车”带来了机遇。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提升产业链水平。

一是抓住技术革命机遇,构建新型产业链。从全球产业链演变进程看,一个重要特点是从生产主导向需求主导转变。随着互联网、智能制造等技术广泛应用,分散式链网结构的新型产业链逐渐兴起,其特点是以用户需求为中心,企业以散点形式分布,个性化需求通过分散的生产节点迅速建立新的产业链组合提供定制产品来满足(周静,2016)。产业链表现为灵活性极大的分散式协作模式,企业基于自身的知识分工优势处于链网节点,与产业链其他企业建立多层次链接,生产环节与业务流程的分割与整合不再受制于资产专用性的约束,水平整合、垂直整合的空间都大大扩展。这种建构方式有助于打破跨国公司对产业链治理权的垄断,从而使得发展中国家有机会通过深化分工体系形成完整可控的产业链,相当于“绕过”发达国家的严密防范进行“升维”重组。中国在以往几轮科技革命没有把握住机会,但是在当前这一轮已具备一定的领先优势,通过构建新型产业链把技术领先转化为竞争优势是可行的战略选择。

二是在新技术背景下培育产业链系统集成者。发达国家跨国公司通过深化分工强化报酬递增效应,增加收入扩大市场范围,进而又推动分工深化,形成高水平分工均衡的正向强化机制。而发展中国家相对处于低水平分工均衡狀态,难以突破。当前新技术应用背景下,产业链系统集成方式发生了一些改变,主要表现为交易成本降低、分工节点增多、市场结构调整等方面,为发展中国家突破低水平分工均衡提供了机遇。产业链系统集成者是产业链重组的主体和领导者,组织分工、实现协同,是产业链转型升级的决定性因素。我们应当着力培育新型产业链系统集成者,增强其产业链整合能力,形成内生分工深化正强化机制,不断扩大市场规模,强化报酬递增效果,最终通过全球化布局构建具有全球产业链集成能力的跨国公司,获得竞争优势(刘明宇等,2012)。

三是构建综合性集成平台,促进产业链重组。从信息技术角度看,平台意味着通用共享的工艺、技术和接口,为用户提供一个稳定的基础构架并促进用户开发产品和服务( Martin Kenney,2016)。从电商平台到互联网平台再到平台经济,平台对于生产、销售、中间商和最终消费者的整合功能越来越强,逐步形成跨界融合生产环节、催生新型产业链立体结构的产业生态空间。在平台基础上,交易成本大大降低,分散式的点线面结合创新模式强化了产业链各环节参与创新的积极性,为了获得高附加值和产业链的控制能力,产业链各环节都有创新升级的强烈动机,从而带来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涌现和扩散,提升产链整体水平。我国具有发展平台经济的较大优势,一则平台经济是流量经济,而我国拥有世界最大的网民群体;二则我国的网络基础设施与服务比较完善;三则“双创”战略带动创新潮流(莫祯贞等,2017)。抓住本轮科技革命机遇,通过平台建设促进创新集成,重构产业链价值网络,是提升产业链整体水平的有效途径。

四、结论与建议

产业链的形成与发展根源于分工与协作之间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的矛盾运动。分工的主要影响因素是科技创新,协作的主要影响因素是市场范围,因此技术与市场是产业链最重要的两个决定因素。贸易保护主义一方面阻碍科技创新与传播,另一方面限制市场范围,对产业链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在贸易保护主义背景下,提升产业链水平要从拓展市场和深化分工两个方面着手。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构建全面、统一、畅通、高效的市场体系。一方面巩固完善已有市场,消除各种阻碍信息、物流、人才、资本自由流动的技术、制度障碍,挖掘市场潜力,同时加强关键领域治理,确保市场安全稳定,引导产业链合理配置生产节点;另一方面开发拓展潜在市场,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产业门类齐全、配套能力强的优势,推动产业链“走出去”,系统融入高端产业链,推进“一带一路”产业链合作,在市场不断拓展和深化中营造产业链发展空间。

二是推动科技创新,提升产业链整体水平。增强产业基础能力,下大力气补齐核心技术与关键材料、零部件的短板;加强规则、标准制定话语权,保护知识产权,提升全球产业链治理能力;坚持应用牵引、问题导向,切实推进政产学研一体化,优化科技、人才、金融服务配套机制,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加强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参与全球科技创新治理,围绕产业链整合全球创新资源,在开放合作中加强自主创新;优化公共服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尤其要通过产业、财税、金融等政策引导市场与技术融合发展,促进产业链生成并不断向高水平方向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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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s Industrial Chain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rade Protectionism-On the Necessity of Expanding the Market and deepening the division of Labor

Chong Xiangrong1,2, Hu Leming3

(Graduate School of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Beijing 102488; 2.School of Marxism, Xingtai University, Xingtai, Hehei 054001; 3.1nstitute of Economics, Chinese Academv of Social Sciences, Beijing 100836)

Abstract: The hasic economic thought of industrial chain originates from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division of labor and cooperation, which promotes and restricts each other. Technology and market are the two most important factors influencing the development of industrial chain. On the one hand, trade protectionism blocks the spread and absorption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n the other hand, it limits the market scope, which has a negative impact on the development of industrial chain. To improve the level of industrial chain, we should base on the collahorative innovation of industrial chain, seize the opportunity brought by industrial technological revoluntion, cultivate and develop a larger market scope, and Promote the overall value of the industrial chain.

Key words: Indusirial Chain Level; Division of Labor; Trade Protectionism

(收稿日期:2019-12-25 责任编辑:罗建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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