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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前续后、循规应变、突出特点
——关于《上海市志水利·水务分志》编纂篇目拟定的认识、思考与实践

2020-02-23霍美芬

上海地方志 2020年2期
关键词:修志篇目志书

霍美芬

2010年1月8日,上海市地方志工作会议在上海科学会堂召开,标志着由《上海市志(1978—2010)》、市级专志和上海市区县志三个系列组成的上海市第二轮修志工作正式启动。上海市水务局作为市政府职能部门,承担了《上海市志(1978—2010)水利·水务分志》(以下简称《水利·水务分志》)的编纂任务。该志是《上海市志》150余部分志之一,它既是《上海市志》的组成部分,亦是一部完整的行业志书,独立编写,独立刊印出版。

笔者于2011年11月接手主持《水利·水务分志》编纂工作,开始着手拟定编纂大纲。2012年2月中旬,《水利·水务分志》编纂大纲(工作稿)报备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获准后,上海市水务局(以下简称市水务局)于2月27日在水务大厦召开《水利·水务分志》编纂工作会议,部署全市水务系统正式开展修志工作。时任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朱敏彦出席会议并讲话。

上海市水务局成立于2000年5月13日。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归并整合水利、供水、排水三大行业,形成了“三位一体、一龙管水、多龙治水”的水行政管理体制。2008年10月,在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中,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政府再次明确:市海洋局与市水务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机构”的“3+1”管理模式。由此,《水利·水务分志》中,还需适当融入海洋方面的内容,以“3+1”的工作格局来谋篇布局、编纂成书。新一轮修志工作,任务艰巨、任重道远。

本文简要回顾水利和供、排水行业首轮修志简况,同时着重就《水利·水务分志》编纂大纲起草、拟定,编纂工作推进等作一梳理回顾,并阐述笔者在其过程中的思考和认识。

一、盛世修志,继承优良传统

志书是中华民族特有的文化瑰宝,自两汉地记产生起,迄今已有2000多年的发展史。地方志具有“资治、存史、教化”的作用,是延续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与文明的重要途径。

盛世修志,是中国历代执政机构的一项重要文化职责。20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开始了最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新方志编纂工作,以记载这一时段的历史,同时也续写中华民族编史修志源远流长的历史。

(一)全国(首轮)江河水利志编修简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首轮全国性的地方志编修工作热潮始于20世纪80年代。1982年6月16—23日水利电力部在武汉召开“全国水利史志编写工作座谈会”,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水利(水电)厅(局)、各流域机构、有关院校和科研单位出席会议。同年7月9日,水利电力部向各有关单位下发该次座谈会“会议纪要”,成立修志领导机构和中国江河水利志研究会,正式启动首轮中国江河志、水利志编修工作。

2006年年末,历时25年,凝聚着全国水利系统几代人、上万名修志工作者心血和汗水的第一轮全国江河水利志编修工作圆满结束,共完成各类江河水利志1940部,其中流域级、直辖市和省级、地级和县级计1589部;水务志(深圳市)、水利工程志、水文志等专业志及年鉴、水利大事记等351部,成果丰硕。

(二)上海市水利和供水、排水行业修志工作

1.水利行业。根据原水利电力部的指示精神,1984年8月24日上海水利志编纂委员会成立,编委会下设编辑室,主持全市水利系统修志日常工作。1987年8月,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成立,启动全市第一轮修志工作。《上海水利志》编纂业务接受上海市、原水利电力部修志机构的双重领导。

《上海水利志》是第一部全面、系统地记述上海地区水利事业古往今来的专业志书。1996年底,《上海水利志》定稿付梓,由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公开出版,并在首轮上海市社会主义新方志成果评选中,获评专业志三等奖。期间,上海地区还有青浦、崇明、南汇、川沙、嘉定、松江、上海、宝山、金山、奉贤10部县级水利志全部刊印出版及1部《金山海塘志》问世,形成了上海地区市、县两级水利专业志书体系。

2.供、排水行业。在上海第一轮修志工作中,按照当时市政府政务管理体系,供水工作归入公用事业序列,排水工作归入市政工程序列,因此相关内容分别在《上海公用事业志》和《上海市政工程志》中记载。

1988年初,《上海公用事业志》编纂工作启动,1998年5月定稿,2000年1月正式出版。在该志中设“供水”篇,序列第二;全篇设企业、水源、净水厂、自来水水质、输配、营业、郊县供水、行业管理,共8章38节。《上海市政工程志》1988年4月编纂工作启动,1998年2月志稿通过验收,12月正式出版。在该志中设“城市排水”篇,序列第四;全篇设市区雨水排水系统、市区污水处理系统、合流污水干线工程、合流污水处理一期工程、排水设施养护管理,共5章16节。

(三)国家水利部、上海市启动第二轮修志工作

2007年水利部江河水利志工作指导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部署第二轮全国江河水利志编修工作。

上海市水务局第二轮修志工作起步较早。2009年9月初,《上海水利志》的续修工作就开始酝酿、准备,并起草了修志工作计划。

2010年1月8日,上海市地方志编纂工作会议在上海科学会堂隆重举行,标志着由《上海市志》、市级专志和上海市区县志三个系列组成的上海市第二轮修志工作正式启动。市水务局作为市政府职能部门,承担了《水利·水务分志》的编纂任务。

2010年8月25日,上海市水务局以沪水务【2010】511号文发出“关于成立《上海市志(1978—2010)水利·水务分志》编纂委员会及编辑室的通知”。上海水利水务第二轮修志工作启动。

二、承前续后,精心谋篇布局

《水利·水务分志》内容要涵盖水利、供水、排水三大行业,还要适当加入海洋方面的内容,以“3+1”的工作格局来谋篇布局、编纂成书。

(一)回顾行业发展,不忘行业职责,从使命感的高度认识编修《水利·水务分志》的意义

2010年2月22日发布的《上海市志(1978—2010)编纂实施方案》(沪志委【2010】1号)指出:本系列志书时间断限为1978—2010年,即改革开放初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时期结束。①《上海市第二轮市级志书编纂手册》,第43—44页。

与社会其他各行各业一样,1978—2010年,也是上海水利水务行业改革、奋进,发生巨大变化,取得瞩目成就,在上海社会、经济建设和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历史阶段。

1977年,上海市农田基本建设指挥部组建,提出了全市水利分片综合治理的设想和规划。1978年全市大规模农田基本建设兴起高潮。经过连续多年冬春期间集中兴修农田水利,先后开挖、整治了大治河、淀浦河、太浦河等一批骨干河道,建设了一批控制性水闸,基本形成了有纲有目、能控能调的水系网络。

1980年,上海市水利局成立,主管全市城乡水利。水利建设从农村走向城市。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市政府确定上海市水利局为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从组织形式上明确了领导全市水利工作的依据和职能。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为导向,上海水利行业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突破旧传统、旧模式,从农村走向城市,城乡一体治水,在继续加强农田基本建设、实施“菜篮子”工程的同时,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措施,使水利工程布局更趋合理、治理标准得到提高、建设规模不断扩大。1990年,屹立于金山杭州湾滩涂之上的“金山石化总厂”建成。1991年4月,拥有现代化设施的苏州河口闸桥建成运行。

2000年,市政府进行机构改革,组建了集水利、供水、排水三位为一体的上海市水务局,由过去的“多龙”管水、一龙治水转变为“一龙管水、多龙治水”,从机构体制上进一步强化了市政府对水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的职能(2009年又扩展到综合管理海洋事务)。上海水务的建设、管理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市水务局成立后,充分发挥水务一体化的体制优势,紧紧围绕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这一主线,服务于要将上海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成为国际经济中心、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贸易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目标,以人为本、普惠民生,坚持“安全、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突出防汛保安体系、水资源配置体系和水环境保护体系三大体系建设,努力当好上海人民的水管家。

(二)突出时代特点、展现行业特色,从谋篇布局上提升《水利·水务分志》的编纂质量

展望新时代,新的全市修志格局、新的行业管理体制,给水务系统续修志书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新的压力。编纂《水利·水务分志》,已不是简单的续修与衔接,尤其是在谋篇布局上:一方面要“瞻前顾后”,做好续修的文章;另一方面,还要适应新格局、新体制的需要,做好循规应变、创新继承的文章。因为编纂篇目是一部志书构成框架,更是记述内容、题材章法的纲领,它既是志书的外在结构形式,又体现了志书内涵的科学组合;同时也是志书资料搜集的导向,撰稿、统稿、审稿的基本依据。编纂篇目的设计,起意于编书之初、贯穿于编纂之中、定稿于成书之时,衔首结尾,地位举足轻重,会直接影响到一部志书编纂工作的走向和最终成败,是每一位执行主编都会十分重视的工作。

1.关于《水利·水务分志》编纂篇目横分门类的原则。

《水利·水务分志》是《上海市志》150余部分志之一,受制于《上海市志》的整体布局和编纂要求;同时,它又是一部独立编写和独立刊印、出版的行业专志。在研究、起草《水利·水务分志》编纂篇目的前期讨论中,对如何横分门类的问题,不少同志提出了以“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作为志书横分门类原则的设想。

上海滨江临海,治水工作“水安全”是前提、“水资源”是核心、“水环境”是重点。这是水利、水务工作者对当今社会治水工作追求“人水和谐”关系的一种整体性、总结性的提炼和表达。如果将其作为工作总结、情况汇报、专题材料或宣传报道等文种是适用的,但要将“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作为《水利·水务分志》横分门类的原则显然是不妥当的。因为行业专志的基本特征是“专而全”,它既要涵盖专业、技术内容,也要记述与行业相关的科教、经济、管理、人文等内容,是一部广延性质的行业专志,是一业之信息全书,要反映记述对象的行业全貌,具有全面性、整体性、专业性、连续性等特点。另外,从志书篇目设计的结构原则来看,志书的篇目结构不同于史书,史是一条线,志是一大片。志书篇目结构的特点是横分门类,纵写史实;组合方式是事以类聚,类为一志。志书的编纂是严谨的,因此在志体形态的表达方式上,也要有系统的、综合的统盘谋划的意识,要实现结构合理、内容齐全、有分有合、相融并存的目标,这也是编修《水利·水务分志》的编纂宗旨和专业要求。

明确了行业专志的基本特征和志书篇目设计的结构原则后,就要进行志书的篇目设计。一部志书的篇目设计,首先是个分类问题。分类问题,在形式逻辑上即是概念的划分。“按形式逻辑要求,划分门类必须是从同一个‘属’(又称母项)概念划分出来的若干个并列的‘种’(又称子项)概念;上一层必定是‘属’概念,而下一层必定是最近的‘种’概念。”①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编著:《方志编修教程》。方志出版社2004年3月,第57页。形式逻辑概念划分方法还要求:“划分后,诸子项必须互相排斥。如果子项不互相排斥,就会界线不清,内容交叉,犯子项相容错误”。②黎沛虹等:《地方志及江河水利志编纂基本原理》,天津大学出版社,第167页。

《水利·水务分志》编纂篇目横分门类,篇目设置为小篇并列体,全志为篇、章、节、目四个层次,即大类为篇、小类为章、章下为节、节下设目,节、目为纵写实体。如果以“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为大类分别成篇,随着志书记述内容的展开,在纵写的过程中难免都会涉及到水域、水量、水质等一些基础性水情资料,有的可能会发生在不同的结构层次上分别予以记述的现象;亦或有一些共通性的工程项目或工程设施,也可能分别会在具体的记述中多次重复出现。这样,在一部志书横分门类结构原则失当的状况下,就会在志稿记述中出现一些‘属’项相撞、‘种’项相容的现象,也就是交叉重复,犯了修志大忌。

其次,再从与首轮志书记述内容的衔接来看(仅以《上海水利志》为例。关于“供水”与“排水”内容,在《上海公用事业志》和《上海市政工程志》中分别仅设一个篇,故在此不再赘述)。在《上海水利志》中,关于水利业务,按照横分门类的原则,分别设置了“水资源、防汛、江河治理、滩涂开发、分片综合治理、江河治理和农田水利”等六个篇。如果在《水利·水务分志》中按“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为大类分别设篇,那就很难在前志与续志的篇目结构上进行合理的对接;并且由于横分门类结构原则的差异,导致其记述内容也无法衔接。

再次,一部志书,除了文字记述以外,都会用到统计数据和统计图表,它们虽然是志书记述、表达的辅助手段,却是一部志书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帮助读者阅读理解志稿内容,从而提高志书的使用价值。统计数据和统计图表具有系统性和连续性。笔者以为,在水利、水务系统中,惯常统计业务中(专项除外)的内容划分、指标设定、计算方法等,未必会按照“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作为统计分类方法和以表式、图式分类方法作为规范设定要素来进行统计、计算。届时,将会由于统计方法与志书篇目设置内涵的不一致而导致《水利·水务分志》部分记述内容陷入无配套数据图、表可用的窘境。

水利、水务行业是个涉水公共服务体系,有共同的工作对象,业内也有明确的行业分工,但也有综合性的业务部门。因此,《水利·水务分志》编纂篇目的分类,应从科学的实际出发,以行业的现代社会分工为基本依据,按事物的性质横分门类,并关注记述对象之间的内在联系,将“工作条件和工作对象”“分行业和分门类项目”“综合性和通用类项目”以及“人物”四大板块作为志书编纂篇目的基本格局,使其符合志书“事以类从、类为一志”的结构原则。

2.关于《水利·水务分志》编次编排原则的确定。

志书记载的是一地一业之全貌。《水利·水务分志》记述内容包括水利、供水、排水和海洋。如何安排编次,在篇目拟定的过程中也是一个不能忽略的重要环节。志书作为一种严谨的科学著述,内容上的内在联系与逻辑,在篇目顺序上也应得到体现,不宜随意安排编次,应按一定的指导思想来进行先后顺序的排列。在《水利·水务分志》编纂篇目的编次安排上,笔者的处理方法是:从水的自然属性出发,通过篇目的延伸、推进,展现治水工作兴利除害的职业特征,从而揭示事物发生、发展因果的关联性,进而增强志书编纂的科学性,提高志书的可读性和实用性。

《水利·水务分志》具体的编次安排为:第一篇水利自然环境、第二篇水资源、第三篇供水、第四篇农田水利、第五篇滩涂开发、第六篇防汛减灾、第七篇水环境治理、第八篇改革与管理、第九篇技术基础工作、第十篇科学技术、第十一篇人物,最后是附录。即:

自然状况(水利、水务工作环境或条件)+工作对象(水资源)+水资源的利用+水患的防与治+机构管理(含改革)+综合性工作(技术基础——水文、勘测、规划、设计)+科学技术+人物。

3.关于《水利·水务分志》编纂篇目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

(1)关于“水利自然环境”篇内容的取舍。在《水利·水务分志》编纂篇目稿的起草过程中,曾经有过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在笔者起草的编纂篇目第一稿中,并未设置“水利自然环境”篇。因为《水利·水务分志》是续志,在1997年出版的《上海水利志》中,这方面内容已有详尽的介绍,可以不必赘述;同时,因为《上海市志》是一个整体,《地理分志》排在分志首位,有关情况也会有详尽记述。2011年12月2日,在笔者组织的《水利·水务分志》编纂篇目大纲的第一次专家研讨会(以离退休老领导、老专家为主)上,与会者纷纷提出应设“水利自然环境”专篇于志首,以方便日后读志、用志的需求。

综合市地方志办公室和市水务局老领导、老专家的修改意见以及综合平衡修志和用志的互为关系,笔者遂作了如下处理:仍设“水利自然环境”篇于志首,但不对水利自然环境作面面俱到的记述,重点突出记述30余年来有明显变化,对水利、水务工作影响大的水利环境自然要素。这一修改方案,得到普遍认同。

(2)关于海洋记述内容的处理。市海洋局成立于1990年(与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两块牌子、一套机构、合署办公)。2008年10月18日,中共上海市委、市人民政府发文明确上海市海洋局与市水务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机构、合署办公”。

经与市地方志办公室商定:关于海洋工作的记述,在《水利·水务分志》中始于该局成立之时,即1990年。记事内容除《水利·水务分志》编纂篇目稿章节中有明确编排显示的“海水资源、海域海水污染、海洋管理、海洋综合规划”等,还应在科学技术篇和人物篇中进行归类记述。关于海洋局机构变化内容,在第八篇“改革与管理”篇的“无题导言”中予以简述,作一交代。

(3)关于供、排水篇目结构的安排。供、排水行业各自有其特点,所以在篇目结构的安排上相应做了不同的处理。供水行业有其自身的系统性和专业性,内容也较为丰满,故在篇目结构的安排上,供水业务独立成篇;排水行业,由于部分业务与水利业务相近或相通,故不单独设篇,专业性的记述内容分别在“防汛减灾”篇、“水环境治理”篇中予以记载。供、排水行业其他共通性内容,则均在相关篇目中分别予以记载。

编纂篇目的拟定,为志书编纂提供了蓝图,但这并不是一锤定音。随着编纂工作的不断深入、细化,还会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必要时还须对篇目进行局部的调整,力求完善。

(三)从实际出发,分步实施、多措并举,确保《水利·水务分志》编纂质量

1.《水利·水务分志》编纂大纲两步成稿。

上海市水务局第二轮修志工作起步较早,但前期工作并不顺利。2011年11月中旬,笔者被上海市水务局委员会任命为编纂室主任、执行主编,接手主持《水利·水务分志》编纂工作。刚一上任,局办公室分管领导即明确要求:要在2012年春节后(2012年2月份)召开《水利·水务分志》编纂工作启动大会。其时,笔者手中并无可用的篇目大纲。要在短短的两个多月时间内,完成一部市级志书的编纂大纲,谈何容易!为了不影响局修志启动大会的按时召开,又不能放弃对今后志书编纂质量要求,编纂大纲的起草、拟定工作只得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起草、拟定《水利·水务分志》编纂大纲(工作稿)。根据自己数十年修志工作的实践和资料积累,对二轮修志工作要求与特点的思考、认识和平日长期的积累和准备,笔者即着手重新起草、编制《水利·水务分志》编纂纲目。在组织召开10余次征求意见会议后,2012年2月初拟定《水利·水务分志》编纂大纲工作稿(含篇、章、节三个层次)。

编纂大纲(工作稿)报备市地方志办公室获准后,《水利·水务分志》编纂工作遂于2012年2月27日正式启动。该稿基本确定了《水利·水务分志》的总体编纂思路和框架结构;初步明确了《水利·水务分志》搜集资料的方向和范围,使各承编单位在启动大会后即可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

第二步,启动大会召开后,继续进行“节下立目”工作,充实篇章、节以下第四个层次“目”的撰稿内容,从框架结构上保证志书记述内容的翔实、完整。在这一阶段,采用走出去的办法,先后分别到市交港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光明集团有限公司(农工商)及市水利水务设计院等水务系统内外9家单位进行走访取经、专题调研;又在业内分篇、分章先后组织了70余次专题研讨会,邀请老领导、老专家及承编单位的修志人员共同商讨,议定撰稿思路和主要撰稿内容。2013年11月,“节下立目”工作基本完成,形成了《水利·水务分志》编纂大纲编写篇目稿。嗣后,又听取了黎沛虹、王绍良、郭永金、梁援迎等全国水利系统修志名家教授对《水利·水务分志》编纂篇目稿的意见并酌情修改、调整。此外,还得到《黄浦区志》常务副主编、《黄浦区续志》特邀编审范洪涛,《上海市志·交通运输分志·港口卷(1978—2010)》执行主编茅伯科、《上海农垦志》副主编徐永炘等方志专家的指导和帮助,从而使编纂大纲的整体质量有了明显的提升。

2.开展修志业务培训,加强修志队伍建设。

志书是严谨、朴实、科学的资料性文献,又具有众手修志的工作特点。二轮修志,市地方志办公室规定了较首轮修志更为严密的体例和操作规范要求。为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编纂工作,《水利·水务分志》编纂室结合编纂工作的进展,分阶段、分主题,在2012—2013年间先后主办了4次培训班,以邀请市地方志办公室专家为主,编纂室也自编讲义、自行授课,就修志基本知识、资料搜集、资料卡片制作、长编编辑、志稿撰写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编纂室还组织10余人次参加市地方志办公室主办的修志业务培训。

3.加强联络、跟踪指导,努力提高资料长编、志稿的质量。

《水利·水务分志》编纂工作在行业内全面铺开后,针对各承编处室、部门所处工作阶段不同、编写内容各异的实际状况,编纂室分别通过现场办公或上门辅导(先后到供水处、堤防处、水利处、水文总站、执法大队、规划院、设计院等单位部门)以及会议讲解、来访讨论、电话联络等多种形式,就资料搜集、资料卡片制作、长编编写、志稿撰写等内容分门别类地进行有针对性的具体指导和沟通讨论;还分别对“信息化建设”“水文”“规划”“行政执法”“行政许可”“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水闸设计”“堤防”等初稿、试写稿进行审阅、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及时反馈撰稿单位。编纂室分别于2013年9月、2014年12月两次组织召开行业系统修志工作交流会,互通信息、互相学习,推进志书编纂工作。

4.先期开展“大事记”编纂工作。

大事记按时间顺序记载一业之大事要事,为全志之经。编纂室于2013年12月初启动《水利·水务分志》“大事记”编纂工作。为保证“大事记”的编纂质量,编纂室在当月20日、27日分别召开区、县水务局和市水务局系统的“大事记”编纂工作会议,就“大事记”编纂提出16条书面意见,明确“大事记”入选范围和记事要素。各承编单位提供了“大事记”初稿。2015年5月,由编纂室汇编成“大事记”初稿。

5.抓好志稿评审把关,确保志书成书质量。

志书是传世之作,应以质量为重。志稿评审,是志书编纂成稿、付梓成书前的最后一个严把质量关的重要环节,不可掉以轻心。

地方志书的审稿,一般都必须经过初审、复审、终审三审程序。作为志书承编单位,必须首先做好一部志稿的内审工作,然后呈专家和市地方志办公室审定。

志稿审查,主要把握好以下四方面的内容:

一是政治标准,主要审查指导思想和政策性的要求。二是内容标准,主要着眼于资料的全面、系统、翔实、准确,取材排比是否符合科学性,要完整地反映记述对象的全貌,突出水利、水务的专业特点、地域特点和时代特点。三是体例标准,主要是体裁完备,结构合理、符合志体及书写规范。四是行文标准,主要是严格按照《上海市志(1978—2010)》编纂行文规范进行审核。

志稿评审,应邀请具有较高政治素养、有行业专长、熟悉行业情况、具有修志经历、文字水平较高的人员参加。

三、健全体系,力争优质高效

修志的本质和作用,是忠实地记述某一阶段的历史发展事实,让后人或业外人士正确认识和分析这段历史,从中获取真实可靠的经验教训,并为后世更好地发展提供指导和借鉴。水利、水务行业32年之变局、获取的业绩,是客观存在的。如何才能忠实、全面、科学地记述或反映这一历史阶段的史实,优质高效地完成修志任务呢?笔者通过三十多年持续不断地从事修志工作的经验中得到的体会:关键在于,必须加强领导,健全班子(主编、编纂室主任、编纂人员)、严格流程(资料搜集、志稿撰写、评审把关),才能使修志工作提质增效,真正负责地完成这一艰巨的历史任务。

(一)组建权威的编委会,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工作职责

任何工作的展开、推进都依赖于一定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修志工作也不例外。志书作为全面、系统地记述一地一业历史与现状的综合性、资料性著述,“以资料为主,以资料取胜,所以志贵详备”;①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编著:《方志编修教程》,方志出版社2004年3月,第3页。志书作为一地一业的“资料性官书”,具有其他书籍无法比拟的权威性。志书的涉及面广、记述时段长,又有专门的要求,是一项思想性、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学术性、艰巨性并举的工作,更需要由健全的、有力的组织形式来保证编纂工作的实施推进。所以,组建权威的编纂委员会,加强对修志工作的全面领导,这是由志书的性质、修志工作的特点所决定的。

编委会是志书编纂的领导机构,应由单位“一把手”挂帅,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中、高层级的志书还应邀请一、两位志书专家参与其中。编委会为非常设领导机构,因一部志书而存在,对志书的领导作用贯穿于修志工作全过程。编委会要定期听取执行主编的工作汇报,审定志书编修方案和志书编纂篇目,讨论、决定志书编纂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志稿的审定、报送工作。编委会的权威性不是某个部门可以替代的,它是顺利完成修志任务的重要的组织保证。反之,则将严重干扰修志工作的进展、影响志书编纂的质量,这是首轮修志实践所证明了的道理。因为“地方志工作既属于一种行政工作,更属于学术性工作,不能以政府机构实施行政工作的机制替代学术性工作的机制”。①范洪涛:《学习国务院颁发“地方志工作条例”笔记》,《中国地方志》2006年第10期。这在《水利·水务分志》编纂工作前几年的推进实施中应该是有教训可以吸取的。

(二)组建专业、精干的编修班子,确保志书编纂质量

志书编纂的运作机制,由编委会、编纂室(主编)、主笔(撰稿员)共同构成,缺一不可。

编纂室是编委会领导下的修志工作机构,由执行主编主持编纂工作,业务上接受编委会领导,对编委会负责。执行主编是一部志书成书的主心骨,作用举足轻重。执行主编需要具有一定的政治素养:实事求是、刻苦勤奋、甘为人梯,不为己争名谋利;还要熟悉修志业务(二轮修志已具备这个条件)、基本了解行业发展历程,具备一定的修志业务素养,如:在学习领会《上海市志》的基本任务和总体设计、编纂原则与规定以及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的基础上,能结合水利、水务行业的特点,提出《水利·水务分志》的编纂思路,从制定编纂方案、设计编纂大纲、拟定凡例,到组织培训队伍、指导资料搜集、志稿撰写,再到分篇志稿评议修改、全志总纂定稿及总述(概述)、编后记撰写等,执行主编的工作贯穿于修志成书的全过程。

执行主编不仅要有文字功底,更需要由责任心强、工作踏实、甘坐冷板凳的同志来担当;执行主编要亲力亲为、尽心尽责,确保志书编纂质量。编委会既要赋予执行主编工作职责,也应给于执行主编以信任、支持与关心,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主笔(撰稿员)来自各个部门或单位,他们从事行业内各个类别的专业工作,提供的是志书的基本稿源。主笔(撰稿员)应由工作责任心强、熟悉情况、文笔通达、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业务骨干担当。他们是修志工作的基本力量,不可或缺。

与首轮修志相比,二轮志书虽然续修内容追述时间不长,但随着社会的前行、水利水务事业的发展、志书编纂要求的提升,志书纂修工作依然是一项十分浩繁、艰辛、细致的工作。《水利·水务分志》编纂工作,应在编委会强有力的领导下,编纂室(执行主编)和各承编部门和单位(主笔、撰稿员)各尽其责,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层面上,同心协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才能确保编纂任务按预期完成。

(三)依靠老领导、行业专家和修志专家,为《水利·水务分志》编纂工作把脉护航

志书记载一定历史阶段内已发生的事情。修志工作离不开老领导、老专家的帮助与指导。他们有的是亲历者、有的保存有文字资料、有的往事还留在脑海。他们是修志工作中的宝贵财富,其作用不可低估。

在20世纪80年代开展的第一轮修志工作中,各承编单位或部门都是由中年以上、有一定工作经验的技术、业务骨干担任主笔,不少单位或部门还配有年轻同志协助工作。这既保证了志稿的质量,也保证了志稿编修进度。修志工作,实行“老、中、青三结合”的工作模式,可以有效地提高工作质量和进程。

在《水利·水务分志》编纂工作中,编纂室尊重老领导、老专家,切切实实发挥他们的作用。在全志编纂篇目拟定,“节下立目”的细化讨论,以及各承编单位试写稿、初稿以及“大事记”汇集稿的评议、审修等工作中,水利、水务专业老领导、老专家和全国水利修志专家、上海地方志修志前辈都给与关注和指导,提供了宝贵的指导意见,为《水利·水务分志》编纂工作把脉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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