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三治融合”模式下“空心村”治理探讨

2020-02-22祝燕林超

科学导报·学术 2020年53期
关键词:村规民约德治空心

祝燕 林超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镇化水平越来越高,农村的劳动力转移到了城市,农村就留下了“老弱病残幼”,房子很大很美,人很少很弱,这就是现在偏远山区村庄的现状,“空心村”就这样应运而生。

一、空心村的理论概述

空心村,顾名思义,就是空心了的村庄。一个村庄,地方大,人少,空落落的。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农村人口密集程度越来越低,农村越来越留不住人,空心村也就越来越多。

不同领域的学者根据他们的专业知识,对空心村作出了不同的具有合理性和可借鉴性的界定,有从地理意义上界定空心村为“内部存在大量闲置或廢弃旧房,外围存在大量新建高大新房的外扩内空、外新内旧格局”的,有从经济意义上界定为“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离开家,造成农村人口结构上的空心化现象,从而导致村庄出现技术、资金、知识等的匮乏,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的,有从社会意义上界定为“农村的人口结构严重失衡,从而村庄毫无活力”的。

在本文看来,空心村不能从一个角度去诠释,而是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要素。因此,本文给空心村下的定义是:社会发展过程中,农村人口的迁移与流动,老弱病残孺留守农村,而青壮年居留城镇,最终导致农村的人口减少、房屋空置、经济发展缓慢、文化服务发展不力,形成“空巢”农村现象。

空心村造成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一是造成土地资源浪费,空心村让很多宅基地被抛弃或闲置,青壮年劳动力离家,农村的劳动力水平下降,土地成为种不能种,用不能用的状态。二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青壮劳动力的离开,导致留下从事农业生产多为老人、妇女和儿童,使得推广农业现代技术困难,严重制约农业生产效益的提升,导致农村经济发展难以契合现代社会发展的要求,使得城乡发展的差距进一步拉大。三是影响村级社会治安状况,留守的妇女、儿童、老人,容易成为各种犯罪分子选择的侵害对象,财产性侵害案件、非财产性侵害案件、人身伤害案件时有发生。四是弱化村级组织的管理,“精英”的离开,人才流失,导致村级组织管理难度,组织弱化。

二、空心村治理的现状分析

我国地缘辽阔,各地经济生活条件不同,对于空心村的治理,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典型,就理论而言,学者们提出了多样化的空心村治理模式和措施,张泉等提出“乡村重构”观点,刘彦随等认为空心村整治必须从促进城乡要素有序流动和乡村地域空间优化重构的战略高度上进行,刘洪彪认为空心村整治需要根据不同阶段分时分地分阶段进行。

对于空心村,不同的地区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形成了适合当地的治理模式,但从当前农村基层治理来看,这些空心村存在自身的优势与劣势:

从制度执行上看,包括空心村中包括村规民约在内的各项制度,普遍存在着制定难的困难,要真正征求到群众意见和建议上不容易,但制度一旦生效,受权威敬畏观念的影响,执行方面会比较顺利;在人文方面,空心村留守的村民身体素质都不算好,文化程度也不高,使用现代设备较困难,生活习惯差,垃圾分类难,健康饮食也难以实现;在资源方面,空心村因无人耕种而造成土地资源浪费严重,但人口少,开发少,生活垃圾少,环境污染少,生态环境适宜。

当前建设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新农村的乡村振兴背景下,空心村积极开展扶贫清薄、农房管控、三改一拆、全域旅游、平安创建、基层治理、扫黑除恶等工作。贯彻落实这些工作,空心村有优势也有劣势,优势即人少好管理,齐心协力好办事,比如疫情防控方面,熟人社会好管控,劣势就是人少难办事,如村庄整治,无壮年劳动力,工作效率低下。

三、“三治融合”模式下治理“空心村”的对策建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一)“三治融合”治理模式的理论与组织框架

起源于浙江桐乡市高桥镇的“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是社会治理中乡村治理中最具有独立价值的经验模式。以自治增活力、法治强保障、德治扬正气,自治、法治、德治优势互补、相辅相成,三者结合形成社会治理的强大合力。

从治理主体上看,“三治融合”的治理主体具有复合性,不再局限于传统的政府为主导的治理模式,而是通过培育村民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模式,形成基层治理的内生动力。区域内的民众是治理主体,而在其背后的治理主体则是地方执政主体——乡镇人民政府。两个主体一前一后,以民众参与性的发挥,提升政府治理的科学性与公正性,更容易获得认同感和理解。

从治理工具上看,“三治融合”模式的治理工具有多样性。桐乡地区以百姓参政团、道德评判团、百事服务团三个工具平台实现“三治”,有的地方则通过老年协会、志愿者协会、社会工作站、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室、村社法律顾问团、道德评判团等,以党建为统领,打造和谐稳定的集成环境。

从治理效果上看,将自治、法治、德治有效融合的形式,即让村民们能够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权利与义务,又能有效发挥法治在维护社会秩序、惩处违法犯罪、约束示范行为、促进社会正义的规制作用,同时还能发挥德治再弘扬社会正气、化解邻里纠纷、和睦家庭关系、促进社会向善等方面的教化作用。

从治理成本上看,自治、法治、德治的有效融合,最大的亮点在于群众参与夯实自治、增强法治、激活德治,可以很方便的实现村级事务管理民主与公开,大大降低村级运行成本,以及减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所需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二)“三治融合”模式治理“空心村”的对策

“三治融合”模式既符合中国乡村社会的乡情,又体现了现代社会治理的发展方向。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自治法治德治既是社会治理的手段,也是社会治理的目标。“三治融合”模式也能让空心村绽放耀眼的光彩。

第一、以村规民约的自治模式焕发村庄的活力。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都可以说是由村民自己制定,并约束自己的。村规民约修订从宣传动员、组建相应机构、草拟初稿,到村两委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修改,到提交乡镇司法所进行合理性审查,通过召开村民会议表决,然后报乡镇政府备案,最后通过开会、张贴等形式向村民公布,宣布生效日期,而就算公布实施后也要加强监督管理。村规民约的整个制定流程,都离不开村民、村民大会,对于空心村老说,整个村的人口也不多,更是要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村民经过商议可以制定出有关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美丽家园、平安建设、民主参与、土地管理、山林管理、奖惩措施等等方面的村规民约,更是可以面对空心村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对某些条文进行分化、细化,比如说邻里关系方面,可以提出一些帮助老人、孩子的条文。

第二、以规则有效的法治程序强化村庄的保障。一方面按照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来规范给类办事流程,让村民有规章可循,能够按规矩来办事,做好村务、财务公开,对各类住房审批、低保审批、农田补助等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公开公示,接受所有村民的监督,一旦发现有问题,及时解决,杜绝矛盾扩大化,提高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另一方面通过建设各种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图书角、润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法治文化阵地,举办法治宣讲班等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聘请律师担任村法律顾问,让村民能在家门口享受到专业化的公共法律服务,在村民组织人员开展人民调解等工作,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三、以传统文化的德治优势弘扬村庄的正气。一是把“诚、孝、俭、勤、和”的新民风融入日常管理,通过开展新民风道德评议行动,重点以评明德、以亮树德,深入开展新民风道德评议活动,促进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促进村民道德水平提升;通过开展幸福家庭、道德模范、好儿女、好婆媳、好邻居等评选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让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等美德得以流传;通过红黑榜方式,让身边的好人好事上红榜,让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无处可躲,并通过先进典型,带动全村乡风文明建设。二是通过挖掘乡贤,以乡贤捐款等方式帮助困难农户,给困难家庭送去温暖;通过长期开放农村书屋、文化礼堂等,传播科学文化知识,让村民能够享受到丰厚的精神生活;积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挖掘鄉村资源特色,丰富了村民生活,也拓宽了村民收入。

(作者单位:1.江山市委党校;2.江山经济开发区小学)

猜你喜欢

村规民约德治空心
唤醒心灵的【空心圆】
用“问道”之理 求“德治”之功
为什么竹子是空心的?
莫让村规民约成墙纸
荷叶礼赞
健全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 形成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
村规民约助推乡村治理
“空心房”还需法律界定
空心病
对村规民约体系重构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