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学科及其基础理论的积极探索
2020-02-21魏昌东
法治社会 2020年1期
魏昌东
内容提要:《国家监察学原理》一书的出版,标志着国家监察学科及其理论体系的初步形成。全书立足于学科基础理论体系建构,结合立法和理论界关于国家监察研究的前期成果,以及 《监察法》颁布以来国家监察工作的积极实践,提出了 “国家监察学”的 “三大基本原理”:监督原理——权力与腐败的关系及其制约;调查原理——物质和信息的不灭定律及其搜集;处置原理——报应与预防的博弈及其规制。初步形成了 “国家监察学”理论体系的基本雏形,为其理论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中国的法学体系、知识体系与话语体系建设中,“国家监察学”是一个崭新的研究课题,尤其是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3月20日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 《监察法》)之后,陆续有许多重要理论著述出版,包括法律出版社出版的秦前红等著的《国家监察制度改革研究》和 《监察法学教程》等,均是国家监察理论研究的拓新之作。由李晓明、芮国强主编的 《国家监察学原理》(法律出版社2019年版)一书,也是国家监察理论研究的前沿之作。就监察理论更新而言,“行政监察”一直是我国监察理论的传统提法,《国家监察学原理》一书中 “国家监察”、国家监察学科体系的提出,以及其鲜明的学科主线、新颖的理论观点、理性的阐述与主张,标志着中国特色国家监察学科体系的初步形成。
一、研究方法上的更新与突破:思维与调查方法,资料搜集与分析方法
在我国社科界包括法学界,研究方法是一个容易被忽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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