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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党建思想对传统文化消极因素的创造性转化

2020-02-21张文祥

社科纵横 2020年2期
关键词:总书记主体党员

张文祥 张 旭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安徽 合肥 230000)

诚如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所描绘的那样:“人们自己创造历史,但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的创造,并不是在他们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一切已死先辈们的传统,像梦魔一样纠缠着活人的头脑。”[1]中国共产党产生于历史悠久的中华大地,其主体也就是全体党员必都深受中华传统文化的熏陶和影响。中华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由于其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经济模式、政治体制、意识形态的作用而形成的文化积累。其在长期历史过程中积淀而成的思维模式、价值体系和行为方式都深深地融化在中华民族的思想意识和行为规范中,内化为人们的心理和性格渗透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之中,对人们的思想行为和日常生活产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这些变成了人们习惯的精神价值和生活方式的文化,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已死先辈们的传统”,而这些传统一旦形成,就会深深地潜藏于人们的灵魂深处,形成相对稳定的文化心理结构,制约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死人纠缠活人的头脑”。

源远流长的中国传统文化以其深厚的思想精华哺育了中国共产党,造就了其浓厚的中国特色,中国气派和中国风格。但其中一些根深蒂固的消极因素又无可避免地影响和制约着共产党员的思想和行动,“纠缠”着他们的头脑,给党的建设带来了一定的局限和阻碍。而对于这些糟粕,我们是“不能把它装进棺材埋进坟墓的。它在我们中间腐烂发臭并且毒害我们。”[2]所以要想以科学的理论来指导党的建设,就必须对传统文化中的消极因素进行创造性的转化,使其适应新的时代条件,促进党的建设更好地发展。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对历史文化,特别是先人传承下来的价值理念和道德规范,我们要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有鉴别地加以对待,有扬弃地予以继承,努力用中华民族创造的一切精神财富来以文化人,以文育人。”[3]

一、从“官本意识”到“人民主体”:转变传统政治主体,坚持党员主体地位

要想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加强党的建设,首先在认识上就应转变传统的“臣民意识”,认识到广大人民群众才是真正的政治主体,对应之下,全体党员才是党的主人,是党的事业的主体。

根据现代政治学理论,政治主体就是政治行为者,可以分为“社会政治主体”和“政治权利主体”。所谓“社会政治主体”是从广泛意义上对政治主体的一种理解,泛指政治系统中的人,即一般的社会成员只要其具有一定的政治认知,具备政治人格,有政治参与意识都可称之为社会政治主体。也正是因为这些人在政治系统中的主体地位以及由这些人而形成的政治关系,才让所谓的政体、政治行为和政治运作有了意义。“政治权利主体”是对政治主体所作的狭义理解,即认为只有执掌和操作政治权力的人才是政治主体,而这种政治主体由于其特殊政治角色的规定,在政治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对其他一般社会成员具有支配的权力。在中国的传统政治文化中,这种关于“政治权力主体”的论证贯穿于传统政治哲学主体思维的全部过程,而作为“社会政治主体”的普通民众则被完全置于统治集团或掌权者的对立面,处于政治客体的地位。[4]所以学界普遍认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是一种“臣民型政治文化”,在这种文化中,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被忽略,平等的观念是不存在的,取而代之的是严格的等级观念和根深蒂固的“臣民意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小雅》)天下沦为统治阶级的“家天下”,广大民众也成为了当权者的臣民。这种政治上带有浓厚皇权主义的思想极度地泯灭了个体的主体意识和个性自由。虽然中国传统思想中也有“天为民求主”、“民贵君轻”、“君舟民水”等一系列民本思想,但究其本质,这不过是统治阶级为了取得民心巩固君位的驭民之术罢了,并没有真正体现出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虽然这种带有浓厚等级观念的臣民型文化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有所变化,但其精神实质和长期发展形成的“臣民意识”已经深深嵌入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基因,无时不刻影响着国人的思想和行动。

这种臣民型文化渗透到党的建设中时会产生很多负面影响。由于社会主体思维的缺失,导致了在党的建设中对党员主体地位的弱化。一方面,领导干部的主体地位明显,他们没有意识到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错误地认为党员的权利是由组织和领导赋予的,高高在上把自己当作特殊党员,不能平等对待其他党员。甚至有些领导干部要求普通党员绝对服从,根本不维护党员在党内的基本权利,并以此作为判断党员党性强弱、修养高低的标准。另一方面,由于缺乏主体意识和平等意识,普通党员简单地把党内关系看作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被动服从多而发挥主体作用少,认为自己人微言轻,不愿意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不珍惜自己的权利,缺乏对党的事业负责任的主人意识。

所以,在新的历史时期,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背景下,习近平总书记转变传统政治主体,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思想。“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5]“以人民为中心”中的“人民”是指广泛的“社会政治主体”,是历史发展的主体和动力。这种“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具体体现在党内就是要坚持党员的主体地位,即认为广大党员才是党的一切活动的总体,在党内生活和党的社会实践中居于积极的主动地位,起主导的决定作用。就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靠千千万万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来体现,党的执政使命要靠千千万万党员卓有成效的工作来完成。”[6]而要坚持党员的主体地位,就必须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员是推动党内民主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的党建思想中充分体现了尊重和保障党员的主体地位。一方面,他主张建立民主平等的党内同志关系,将传统文化中强调等级观念的“臣民意识”转化为互相尊重的“公民意识”。中国共产党是志同道合者的联盟,平等性是党员主体地位最鲜明的特征,党内同志在本质上是彼此平等的。针对有些党内领导干部受传统“官本位”思想的“纠缠”而随意剥夺党员权利的做法,习总书记严肃要求:“任何党员都不能游离于党的组织之外,更不能凌驾于党的组织之上。”[7]强调在党内无论党员的职务高低、资历深浅,他们在党章面前都应是平等的,平等地享有权利,也平等地履行义务,遵守纪律。“绝不允许存在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另一方面,针对党员缺乏主体意识和平等意识而导致的政治冷漠感强、政治参与度低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必须在上全党努力营造“党员是党的主体”的共识和理念,要求全体同志必须强化党的意识,“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工作生活的各个环节。”[8]同时,习近平总书记还提出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必须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并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这样通过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使党员的主体意识普遍增强,将党员的主体地位转化为了科学的民主制度体系,营造了良好的党内民主环境,提高了党的创造活力。

二、从“托古改制”到“改革创新”:转变传统思维定式,加强党建理论创新

除了在认识上转变传统政治主体保障党员的主体地位,从而加强党内民主提高党的创造力之外,还应在方法上转变传统的思维定式,以进一步增强党建理论的创新力度。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很多创新往往都是在引经据典,“表现为对古典典籍和历史故事作出符合自己意愿的尽量圆满的解释和发挥。”[9]历史上各个时期的思想家改革者在阐述思想、改革时政时都好从古代历史文化积淀中找到其立论和行动的根据,学界通常把这样的一种思维模式称为“托古改制”。“托古改制”思维的运用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非常普遍,是传统政治文化的显著特征,这种“托古改制”思维可以“理解为人们在思考和解决社会问题,推行社会改革时往往以历史和传统中的权威(可能是虚构的的,也可能是存在的,可以是圣贤的言行,也可以是经典著作)来作为其行动和立论根据的一种模式化思维”[10]。而历代改革者之所以好托古,总要选择古代权威作为立论依据是因为这种权威一旦确立,其就会成为真理的化身。一方面这种权威是能够被当时的统治集团所接受的,能够给予当下的改革者合法性支持,可以为渐进的变法改革开通道路。如孔孟所托古者圣王之行,康有为所托孔孟之道。另一方面,改革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对所选的权威进行随意塑造,如孔孟所谓尧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康有为假托孔子“改制”,力图在孔子那里找到其维新变法的根据。这无不被注入了立论者自己的价值理论,权威成为了改革者的理论工具。他们有意以传统权威为依托,而目的在于推行革新内容。这种传统的思维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改革的阻力,有利于改革的推进,但其本质上依旧是“旧瓶装新酒”,将新的思想理念强行纳入既存的言说方式和理论框架,实际上是对新思想新理念的削足适履和断章取义,依旧是沿顺着旧的理念价值穿行的守旧思维。正如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所描绘的那样:“恰好在人们仿佛是一味从事于改造自己和周围事物,并创造前所未闻的事物时,恰好在这样的革命危机时代,他们怯懦地运用魔法,求助于过去的亡灵,借用他们的名字、战斗口号和服装,以便穿着这种古代的神圣服装,说着这种借用的语言,来演出世界历史的新场面。”[1]实际上“托古改制”的思维模式充分体现出了传统思维方式中因循守旧的倾向,并且这种思维模式被长期居于统治地位的守旧的儒家思想进一步强化而逐渐演变为一种僵化的思维定式,极度的扼杀了人们的创造力,对国人认识方式和思维路向的桎梏影响深远且流弊至今。

这种“托古改制”的思维也深深影响了党的建设领域的改革创新,其突出表现就是思想僵化、教条主义和本本主义。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言:“这种习惯势力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因循守旧、安于现状,不求发展、不求进步、不愿接受新事物。”[11]在实际的党建工作中,很多人也是谨慎有余而开拓不足,一切从政治保险出发,只知道照本宣科,唯书唯上不唯实。在从事党建理论研究时逐渐形成一种固定的研究范式,即每当阐发一新的理念或命题时便先去马列作家或领袖人物的经典著作中去寻找他们对这个问题的零星论述,作为自己立论的根据,这与传统文化中“托古改制”的思维如出一辙。这种将马克思主义当做“经典”与“教义”搞“注释”和“解说”的治学方法阻碍了对马克思主义精神实质的把握,是无益于党建理论的创新的。一个政党,无论执政时间多长、资格多老,如果其因循守旧、故步自封、不思进取,那么其生命力也会必然衰竭。因此,如果要始终保持党的生机活力,就必须从传统“托古改制”的思维中解放出来,紧密结合时代发展的生动实践和党的建设的具体实践,进行大胆的创新与改革,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就像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历经考验磨难而无往不胜,关键就在于不断进行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12]在当代中国,在全面深化改革新的历史时期,习近平总书记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新发展,以改革创新精神和创造性思维全面思考党的建设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思想和新的论断,丰富了党的建设理论。例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建设的经验教训,强调管党治党的全面性和系统性,将从严治党升级为全面从严治党,拓宽了党的建设的视野。在党的思想建设方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针对党内出现的官僚主义等理想信念缺失的现象,习近平总书记转变传统的说教形式采用生动形象的“补钙论”来阐述党员理想信念的重要性。“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13]这种摒弃传统理论训导方式用人们所熟悉的生活常识解析深刻道理的作法为党的思想建设提供了新的形式。在党的作风建设上,习近平总书记不愿安于现状,而是“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3]通过“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三严三实”等一系列新理念新实践,找准现实的切入点,使党的作风建设取得了显著效果。习近平总书记抓党的作风建设并没有沿袭惯性的方式,没有用空泛的指教或宣传,而是结合具体实践,用人人都能体会到的方式,人人都能直接参与的路径,实现了从传统的思想灌输向注重实际体验的转变,成为党风建设的新亮点。此外,在党建领域的其他方面,习近平总书记也结合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当下的具体实践,打破传统、否定权威,运用创造性思维模式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论断,创新了新时代下党的建设理论,丰富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理论。

三、从“崇尚空谈”到“狠抓落实”:转变传统知行关系,注重党建思想实践

认识和方法上的转变最终还是要落实到实践上来,只有实现了认识与实践的辩证统一,完成了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的良性互动,才能使新时代的党建工作永葆生机与活力。

认识与实践的关系问题,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一般被表述为知行关系问题。古人所谓之“知”是人“心知”的统称,主要指道德知觉。古人所谓之“行”是人行为的统称,主要指道德实践。关于知与行的关系问题一直是中国传统哲学在认识论领域长期争论的一个焦点。由于历代思想家所处的时代不同,生存环境相异,个体的实践范围和程度也不尽相同,因此对于知与行关系的认识也就存在着不同的见解。如老子主张“不行而知”、“不出户,知天下”(《道德经·第四十七章》),认为人越是参加社会实践,获得的知识越少。孔子主张“生而知之”(《论语·季氏篇》),认为知识是先于经验先于实践而存在的。孟子主张“知行分离”,认为“万物皆备于我”(《孟子·尽心上》),只需“反求诸己”不必向外探索便能获得知识。到了宋明时期,对知行关系的论争达到了高潮,朱熹谈到知行关系时说:“知行常相须,如目无足不行,足无目不见。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朱子语类》卷九)当然,朱熹所言之“知”是指对封建社会伦理道德的认识;所言之“行”是指对封建社会伦理道德的实践。封建伦理道德的认识是指导封建伦理道德的践履的,所以是知先行后。明朝的王阳明则提出了“知行合一”说,认为“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传习录》上),强调知行之间的相互影响与相互渗透。但其从此出发,把知与行的依赖关系加以夸大,得出了“知即是行”的结论,认为“一念发动处便是行”(《传习录》下)。模糊了知与行之间的差异性。明清之际的王夫之,在知行关系问题上全面清算了宋明的知行观,认为陆王心学主张“知行合一”表面上重视行,实际上则混淆了知行之间的区别,实质上是“销行以归知,终始于知”[14]。并不能引导人们投身社会实践。程朱理学主张的“知先行后”认为知在先而行在后,让人先去知了然后再去行。但他们又认为“知亦难也”,“致知”需要一个漫长且煎熬的过程,所以最后也就只能“困学者于知见之中”,王夫之斥之为“先知以废行”,认为其割裂了知行之间的联结,实质上与陆王心学一样都是“惮行之艰,利知之易,以托足焉”[14],其共同点是“划然离行以为知”。二者相互争论,实际上是“异尚而同归”,拒绝社会实践,埋头于故纸堆,向书本讨生活,未能做到认识与实践的辩证统一。破旧立新,王夫之遂提出了“知行相资以为用”的知行统一观,一扫宋明以来虚妄空谈的腐朽学风。他主张知中有行,行中有知,“知行终始不相离”(《礼记章句》卷三十一),认为只有在实践的基础上认识才能不断深化。王夫之认识到了行的重要性,但其所谓之行仍然局限在封建社会的道德践履之上。纵观中国传统文化中关于知行关系问题的发展历程,我们不难发现,传统哲学对知行关系始终没能作出彻底辩证的科学处理。有的“先知以废行”,有的“销行以归知”。这种沉溺于“致知”而轻视社会实践的“浮游之说”终究会导致国家凋敝、民族败亡。由于受到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古代哲学家们对知行关系内涵和外延的认识十分有限,主要集中于对伦理道德的认识和修养方面,而不去关注社会现实。即使是相对科学的“知行合一”思想,其主要意图也是为了克服心中“不善的念”而达到至善,仍属于个人道德修养的范畴。这种狭隘的知行观容易误导人们过分追求自身修养而忽略社会实践,长此以往是不利于社会整体发展的。具体到党的建设领域中,重理论而轻实践、重修养而轻实际的知行观容易形成“虚谈废务”的形式主义,领导干部们存在学用脱节、学做不一的问题。他们在研究问题、推进工作时往往闭门造车、纸上谈兵,不注重理论的实际运用,不注重深入基层的实践探索。从而脱离群众,所制定的政策不接地气,缺乏可操作性,使党建工作流于形式而缺乏实效。

在新的历史时期,习近平总书记批判继承了传统知行观,反复强调“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督促领导干部们要出实策、鼓实劲、办实事。在全党范围内刮起了求真务实之风。在知行关系方面,习近平总书记认为知与行紧密相连,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但二者又有明显的界限,知不能代替行,行也不能代替知。知是基础是前提,行是重点是关键,必须以知促行,以行促知。只有把道理真正弄懂了,行动才能自觉持久,只有在行动上落实了,对道理的领悟才能更加深刻。习近平总书记在论述知行关系时反复强调要善于把“知”付诸于“行”,反对空谈,崇尚实干。把知行合一的落脚点落在实干上,把学到的本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学到的东西,不能停留在书本上,不能是装在脑袋里,而应该落实到行动上。”[15]同时习总书记还十分强调行的连贯性和效果,提出要发扬“钉钉子精神”,要一以贯之地去落实,将“一张好的蓝图干到底”[3],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针对传统知行关系仅侧重道德践履的局限性,习近平总书记根据新的时代背景给古代知行观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突破了纯粹的道德实践范畴,将其扩展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外交、党建等治国理政实践的方方面面。具体到党的建设方面,习近平总书记要求领导干部们要立足基层,立足实际,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投入到抓落实中,要不图虚名,不务虚功,少搞一些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多做一些有利于党和人民的务实之事。“真抓才能攻坚克难,实干才能梦想成真。”[3]只有知行一致,干到实处,才能得到党和人民的认可,才能使党的事业永葆生机与活力。

党的建设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推进党建事业的发展需要克服一切消极因素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习近平总书记结合时代发展要求和党的建设的具体实际,批判继承中国传统文化,从认识、方法、实践三个维度对中国传统文化实现了创造性转化,赋予了其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增强了中国传统文化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影响力和生命力,使党的建设植根于深厚的文化土壤之中,推动了党建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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