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文学阐释论研究中的“本体阐释”问题
2020-02-21赖大仁
社会科学辑刊 2020年2期
赖 大 仁
在近年来关于文学阐释论的讨论中,“本体阐释” 是一个与“强制阐释” 相对应的概念或命题,在学界引起了很大关注和争论。“本体阐释” 原本不是一个当然的文学理论概念或命题,它在哲学阐释学或其他相关学科中多有使用,但似乎并没有确切的定义。 前几年张江教授把“本体阐释”这个概念引入当代文论问题的讨论中,把它作为文学阐释论的一个重要命题进行论述,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 但从近年来相关讨论情况看,对于这个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以及作为一个文学阐释论命题的具体指涉等都并不清晰和明确,因而容易引起学界的质疑和争论。 笔者以为,不管“本体阐释” 这个概念在其他学科中如何使用,仅就它作为一个文学阐释论的概念或命题而言,理应厘清它的基本含义和具体指涉,以利于推进相关理论问题的深入研究。 本文试在学界相关讨论的基础上,梳理出一些基本问题进行探讨。
一、“本体阐释” 的概念含义与理论指涉
如前所说,“本体阐释” 并不是一个当然的文学理论概念或命题,它在文学阐释论中的含义与理论指涉并非不言自明,因此有必要从它的概念含义说起。
有学者对“本体阐释” 概念做了词源学考释,指出“本体阐释” 这个概念是“本体” 与“阐释”两个词的组合。“阐释” 的含义不难理解,“本体”在汉语中是由“本” 和“体” 组成的复合词,这个复合词在中国文化中的基本含义是事物的主体或自身、事物的本源或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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