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座上宾”到“阶下囚”
——国家某技术公司设备与燃料部原副主任李军犯罪启示录
2020-02-19
民主与法制 2020年5期

>>视觉中国供图
54岁的原国企副厅级领导干部李军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会在这个年纪,坐在看守所的铁窗内,向外张望曾经奋斗半生的自由环境。
回首过去,他的大半生业绩可以用“辉煌”二字来形容:带头建成了世界上首家某特殊行业专业设备制造工厂,创造了某特殊行业的创业奇迹,是16届广州亚运会海阳站的第13棒火炬传递者,也是2011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获得者……
他用30多年的拼搏,从一名普通职员一步一个脚印,成长为一名副厅级领导干部。但他同时也在不到10年间里,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以权谋私,先后收受他人财物、贪污公款达800多万元,多次被人实名举报,又一步步从昔日的“座上宾”变成如今的“阶下囚”。
2018年4月20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
通过办案人讲述,笔者了解到李军贪腐的全部历程。
顺手牵羊 巧算“账外账”
李军出生于山东省昌乐市,这里位于山东半岛的中部,是著名的“蓝宝石之乡”。蓝宝石在当地被人们视为吉祥之物,李军的前半生似乎也被这吉祥之物所眷顾。
1982年7月,19岁的李军到国家某技术公司第二三建设公司参加工作。经过多年的勤奋扎实的工作,1999年12月,他走上“一把手”的岗位,任国家某技术公司第二三建设公司第四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二三四公司)经理。
2005年8月,李军带领公司人员到青岛市承建工程时,工区内平时销售废旧钢材等物资形成了一笔不小的账外资金。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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