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分析
2020-02-16崔勇
建筑施工 2020年7期
崔 勇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上海 200237
1 建筑施工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原因要素
建筑施工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原因主要从个人装备、防护措施、个人意识以及管理程序这4个方面进行归类。个人装备主要指个人劳防用品,主要指安全带、安全网、安全帽等;防护措施主要指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及脚手架的防护、脚手板、隔离等装置;个人意识是指人员违反安全防护相关的强制性标准和规章制度操作,或由于个人不慎发生的高处坠落事故;管理程序主要是指安全交底不到位、施工组织安排不合理等原因造成的高处坠落事故[1-4]。
近五年上海市建设工程共计58起高处坠落事故,其中防护措施原因导致的有17起,个人意识原因导致的有32起,个人装备原因、管理程序原因及其他原因导致的分别各有3起,事故原因不明归为其他[5-7]。
在55起原因可查的高处坠落事故中,由于个人意识原因导致的事故占总事故的58.18%,其次是由于防护措施导致的事故占总事故的30.91%,由个人装备、管理程序和原因不明导致的事故占总事故的5.45%。
因个人意识问题引发的高处坠落事故中,18起是因为未正确使用安全带造成的,其余5起是因为未佩戴安全帽造成的。
防护措施引发的高处坠落事故,其发生的位置为洞口、脚手架、临边、工作平台和升降机,其中脚手架防护措施不足导致的高处坠落事故最多,达到7起;其次是洞口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了5起;……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