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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细辛不过钱”

2020-02-13沈志华左志琴陈炜然江雪珍蓝瑞群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广东东方亮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肇庆526100

江西中医药 2020年12期

★ 沈志华 左志琴 陈炜然 江雪珍 蓝瑞群(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广东东方亮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 肇庆 526100)

细辛首见于《神农本草经》, 文中记载:“细辛,上药……无毒,多服久服不伤人,欲轻身益气,不老延年者。”故细辛被列为上品,无毒,可延年益寿,长期服用。此理论一直沿用至北宋,陈承首次在《本草别说》中提出细辛可能有毒的说法,“若单用末,不可过半钱匕”。李时珍则提出“细辛不过钱”,此古训一直延用至今。细辛是否有毒,能否过钱等问题一直困扰着临床医者,在长期的临床实践中,细辛的毒性日渐凸显,其用量与众多因素有关,不完全拘泥于“细辛不过钱”理论。笔者对其影响因素分析如下。

1 品种、产地

由于品种、产地的不同,其性能、功效及其毒副作用也有较大的差异。正品细辛有华细辛和辽细辛,两者相比较,华细辛根茎更长,香气与辛辣味偏弱,但麻木烧灼感更强。辽细辛(北细辛),气味芳香,辛辣,有麻木烧灼感;而在实际工作中,常以细辛属其他植物入药。由于其他属植物的药用功效不如正品华细辛和辽细辛,同时药物毒性相对低,由此造成临床用量的差异。

2 药用部位

细辛的药用部位,从古至今发生了改变。《广雅·释草》云:“细条,细辛也。”即指其根细而味辛,故名细辛。《名医别录》云:“二月、八月采根,阴干。”因为二、八月枝叶较少,根部的营养物质最为丰富,其有效成分含量最高,传统药用部位是根。由于正品细辛资源相对有限,不能满足市场需要,药用部位逐渐由根演变为全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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