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通广大”的诉讼掮客
2020-02-13凌杰
民主与法制 2020年4期
凌杰

>>视觉中国供图
中国是个人情社会,许多人一遇到官司,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去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而是转弯绕角托熟人找关系,试图通过关系网影响诉讼结果。而社会上就有这么一群人迎合了这种需要,诉讼掮客便应运而生。
2019年11月4日,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对外公布由吴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诉讼掮客”诈骗案,事主陆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
一错再错,糊涂房东屡屡被骗
1953年出生的陆明只有初中文化,30多岁的时候曾因犯诈骗罪坐了五年牢。陆明出狱后本该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然而他迫于生计,重操旧业,再次干起了诈骗的勾当。“复出”后的陆明诈骗技术含量明显提高,以“侦探”“律师”自居的他摇身一变,当起了诉讼掮客。
陆明的第一个客户,就是他的房东许婧。
2014年的时候,陆明在吴江区开了一个公司,取名明合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其实就是帮别人打官司,从中收取费用。
陆明对外宣称自己是搞侦探的,曾经也是律师,然而这个大侦探、大律师却靠租房度日。巧合的是,他的房东许婧那段时间一直碰到各类民事和刑事纠纷。看陆明开公司,又是自己的房客,单纯的许婧一次次轻信了陆明的谎言,两年中多次被陆明以摆平诉讼事宜为名,骗取23万元,而陆明承诺的事情一样都没有办成。
2014年10月23日,许婧出了一场重大交通事故。按说交通事故责任应由交警现场认定,认定的依据就是双方有无交通违法行为以及违法行为对事故发生作用力的大小。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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