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农户农村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因素及补偿机制
2020-02-12雷易星辰刘义杰叶紫欣
江西农业 2020年23期
关键词:农村
雷易星辰 刘义杰 叶紫欣
(南昌工程学院,江西南昌 330099)
当前,我国城乡建设用地增量较大,耕地保护受到双重压力,但是与之相反的却是农村宅基地闲置低效利用。对此,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2015年底印发《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将进行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此后,各地政府也积极推出了鼓励农户宅基地退出补偿与激励制度。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目前农村存在一户多宅、超标用地、未批先建等情况,大量的宅基地被闲置再加之地区政府制定的有偿退出机制缺乏科学性和针对性,农民退出宅基地的意愿不高[1]。因此,科学分析影响农民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因素,并基于此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退出补偿机制,是推进农民宅基地退出的必要路径。
1 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
1.1 影响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客观因素
1.1.1 区域经济发展水平 一般而言,区域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进城农民农村宅基地的退出意愿会比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低的地区更为强烈。其主要原因有3方面。一是在退出补偿标准的确定上,经济发展水平高则补偿标准定的就相对较高,反之标准就相对较低,高补偿标准对增强农户的退出意愿具有很大的作用。二是区域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往往对农户的社会保障也相对较为健全,能够妥善消除进城农户宅基地退出的后顾之忧,进而增强农户宅基地退出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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