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日EPA的特点、影响及中国的应对策略
2020-02-03李继强
对外经贸实务 2020年1期
李继强
摘 要:《欧盟与日本经济伙伴关系协定》(EPA)已于2019年2月1日正式生效,这是一个高标准、全面化的国际经贸协定。在关税减让、非关税壁垒、开放服务市场、中小企业营商环境构建、可持续发展等议题上有诸多创新,特点极为鲜明。欧日EPA的生效,为欧日两大经济体创造了新的经济增长点,也为两大经济体在未来国际经贸规则重塑中取得了更多的话语权,同时对中国出口贸易量以及贸易格局调整也会产生一些负面影响。基于此,中国需要认真研究欧日EPA,从微观和宏观两个方面推进中国特色自贸协定范本构建和建立“五位一体”自由贸易区,不断加深中国对外开放力度。
关键词:欧日EPA;自由贸易;关税减让;投资便利化
《欧盟与日本经济伙伴关系协定》(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EPA)历经5年18轮谈判,于2018年7月17日签署,2019年2月1日正式生效。欧日EPA建立了一个涵盖6.4亿人口且GDP超过了25万亿美元,年贸易额占到全球总贸易额37%的巨型自由贸易区,也是迄今为止发达经济体之间的最大自由贸易区。在当前全球贸易保护主义不断抬头,多边贸易体制受到遏制以及全球经济下行的大背景下,欧日EPA的生效为全球自由贸易阵营注入了强大的动力,是欧盟、日本抵制贸易保护主义的切实行动。显然,欧日EPA的生效,必然会对全球自由贸易市场带来深刻影响,也对各相关经济体以及全球经济政治格局带来重大影响。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与欧盟、日本的经贸关系极为密切,欧日EPA必然会对中日、中欧贸易带来影响,中国应该做好应对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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