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函询不容敷衍
2020-01-21兰琳宗
方圆 2020年24期
兰琳宗
2020年11月25日,云南省纪委监委发布通报,楚雄州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俊杰同志提供虚假材料、应付函询被追究责任、予以诫勉。通报指出,马俊杰收到省纪委监委针对“干部混岗使用问题”函询后,“提供材料为应付组织函询的制假之作”,并且一方面承诺按规定抓紧整改,另一方面长时间没有落实整改要求。点名道姓的详细通报,彰显了严肃查处敷衍应付函询问题的鲜明态度。
组织函询,是处置问题线索的重要方式,旨在把纪律挺在前面,让有反映的党员干部把问题如实讲清楚,体现着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然而,一些党员干部无视组织给予的机会,对待组织函询不严肃不认真,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甚至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近期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中,吉林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宝祥,山东警察学院原党委书记张春义等,都被指出“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组织函询是一件严肃的事,可不是普通来个函、问个话、谈谈心。党内监督条例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都对谈话函询的程序作了详细规定。比如:纪检监察机关要拟订谈话函询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按程序报批;被函询人应当在收到函件后15个工作日内写出说明材料,由其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发函回复等。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还要在民主生活会上把约谈函询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谈话函询材料应当存入廉政档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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