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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才“回家”搭建“阳光道”

2020-01-19赵军

当代党员 2020年24期

赵军

11月15日,一名年轻女子急匆匆走进位于忠县县城的一家医院。

“爸爸,我来看你了。我是瑗瑗啊,我调回来了,再也不走了……”隔着病房的玻璃窗,女子泪流满面。

这名女子叫范远瑗,是忠县以“家”为媒,面向全国回引的第一批87名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之一。

这家医院主要收治自费代养精神病患者和社会“三无对象”。碍于父亲的病情,范远瑗暂时未能进入病房,但就是这隔窗一望,她也足足盼了3年。

一份“回家”公告

5月7日,忠县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出《忠县面向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征集回忠工作意愿公告》。

《公告》称,凡是忠县籍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配偶或父母为忠县籍、配偶或父母在忠县工作的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符合回引基本条件的,可以申请调回忠县工作。

今年26岁的范远瑗,是忠县石宝镇人,2017年大学毕业后,考入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第一中学工作。

“我家现在只有奶奶、父亲和我3个人。奶奶在农村老家,父亲因病长年住在医院,我远在河北,没法照顾奶奶和父亲,心里很是放心不下,工作时常常分心。”3年来,范远瑗经常以泪洗面,总想调回老家工作,却毫无办法。

在范远瑗一筹莫展时,一位同学给她转发了家乡的这份《公告》。

40岁以下、大学本科、年度考核称职(合格)……看完《公告》,范远瑗格外兴奋,迫不及待地提交了回县任教的申请资料。

“没想到,8月下旬,忠县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给我打来电话说,县里已经同意我调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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