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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价值观教育:定位、内容与路径

2020-01-19曾文婕黄甫全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 2020年2期
关键词:培育价值观核心

曾文婕,黄甫全

(华南师范大学 价值教育研究与开发中心,广东 广州 510631)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关系中华民族复兴伟业成败的一个重大课题。民族复兴,教育先行。“教育是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1]。当前,教育界正在落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战略要求,发展和创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事业。本文从探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定位入手,着力澄清一些误解错行,在此基础上探析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内容与路径,以期在一定程度上推进这一领域的相关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定位

当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存在与其他教育工作相割裂、内容较为匮乏和路径狭窄单一等问题,为了有效地加以解决,需要明确“立德树人”的目标、凸显“文化观照”的视野并遵循“细小落实”的原则。

1. 明确“立德树人”的目标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所追求的整体目标是“立德树人”。2014年青年节,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指出:“经过反复征求意见,综合各方面认识,我们提出要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这个概括,实际上回答了我们要建设什么样的国家、建设什么样的社会、培育什么样的公民的重大问题。”[2]“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2]

就“立德树人”目标而言,其中的“立德”,主要包括“增强价值创造”和“突出道德价值”两个层面。“增强价值创造”就是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浸润人们的心田并转化为日常的行为,从而培养和提升人们的价值判断、价值选择和价值塑造能力[1]。“突出道德价值”就是深刻认识到“在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中,道德价值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3],全面培养“公民四德”,努力发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形成向上的力量、向善的力量”[4]。

“树人”意味着既“促进人的全面发展”[2],又铸造人的社会角色,“着力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5]。“树人”目标的达成,要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的全部过程之中,融入生产实践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及其方方面面,使之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立德树人”的旨趣,有利于避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与其他教育工作相割裂的误区或“两张皮”现象,明确认识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对学校德育工作及学校全面工作的引领和统整作用。

2. 凸显“文化观照”的视野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强盛,总是以文化兴盛为支撑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以中华文化发展繁荣为条件。”[4]文化,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命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植于中华文化沃土。“一个国家的文化软实力,从根本上说,取决于其核心价值观的生命力、凝聚力、感召力。”[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需要开拓“整体性的文化视野”,观照到文化弘扬、文化发展与文化创造的纵深发展逻辑,进而才能更为深入地认识与理解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战略布局,才能进一步有效建构相应的核心价值观教育内容与路径。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坚守我们的价值体系,坚守我们的核心价值观,必须发挥文化的作用。”[2]

具体分析可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过程,蕴含着“文化弘扬、文化发展与文化创造”的“文化逻辑”。其一,“在5 000多年文明发展中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党和人民伟大斗争中孕育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6]。需要注意的是,“我们不仅要了解中国的历史文化,还要睁眼看世界,了解世界上不同民族的历史文化,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从中获得启发,为我所用”[2]。简言之,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中华民族文化“弘扬”过程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近代文化特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社会发展的先进文化”以及“世界历史文化精华”在现代化与全球化浪潮之中激荡交融,创生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其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开辟了特有道路作为实现途径,建立了特有理论作为行动指南,创造了特有制度作为根本保障,并且将这三者统一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孕育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与发展,迫切需要“创新”协同的价值观教育体系予以有力支持,以便为人们提供丰富的价值观学习机会。概括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文化视野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第一,基于文化视野,可以看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后绵长的文化血脉传承和厚重的文化底蕴积淀,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的必然逻辑及其重要价值。基于这样的认识所开展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才不会“沦为”对24字价值观的浅表解读、机械记忆,也才不会变为“美德袋式的德目教育”,即平时将重要德目装入一个“布袋”,需要时从中“摸”出特定德目“递”给学生。

第二,立足于文化视野观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需要“还原”一系列核心价值观所承载的“中华传统优秀文化、中国近代先进文化和世界文化精华”等内容的丰富性、生动性和感染力,“释放”核心价值观所凝结的理性智慧与情感体验,“彰显”这些核心价值观所蕴含的古代先贤的思想、近代仁人志士的夙愿与革命先烈的追求以及当下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就不会出现内容较为匮乏、单调等问题,也不会出现仅仅重视概念上的宣传等倾向,而是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近代文化为内容来源,进而做到“用中华民族创造的一切精神财富来以文化人、以文育人”[2]。

第三,文化视野下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既要“继承”文化,更要重视“创造”文化。一方面,“继承”反映中国特色、民族特性、时代特征的价值文化,思考“继承了哪些文化,继承得如何,可以与应该怎样进一步继承”;另一方面,还要重视“创造”出体现核心价值观的文化,思考“可以与应该怎样进一步创造相应的文化”。如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才不是“镜像式”地被动接受文化,才能够发挥和提升人们的文化价值创造能力,从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让一切文化创造源泉充分涌流”[3],进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3. 遵循“细小落实”的原则

“一种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社会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把我们所提倡的与人们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2]。这就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了要求,即“落细、落小、落实”,也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必须遵循的原则,可称为“细小落实”原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要以“敬细远大”“由少而族”和“慎易克难”的思维方式,“利用各种时机和场合,形成有利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活情景和社会氛围”[2],“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2],包括落实到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文明治理的方方面面,落实到宣传教育、实践养成和制度保障的方方面面,落实到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方方面面。

遵循“细小落实”原则,有利于明确方向,解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路径狭窄化、方法单一化和成效表面化等问题,进而走出误区,澄清认识。

其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不仅要开展专门活动,更要融入平常的细小之事。比如,就学校而言,不是专门开设几节价值观教育课程、开展几次价值观教育活动或编出几本价值观教育教材就“大功告成”,还需要充分考虑“如何将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常规的各科教学和班级管理之中”。

其二,社会治理和学校管理等活动本身,就是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渠道。比如,好的学校治理时时处处可彰显价值引领。相反,如果学校治理中存在着言而无信、好大喜功、图名贪利、欺上瞒下、阳奉阴违、恃强凌弱、自私、嫉妒、畏缩、冷漠、放纵等倾向,就无意也无力促成教师与学生的公正和诚信观念等[7]。而且,这里还涉及一个“信”字。只有社会治理等活动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些价值观才能真正“取信于人”,让人感受到核心价值观不是“抽象难行”而是“具体可为”,进而增强内心认同。价值观教育,既是“有形之教”,更是“无形之育”。

其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实施,需要突破已有的“重教轻学”或“以教代学”等局限,重视从“学”的层面检验价值观教育的成效。教并不等同于学,教并不必然导致学。在这个意义上,价值观教育的“落实”,不是以人们“是否参加了价值观教育活动”为标志,而以人们在活动中“是否实现了价值观深度学习”为标志。明确这一点,有利于突破表面化、形式化的价值观教育,避免轰轰烈烈开展活动但人们未能真正产生价值观学习或只产生了“表层”的价值观学习等误区。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内容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内容,不只是表述核心价值观的24字,还要从其所承载的中国传统优秀文化、中国近代先进文化和世界文化精华这三大来源中,按照反映中国特色、民族特性和时代特征这三项标准,选择丰富的文化元素作为相应的内容。

1. 内容构成的三大来源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不竭源泉。“中华文明绵延数千年,有其独特的价值体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基因,植根在中国人内心,潜移默化影响着中国人的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2]尤其需要重视的是,“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牢固的核心价值观,都有其固有的根本。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2]。

进入近代,由于西方列强的野蛮入侵和封建制度的腐朽统治,使得山河破碎,生灵涂炭。在那个灾难深重的岁月,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高举反对封建专制统治的旗帜,领导民主革命事业,辛亥革命取得成功。中国共产党最忠实地继承孙中山先生的遗志,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开展艰苦的斗争,获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完成了社会主义革命,实现了人民解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了一个又一个伟大飞跃,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成为崛起的大国,为世界瞩目。“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是孙中山先生的夙愿,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夙愿,也是近代以来中国人的夙愿。”[2]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抵御外辱和中国人民争取解放,铸造了可歌可泣的革命文化,“代表了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2]。璀璨夺目的革命文化和先进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内容的重要来源。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内容来源,还包括世界文化精华。“中华文明是在中国大地上产生的文明,也是同其他文明不断交流互鉴而形成的文明。”[2]“唐代是中国历史上对外交流的活跃期。……这个大交流促进了中华文化远播世界,也促进了各国文化和物产传入中国。”[2]世界各个民族在自己的历史进程中都创造了灿烂的文化,我们应了解五大洲不同的文明样态及内涵,了解这些文明与其他文明的相异所在、独特之处,了解生活于不同文明之中的人所拥有的不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待这些不同的文明,我们既欣赏其生产的精美物件,更应该去领略其中包含的人文精神,从不同文明中寻求智慧、汲取营养。“我们要积极发展教育事业,通过普及教育,启迪心智,传承知识,陶冶情操,使人们在持续的格物致知中更好认识各种文明的价值,让教育为文明传承和创造服务。”[8]

2. 内容选择的三项标准

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可以和应该开发“优秀文化”的多源内容,以数千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底蕴,以近代以来革命文化和先进文化为命脉,以世界各族文化精华为内容元素,构建使用课程教材体系、图书绘本体系和公益广告体系等,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不断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在时代前进的洪流中书写中华民族文化发展新篇章。但是,面对以上三大来源的文化,如何加以选择使之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内容,就涉及内容选择的“标准”问题。在这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我们要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加快构建充分反映中国特色、民族特性、时代特征的价值体系,努力抢占价值体系的制高点。”[3]

其一,反映“中国特色”的标准,即不能盲目照搬西方价值教育的内容。核心价值观在锻造国民气质、凝聚社会共识和提升国家软实力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西方发达国家都建构和发展了各自的核心价值观。“西方国家在这方面是很下功夫的,虽然执政的党派不断更换,各领风骚四五年,但他们的价值理念保持着一定的稳定性和持续性”[3]。面对世界范围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形势下价值观较量的新态势,“不能把西方的理论、观点生搬硬套在自己身上”[3]。我们要了解世界上不同民族所拥有的历史文化及其价值观教育内容,但是,决不能不加区分、盲目地成为西方价值观的应声虫和西方文化的搬运工。如果那样,我们的国家和民族就会失去自己的精神独立性。

其二,反映“民族特性”的标准,即选择能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而彰显中华民族特性的内容。当代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与文化自信。“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6]中华文明历经磨难而持续发扬光大,创造了优秀的传统文化。“中华文明源远流长,蕴育了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品格,培育了中国人民的崇高价值追求。”[2]富有中华民族特性的价值追求,集中体现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与爱国主义的强大力量。其中,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尤其值得弘扬。党和国家已经决定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9],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政策保障、法治建设和社会参与,努力形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体系,协同推进研究阐发、教育普及、保护传承、创新发展和传播交流等,丰富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文化产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需要融入其中,比如选择承载核心价值观的传统文化进入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显著增强学习者的文化自信,打牢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根基。

要让传统的“景点旅游”转向“全域旅游”,需要构建基于地域实情特征多部门协作联合的社会合作管理机制体制为中心,以管理体制创新和环境建设提升为重要抓手,推动旅游行政管理向社会管理转变。

其三,反映“时代特征”的标准,即选择能推进中华崛起、凸显改革创新的时代特征的内容。“中国人民的价值观和精神世界,是始终深深植根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沃土之中的,同时又是随着历史和时代前进而不断与日俱新、与时俱进的。”[10]改革开放是党和国家历史上一次伟大觉醒,孕育了新时期从理论到实践的伟大创造,即“坚持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已证明,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取得发展进步的重要活力之源,是全国人民赶上时代前进步伐的必由之路。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近代以来追求的先进文化,强调的是社会共识,寄托的是人民群众的美好向往。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路径

创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路径,关键有两个层面:一是建构和完善“国家—社会—个人三位一体”的大教育框架;二是探索和使用一套全面协同的具体方法体系。

1. 三位一体的大教育框架

教育不仅仅是各级各类学校组成的抽象的“小”教育,更是具体化的“国家层面教育-社会层面教育-个人层面教育”交织而成的复杂综合的“大”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路径创新,需要建构起“国家—社会—个人三位一体”的“大”教育框架,主要包括相互作用着的国家层面的文化强国教育子系统、社会层面的文化建设教育子系统和个人层面的文化育人教育子系统。

(1)国家层面:文化强国教育子系统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融入文化强国教育子系统,主要包括“依法治国”“以德治国”和“文明治理”三方面。社会主义文化强国,需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发展中,在国家治理中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文明治理,将法治教育纳入到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和文明家庭的创建之中,并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法治文化活动。

(2)社会层面:文化建设教育子系统

“努力把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变成日常的行为准则,进而形成自觉奉行的信念理念”[2],这就“不仅要靠思想教育、实践养成,而且要用体制机制来保障”[3]。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加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要包括“思想教育”“实践养成”及“制度保障”三条具体路径。第一,加强思想教育。即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研究阐释和宣传普及工作,充分运用各类媒体、文艺作品、公益广告和群众性文化活动等开展主题宣传,以加强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和教育引导。第二,加强实践养成。即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各层面上和在工作、生活与交往中的具体化内容与形式的挖掘阐释,进而融入到政府组织、实业组织和公共组织的工作实践之中,融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实践之中。第三,加强制度保障。即加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制度、活动制度、家庭规范以及个人守则的创新与完善。通过社会层面的文化建设教育子系统,“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2]。

(3)个人层面:文化育人教育子系统

“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少年儿童中培育起来,家庭、学校、少先队组织和全社会都有责任。”[2]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的所有过程,要求做到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三教”协同。在学校、社会和家庭树立起协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立德树人”统一目标,进而开发有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校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及家庭教育体系,并建构与创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教”协同体制机制。

2. 五种协同性的具体方法

“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反复证明,只有制定符合实际的政策措施,采取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法,党和人民事业才能走上正确轨道,才能取得人民满意的成效。”[1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需要探索和使用一套全面协同的方法体系,主要有国民教育融入法、社会治理贯穿法、宣传教育引导法、榜样示范表率法和优良品德修养法。

(1)国民教育融入法

国民教育融入法,即“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核心价值观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从学校抓起,做到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2]。这就要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国民教育的整体规划之中,融入基础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等领域的教学与管理环节之中,形成课堂教学、班级管理、校园文化与社会实践协同创新的育人平台。同时,建立、改进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教育网络体系,引领广大家长和社会人士主动地有效配合学校教育工作,通过优良的家庭氛围与社会风气巩固强化学校的核心价值观教育成效,从而形成家庭、社会和学校协同育人的强大合力。

(2)社会治理贯穿法

社会治理贯穿法,就是“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经济发展实践和社会治理中”,主要体现为“要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方面面政策都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社会治理,要承担起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责任,注重在日常管理中体现价值导向,使符合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得到鼓励、违背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受到制约”[2]。社会治理涵摄广阔,包括规划设计、法治环境和日常治理等。社会治理贯穿法的运用,关键在于“规划实施有遵循”“法治建设有保障”和“日常治理有内容”。

一是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规划与实施,必须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在“规划”上,要做到“五讲”,即“讲社会责任”“讲社会效益”“讲守法经营”“讲公平竞争”及“讲诚信守约”,以便形成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政策导向、利益机制与社会环境。在“实施”上,则必须求得和谐。相关政策与措施的出台,要重视价值导向与经济行为的整体平衡,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有机统一,强调道德建设与经济建设的良性互动。而且,必须注意评估机制的建立和改进,特别是要完善相应的政策评估和纠偏机制,以有效预防具体规划结果同政策措施相背离等问题出现。

二是法治建设必须双重同步协调优化,这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保障。双重同步协调优化,就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整体背景下,在立法、施法、普法和治理各个方面,法治与价值观教育双重协调地进行改革创新。这就要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等实践之中,落实至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各方面和各环节,以法律的权威来增强每个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而且,政府要厉行法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捍卫和彰显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让社会与人民切身感受自由、平等、公正和法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要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及每个人尊法、学法、守法和用法的意识,让爱国、敬业、诚信与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现于行。在国家和社会的立法创新实践中,也要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上升为具体的法律规定,有效发挥法律所具有的规范、保障、引导和促进作用,以便创建和形成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与践行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是在社会发展与治理之中要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重要内容,体现国家层面的富强、文明、民主与和谐价值观。具体而言,需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制度建设和治理工作之中,建立起科学有效的诉求表达、利益协调、矛盾调处及权益保障等多重机制,以便最大限度地推动社会和谐;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社会的治理创新之中,完善相关的激励机制,褒奖善行义举,通过治理效能和道德提升的相互促进,形成并强化好人好报、恩将德报的正面效应;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社会生活的日常规范之中,完善行业规范、市民公约、学生守则及村规民约,加大相应规章制度的实施力度,在日常治理过程中突出主导价值,使正确的行为得到肯定、鼓励,让错误的行为受到谴责、惩罚。

(3)宣传教育引导法

宣传教育引导法,就是“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使之成为“百姓日用而不觉的价值观”[2],主要体现为“职能机构”“新闻媒体”“网络空间”“文化领域”“生活环境”多策并用,协同深入细致地开展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出优良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风尚。相应的宣传教育职能部门,要加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社会思潮并凝聚社会共识。新闻媒体要发挥主渠道作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日常的形势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及舆论监督之中,持续不断地建设主流舆论环境。进而,重视网络空间建设,深入研究、灵活掌握并善于运用网络传播规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网络宣传与服务之中,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在网络空间中彰显正面声音和先进文化,同时重视网络治理,净化网络生活。“文化领域”则要充分体现精神文化育人的重要作用。文化业态和文化样式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应的文化产品、文化服务与文化活动要弘扬积极的人生价值追求、传递健康的生活审美情趣、倡导高尚的思想修养境界。生活环境无时无刻不在影响每个人的精神与行为,可以并需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其中,让浸透其中的核心价值观之浓郁气息熏陶每个人的知情意行。

(4)榜样示范表率法

在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大问题上,习近平总书记分别就领导干部、教师、家长和社会模范等发表过专门讲话,明确提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带头学习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和高尚人格感召群众、带动群众。”[2]“广大教师要用好课堂讲坛,用好校园阵地,用自己的行动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家长特别是父母对子女的影响很大……要在家庭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社会模范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13]。党员、干部、教师、家长、劳动模范,分别对百姓、学生、孩子、大众具有重大的甚至是决定性的影响作用,他们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榜样,就能有效地引领百姓、学生、孩子、大众广泛而切实地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在全社会如何广泛而切实地使用榜样示范的表率法,就成为各级党组织和政府及其所辖各个单位、各所学校、各个家庭与各行各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面对与解决的重要课题和关键问题。

(5)优良品德修养法

优良品德修养法,强调个体“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养成高尚品格”[13]。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修德,加强道德修养,注重道德实践。……德是首要、是方向。一个人只有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其才方能用得其所”[2]。据此,优良品德修养法具体化为“三德皆养”方式。

“三德”即大德、公德和私德。修德,既要立意高远,又要立志奉献,更要立足平实。修德立意高远,就要树立高尚理想,胸怀远大目标,学习过硬本领,成就一番事业,报效祖国,服务人民。这是大德。养大德者方可成大业。修德立志奉献,就要亲近社会、乐于助人,美己之美、美人之美,严以律己、宽以待人,文明礼貌、友善仁爱,保护环境、遵守规则。这是公德。修养公德,严字当头。修德立足平实,就要做好小事、管好小节,见贤则迁、有过则改,敏于细节、深于事理。

“皆养”指内生—外铄综合修养法。“内生”重视人生而拥有优良品德潜能,可以通过设计和实施一定的优良品德学习活动,成为一个拥有和表现优良品德的人。“外铄”强调人的道德价值观念与规范来自文化教育环境,需要在关键时期通过专门教育与课程活动加以传授与规训。内生—外铄综合修养法,即分别开展进而交融“内生”的优良品德实现法和“外铄”的道德规范训练法,“激发人们形成善良的道德意愿、道德情感,培育正确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责任,提高道德实践能力尤其是自觉践行能力”[4]。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已写入我国宪法,面对西方价值观的挑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是直接攸关中华民族复兴伟业、民族团结、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的重大课题,还需要积聚更多的力量加以推动,凝聚更多的智慧深入求索。展望未来,迫切需要从“学”的角度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研究与实践,建构相应的原理并提供可参考的操作范例。其中的关键是,立足“学习”视角观照价值观教育,推动“价值观教育”深化至“价值观学习”,进而从“表层的”价值观学习走向“深度的、可持续的”价值观学习,以促进研究与实践重心下移,深达至优化学习的层面,促成学习者对价值观的深刻理解、深度认同与深入践行,解决“教了,不等于学了”及“学了,不等于学会了”等难题。这就孕育起一系列有待继续探讨的问题,如:深度的价值观学习具有哪些特征?怎么判断与证实学习者发生了深度的价值观学习?怎么支持学习者发生深度的价值观学习?学习者“自觉”开展深度的价值观学习何以可能与可行?这些问题的提出和解决,将有利于持续不断地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与践行,谱写实现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价值观教育壮美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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