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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税务给税收征管带来的变革

2020-01-18瞿明山马焕秋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0年5期
关键词:征管税务机关纳税人

杨 艳,瞿明山,马焕秋

(1.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 经济管理系,安徽 合肥 230601;2.淮北职业技术学院 电大工作部,安徽 淮北 235000)

21世纪以来,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给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CNNIC第45次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3月,我国网民规模达9.04亿,较2018年底增长7508万,互联网普及率达64.5%,较2018年底提升4.9个百分点。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7.10亿,较2018年底增长1.00亿,占网民整体的78.6%;我国网络支付用户规模达7.68亿,较2018年底增长1.68亿,占网民整体的85.0%。[1]这种新的销售模式也给我国的税收征管带来了严峻挑战。

一、如何理解互联网+税务

2015年3月5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2]国家税务总局为了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于2015年9月28日提出了要建立线上线下相融合,统一规范高效的管理模式。互联网+税务也就是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使互联网和税收征管在整体规划、征管流程、组织结构等方面达到深度融合,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税成本,解决税收征管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等问题。[3]

二、互联网+给税收征管带来的积极影响

(一)提高了税务机关数据税收征管能力

随着互联网和经济领域的广泛融合,云技术、大数据的不断发展,互联网+涉税信息的运用,这些对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提供了很大的帮助。通过互联网+的平台优势,可以收集海量精准的大数据运用到税收税源分析、税收稽查和监管等方面,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税源遗漏,税收监管的漏洞。某种程度上解决了税收征管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目前国税务机关主要还是依赖纳税人提供的信息,缺少第三方数据。互联网提供的数据信息,使税收征管从信息不对称到信息对称成为可能,可以大大减少税源的流失,提高征管效率。

(二)大大降低了税务征纳双方的成本

在税收征纳过程中,税务机关想最大程度地降低征税成本,最大程度地征缴税款,纳税人想要最大程度地降低纳税成本,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纳税成本。税收成本不仅包括税务机关按照税法的要求征收的税款,还包括税收管理成本和税收时间成本。互联网在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上提供了更多途径,税务局为了减少纳税方的纳税成本和时间成本,推行网上电子办税、自助办税、移动办税等,这些纳税方法的推出,纳税人不再需要到办税大厅报税,大大减少了纳税人在路上的时间,在大厅排队的时间,提高了纳税人的纳税效率。

三、互联网+税收征管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财税征收管理亟需加强

1.税务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随着互联网+和税收征管的不断融合,在互联网没有兴起的时代,税务人员的知识技能主要是财务知识、税务知识,只要能看得懂企业的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就可以胜任税收征管工作,但是在互联网技术广泛应用的环境下,以往只掌握单一税务知识的税务人员已经不能适应目前的税收征管环境,随着互联网+和税务的融合,税务人员只掌握税务业务知识已经不能满足互联网技术下的征管要求,除了财务税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还需要掌握互联网+税务环境下相应的征管理论和技能,比如税务征管电子平台的设计和使用以及互联网技术等,这些都给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4]目前,我国税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和企业会计人员相比也有一定的差距,这也给税务征管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

2.税收征管相关法律有待完善

目前的税收法律及税收征管制度还主要是针对传统经营环境下征收管理而制定的,但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线上经济和线下经济的融合,新兴行业的不断发展,目前很多征管制度已经不适合新兴的互联网产业的兴起,交易数量几何式的增长,传统的征管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庞大的数据处理要求。线上交易的发展,大量的交易更加具有隐蔽性,由于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不完善,造成大量的税源流失,税收征管出现真空地带。[5]法律的出台往往具有滞后性,当市场经济环境发生变化后,必须尽快出台适应新的征管环境的法律法规。

(二)亟需加快税务信息化建设

1.距离税务信息“一体化”还有差距

由于互联网+税务涉及到的管理系统较多,电子税务局和其他税务征管软件在数据对接上还存在问题,在整个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税务机关和政府、企业和其他行政机关有着紧密的联系,为了获取更多的信息,税务机关需要和工商、财政、海关、银行、保险等部门、组织建立信息上的联系,做到互通有无,信息共享。但是,目前,各部门基本还是各自独立的系统,给职能机构的信息沟通造成了很大的障碍,税务机关没有办法获得充分的信息,也给税收监管带来很大的难度。

2.互联网+税务信息化平台建设还不完善

互联网+税务征管的核心是要建立统一的信息化平台,解决征管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等问题。2016年金税三期工程在全国各地全面上线,这也标志着互联网+税务信息平台的初步建立。但是金税三期平台在使用中还存在很多不够完善的地方,比如系统稳定性还有待加强,业务高峰期,会出现系统反应时间过长,甚至系统无法登录,出现死机、黑屏等情况。另外,金税三期的查询功能也有待优化,数据导出等功能也有待完善。

(三)税务大数据分析能力有待提高

大数据技术的战略意义不在于掌握庞大的数据信息,而在于对这些含有意义的数据进行专业化处理。换言之,如果把大数据比作一种产业,那么这种产业实现盈利的关键,在于提高对数据的“加工能力”,通过“加工”实现数据价值的“增值”。互联网+税务时代,海量碎片化的信息如何得到有效的整理和整合,避免数据分析的表像化、简单化,从大量的涉税数据中找到真正有用和有效的信息,这也是摆在税务人员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6]

四、如何完善互联网+税务税收征管模式

(一)优化税收征管机构

2018年6月15日,为了降低征纳成本,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征管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按照“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原则,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这一举措也是在营改增全面完成,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背景下出台的,有利于进一步整合中央和地方的税务信息,提高征管效率,节约征税成本。

(二)完善信息平台建设

目前,我国互联网+税务征管信息平台主要是依赖“金税三期”信息平台,但是由于该平台全面推行的时间不长,在施行的过程中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首先,要实现税务系统内部的信息互联,随着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的合并,国税和地税系统的信息可以进一步沟通整合,原来由国税地税分别征收的税种,现在可以实现税源的统一监管。其次,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系统和外部其他相关联部门的信息沟通,尽快与相关部门和机构如政府、金融机构、纳税人、财政部门、工商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沟通,比如将网上办税系统和大企业的ERP系统进行对接,这样不仅方便纳税人直接纳税,也方便税务机关直接掌握纳税人的经营数据,进一步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

(三)完善互联网+税务的法律征管体系

我国目前的《税收征管法》是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历经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修改和 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修改的《税收征管法》。这部征管法施行至今已经将近20年,在这20年中我国的市场经济已经从不完善向完善迈进,市场环境和企业经营模式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很显然,基于目前的我国经济模式和经济发展现状,《税收征管法》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税收征管的要求,亟需要尽快修订,首先在《税收征管法》中要增加对信息平台建设的细节性指导操作意见,其次由于目前电子商务的发展,税收机关取得的很大一部分信息都是电子数据,对电子数据的获取的规范性,电子数据如何认证应作出详细说明,最后,《税收征管法》中还应该增加税务机关如何保护纳税人的个人隐私,如何规范获得纳税人的数据信息等及相关内容。

互联网+税务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改变了过去税收管理的很多传统做法,不管对征税方还是纳税方都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如何适应新形势下的税务征管环境,充分实现税收公平和效率原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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