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法制领域的语言需求与语言服务
2020-01-13陈丽湘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1期
陈 丽 湘
(1.教育部 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北京 100010;2.北京语言大学 中国语言政策与标准研究所,北京 100083)
一、引 言
领域语言政策是国家管理领域语言生活的重要方式,也是检验国家语言文字政策是否完善的重要观测点。准确了解各领域语言政策及语言需求,是科学制定、及时调节国家语言政策的基础性工作。在我国,法制领域是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政策的重要领域,也是语言服务的重要领域。语言既是立法意图、法治目标的载体,也是司法过程中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在整个法制领域的作用举足轻重。随着国家法制化建设的加快,法制领域语言规划的重要性愈来愈凸显。
语言是沟通的桥梁,是现代社会实现民族地区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虽然普通话在各省区的平均普及程度已超过70%,但民族语言依然是少数民族群众的重要交流工具。一些民族群众因不精通汉语,难以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我国“多民族、多语言”的语言国情和“大杂居、小聚居”的居住模式,决定了民族地区法制的特殊性。党和国家始终坚持“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的民族平等政策。双语司法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民族语言文字在司法工作中的应用。目前,双语审判成为我国少数民族自治区的一项独特的司法制度,已纳入法治轨道。
二、双语法制的语言需求
网络大数据能直观呈现公众关注的热点,是了解公众需求的重要渠道。近年来,许多网站都发布了与民族地区双语法制人才相关的新闻,这类信息被关注人数多,点击量大,观点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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