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煤化工行业降负荷生产响应重污染天气应急的问题与思考
2020-01-13赵爽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陕西蒲城715500
化工管理 2020年15期
赵爽(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陕西 蒲城715500)
0 引言
近年来,雾霾问题一直困扰着汾渭平原,也困扰着所有的地方执政者和各级环保工作者。2019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按环保绩效水平分级管控,由于指导意见附件《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列举了三十一个重点行业,针对其中的炼油与石油化工、煤制氮肥行业的应急减排措施均是以减产降负荷为主。通过实际操作执行以及相关数据统计,发现在煤化工行业单纯实施该措施,不但不能实现节能减排,反而会使污染物不降反增,不利于治理大气环境。
1 煤化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来源
煤炭的利用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作为燃烧直接获取热能,二是作为原料生产其他能源产品,也称为煤的洁净利用技术[1]。煤化工主要是煤的洁净利用,是以煤为原料,经化学加工使煤转化为气体、液体和固体燃料以及化学品的过程,其排放的废气主要有锅炉烟气、火炬燃烧废气和工艺尾气。
1.1 锅炉烟气
燃煤锅炉、燃气锅炉等作为配套建设的公用工程,使用煤作为燃料为生产工艺装置提供蒸汽动力平衡,广泛存在于煤化工装置,其排放的烟气是煤化工行业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之一,占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80%以上,其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特点是烟气量大,污染物总量占比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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