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发展规划的思考
2020-01-13程炜沈红军田颖范清华
环境监控与预警 2020年4期
程炜,沈红军,田颖,范清华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江苏 南京 210019)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将生态环境监测纳入生态文明改革大局统筹推进,实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调整环境监测管理体制[1]。经过新一轮机构改革,赋予生态环境监测全新的职责定位。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又进一步提出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的新要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既是生态环境监测改革攻坚的关键期,也是生态环境监测事业发展的机遇期。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作为省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必须主动应对挑战,全面系统谋划生态环境监测事业发展,力争率先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的现代化,切实发挥生态环境监测作为生态环境管理的“顶梁柱”作用。
1 生态环境监测发展的形势需求
我国当前正处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键期、攻坚期和窗口期,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结构型、压缩型、复合型环境污染问题日趋凸显,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任务异常艰巨。新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明确,由生态环境部门统一行使生态环境监管职责,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评估生态环境状况,发布生态环境信息[2-3]。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所辖各市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价和考核工作由省级环保部门统一负责,实行生态环境质量省级监测、考核[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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