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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巩留县绩效管理考评工作的调研报告

2020-01-10刘晓雨胡晓峰

新丝路(下旬) 2020年1期
关键词:合格乡镇指标

刘晓雨 胡晓峰

为加快推进绩效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巩留县绩效办利用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2018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分成三个组,带着内部绩效管理是怎么开展的、绩效奖励怎么差别化发放比较合理、年底是否需要集中考评、对2018年考评新方式的看法等问题,深入13个乡镇场、59个县直部门开展调研。此次调研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座谈交流、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形式,听取乡镇场、部门人员对绩效管理的认识和意见建议。各乡镇场、部门对县委、政府高位推动绩效考评改革,建立“一类一策”指标体系、改革考评方式,强化考评人员能力提升等方面的工作总体评价是好的、认可的。结合实际,也指出了绩效管理工作需要改进完善的地方,提出了一些好的意见建议,有的意见具有普遍性,有的适用于个别部门。现就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报告如下:

一、乡镇、部门内部管理不同程度存在“一把手”重结果、轻过程、弱管理现象

1.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一把手”重视程度不够,工作谁抓得紧就重视,稍有放松就马放南山的心态。

(2)“一把手”对绩效管理知识学习研究不够,有效运用绩效管理手段加强队伍管理不到位。

(3)“一把手”认为干部职工内部管理有必要,但在实际工作中,对于绩效专兼职人员随意调换,新手较多;关注干部怎么管、管出成效方面较少,有些上会研究走过场,季度定等应付差事;年度绩效奖励发放定等,干部季度定等结果基本成摆设,主要是党委(党组)会议确定。

2.应对措施

(1)借助领导干部大讲堂,开办绩效管理知识专题培训,促进县四套班子领导、乡镇、部门主要领导转变观念,提高绩效管理意识。

(2)推进“绩效管理知识进党校工程”,依托各类示范培训班,讲绩效管理知识,不断灌输绩效管理理念,培养更多地绩效“明白人”。

(3)探索实施“书记讲绩效”,规定一年不少于2次讲绩效知识,形成“一把手”研究绩效、推动绩效的常态化机制,纳入察访核验。

(4)举办绩效管理知识竞赛、运用新媒体开展网上答题形式,普及绩效管理知识。

二、乡镇认为站所按照班子定等结果,考评定等上报等次,不符合实际需要解绑

1.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基于当时政策决定。2016年,县委提出实施县委、政府考评一级部门、一级部门考评二级单位,干部职工内部管理绩效三级规范化运作机制,是基于当时二级单位、乡镇站所人员相对固定的现状做出的重大决策。聚焦总目标,落实总目标,乡镇站所人员混岗交织、借调支教等原因,二级单位站所考评逐渐流于形式,很难定岗定责,考实考准。

(2)争取利益结果弃而不用。为了争取绩效奖励利益最大化,乡镇评定的二级站所“优秀”“良好”“合格”等次,考评结果基本弃而不用,不管站所工作干得怎样,只管哪个站所人数最多,人数多就是“优秀”、中间为“良好”、人数少为“合格”。面临县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无奖励的情况,乡镇从人文关怀角度出发,在争取绩效奖励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采取干部出一点、财政补一点的办法,适度解决非编制人员绩效奖励。县级层面默认这种做法,在年度绩效考评方案中未明确。

(3)奖励作用未能发挥。乡镇认为对二级单位站所而言,绩效奖励发放有失公平、不合理,同为“优秀”等次人员,却因站所定等结果不一样,拿的绩效奖励不对等。比如,财政所的张三和文化站的李四,就是因为二级单位站所一个是“优秀”等次,一个是“合格”等次,张三绩效奖励7500元,李四绩效奖励5500元,相差2000元,激励作用不明显。

2.应对措施

(1)在充分调研、核算绩效奖励支出额度的基础上,取消乡镇二级单位站所考评,保留巩留镇二级单位社区考评。

(2)明确乡镇在召开干部职工大会的基础上,可以采取“财政补一点、干部出一点”的办法,给予縣聘、公益性岗位人员适当补助,稳定人心、促进工作。

三、部分乡镇、部门认为绩效奖励档次拉开过低,难以体现“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导向

1.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利益制约档次低

2017年4月,发放2016年度绩效奖励时,我县顶住压力,率先在州直实行绩效奖励差别化发放,根据干部定等结果进行“二次分配”,明确每个档次间相差500-2000元,部分乡镇、部门内部管理不完善,还有比灵魂还难触动的利益藩离,致使乡镇、部门不敢大幅度拉开档次,只在最低档次上做文章。

(2)敢于拉开差距者少

2016年以来绩效奖励“优秀”“良好”“合格”等次均以3000元的幅度增加,金额的增加,没有影响到乡镇、部门领导观念的转变,依然想在最低档次上想办法,致使勤勉工作、岗位能力突出者,获得优秀者,由于主要领导不敢唱黑脸、建机制,严抓内部干部职工管理,年度绩效奖励发放时优秀-良好差500元,良好-合格相差500元,优秀-合格档次间只差1000元,优秀者拼命干,合格者混日子。1000元平均到一年中,每月只相差80多元,无法起到激励优秀、鞭挞后进者的效果。

(3)小单位难以拉开档次

一些小部门认为按比例评定“优秀”“良好”“合格”,绩效奖励档次金额拉开过大,直接影响到单位内部团结、很难决择。

2.应对措施。

(1)县级层面强制性差别

强化乡镇场、部门绩效管理规范化指导,督促单位实施内部管理,建立月考核季定等,年终综合评定、反馈机制,客观公正评价广大干部职工工作成效、不足。县绩效办借助巩留党建网、巩留组工平台公布全县干部职工、结果,建立绩效管理规范化运作排行榜,排行榜“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根据班子定等结果,与绩效奖励联动,县级层面强制性差额,倒逼乡镇、部门采取措施,推动绩效管理工作进入规范化。

特别说明:

绩效管理三级规范“优秀”等次的,根据班子定等结果,绩效奖励金额=标准×参加考核人数。

绩效管理三级规范“良好”等次的,根据班子定等结果,绩效奖励金额=每个档次减少2000元×参加考核人数。

绩效管理三级规范“合格”等次的,根据班子定等结果,绩效奖励金额=每个档次减少2500元×参加考核人数。

绩效管理三级规范“不合格”等次的,根据班子定等结果,绩效奖励金额=每个档次减少3000元×参加考核人数。

绩效管理三级规范化排榜,遇到班子定等为“不合格”等次的,其班子成员不予发放绩效奖励,单位干部职工按“合格”标准的50%发放绩效奖励,奖励实行差别化发放,按照绩效奖励通知要求拉开档次发放。

单位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按照绩效奖励通知要求发放。

根据班子定等结果,单位按照评选比例评定干部绩效考评等次,财政按照乡镇、部门人员定等比例核算拔付绩效奖励。绩效奖励金额=每个档次减少2000元×参加考核人数。

班子定等为“不合格”等其它情形依据绩效奖励发放通知要求发放。

(2)单位按比例实行差别发放

继续按照现行绩效奖励发放要求进行,县级层面规定档次间最低差额,乡镇、部门按照班子定等结果“优秀”“良好”“合格”,绩效奖励金额=绩效奖励标准×参加考核人数。

班子“优秀”干部职工按40%、50%、10%的比例评定“优秀”“良好”“合格”;

班子“良好”干部职工按30%、60%、10%的比例评定“优秀”“良好”“合格”;

班子“合格”按20%、40%、40%的比例评定“优秀”“良好”“合格”。

班子定等为“不合格”的,其班子成员不予发放绩效奖励,单位干部职工按“合格”标准的50%发放绩效奖励。

(3)绩效奖励浮动差别

根据自治州确定的绩效奖励基数,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等次的乡镇、部门,绩效奖励人均分别按110%、90%、70%的标准发放绩效奖励,绩效奖励总额=参加考核人数×绩效奖励标准。各乡镇、部门根据绩效奖励总额,按内部定等结果,分等次将绩效奖励发放到个人。

(4)推行单位分类差别

根据单位人数多少,区别对接,分类设置大、小单位。小单位“合格”比例不做限定。

(5)赋予权力自由裁量

给予乡镇、部门自主权利,县级统筹绩效奖励定等比例、奖励拨付额度,允许乡镇、部门统筹分配人均30%额度的绩效奖励,如:以2017年绩效奖励50%的额度为例,绩效奖励统筹金额=“优秀”7500元、“良好”6500元、“合格”5500元×30%统筹额×参加考核人数。统筹金额根据内部定等结果,自由裁量,优绩优酬,激励先进。

四、部分绩效考评指标不够精简、精准

1.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能力素质有差距

“一类一策”指标体系建立,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绩效考评工作的粗放局面,由宽松软向严紧实迈进,指标制定人员对本单位业务熟悉程度、如何把握关键性指标印证、考评内容如何成为扣分点等,在实际操作中,能力有待加强。

(2)应付考评坑自已

部分考评责任部门(单位)指标制定存在应付县绩效办现象,想着在县级层面完成任务、报完了事。县绩效办在2018年考评结果审核时,实行扣分按照指标评分,让一些责任部门(单位)考评暴露出一些问题,个别指标无法找到扣分点,部分单位人员自嘲“自己给自己挖了坑”,从侧面反映出部门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反映出指标制定与实际操作存在一定差距。

(3)考虑不周失公平

一些考评责任部门(单位)指标制定过程未能有效根据绩效办要求进行差别化考核,年终评分过程中,一梳理,发现干活多者扣分多,鞭打勤奋者;不干活者扣分少,轻松者居上的“怪象”。

2.应对措施

(1)加强学习提质增效

县绩效办以“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为重点,深入学习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州“六个区”指导意见,梳理考评责任部门(單位)职责。继续把好指标审核关,在“一类一策”指标框架基础上,增加部门职能指标,实行考评责任部门(部门)考评乡镇、部门,县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考评责任部门(单位)的“双考”机制。区分好“两个重点”,非重点考评指标(日常掌握),重点考评指标(年度集中验证),革新除弊,推进指标体系提质增效,提高考评的精准性。

(2)举办“一会一赛”提素质

召开绩效考评座谈会,38个考评责任(部门)坚持问题导向,考评人员人人谈指标存在问题,下一步怎么改的问题,促使考评责任部门(单位)在2019年用心制定指标,摸清指标改革动向,以会代训,讲清指标制定原则,让绩效考评导向更加明确,防止“指标扩面”的现象。举办指标制定评比大赛,指标制定人员阐明制定理念,与2018年的不同之处、变化之处;乡镇、部门代表人员提问,指标制定人员现场应答;考官评判+单位代表赞成数,综合评定指标的可操作性,晒绩效人员能力素质,让考评目标更加到位,管理更加高效。

五、调训(借调)人员绩效奖励在哪发?在借入单位考核,回原单位结果不认可

1.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结果难认可

2018年11月19日巩党办发〔2018〕86号关于印发《巩留县调训(借调)人员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要求,对调训(借调)行为进行规范,第十条被借调人员的日常管理(五)借调超过6个月的,借调干部在借入单位进度年度考核,占借入单位评先选优指标,年底绩效奖励按借入单位年度考核定等结果予以发放,并向原单位反馈考核结果。

绩效奖励按借入单位年度考核定等结果予以发放,大部分党委(党组)均可执行,因为绩效奖励评优比例大于干部年度考核定等比例。也有部分单位不认可考评结果,认为调训(借调)人员未在单位工作,干得都是外单位的活,出力不在本单位,有些还超期调训(借调),人回不来,编又调不走,单位人员有意见。虽占借入单位评优比例,但原单位定等已经汇总完成,如果临时增加人员再评选,就有可能突破绩效奖励定等比例,去掉哪个“优秀”都不容易,有时还会影响到单位团结。绩效奖励发放审核,原则上以党委(党组)所定结果为主。

(2)多原因阻碍

绩效奖励“在哪工作在哪发”,财政层面可以实行,只是县财政需要多投入资金。人社部门认为调训(借调)人员底数不清,难以界定,处理不当,会引发新的矛盾问题。绩效奖励拨付至借入单位,在实际操作中,一般会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单位财务会以个人代扣款形式取现金、发现金,或在获得某人工资卡号的基础上网银支付,对于单位人数多,又增加额外工作量的情况下,部分单位财务人员不愿推进,有抵触心理。二是打入某人帐户,存在干部不愿意的问题,担心基数不一样,税率不一样,多余出来的税谁来交,说多了,影响感情,一般会采取拒绝方式。

(3)调训(借调)人员规范工作

近年来一直在规范,成效不明显,调训(借调)比较混乱,乡镇间、部门间、系统内、乡镇-部门等多形式调训(借调),目前,无较为准确的数据,能掌握到的數据只有“访惠聚”、“六大办”等办公室拟抽调人员。教育、卫生系统内调训(借调)人员数据混乱,无法掌握。

(4)伊州绩组字〔2017〕2号关于印发《伊犁州直绩效奖励发放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四章实施差别化绩效奖励,第十四条借调人员、挂职干部由其原单位党委(党组)参考借调、挂职单位意见,对借调、挂职人员按原单位绩效考核等次予以发放绩效奖励

“访惠聚”驻村(社区)干部由“访惠聚”活动办公室进行考核、“驻村管寺”干部由“驻村管寺”办公室进行考核,“支教”干部由“支教办”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反馈干部所在单位并予以发放绩效奖励。州直部门、各县市借调人员均是以原单位为主的绩效奖励发放方式,我县有两点不一样,一是国营农牧场在编在岗机关干部;二是巩留镇各社区的工作人员,小范围实行“在哪工作在哪发”的原则。

2.应对措施

(1)规范调训(借调)行为

绩效奖励“在哪工作在哪发”,基础在于规范调训(借调)行为,做到人员数据清楚,按照“摸清底数,规范管理”的要求,保证调训(借调)人员台账清楚,有手续、有时间,否则无法准确界定调训(借调)时间点,也就无法落实“在哪工作在哪发”的美好愿景。

(2)稳步推进“在哪工作在哪发”

绩效奖励“在哪工作在哪发”。两种方式,一是人在哪钱发哪。统一相关部门人员思想,统一干部职工思想,讲明调训(借调)人员占借入单位评优比例政策,避免引发矛盾。二是实施“一定一算一返一发”。借入单位评选定等、统筹奖励定量计算、返回原单位造册、钱原单位发放,能较好解决结果不能运用到位的问题。

六、其它建议

建议将“民族团结一家亲”手册与干部职工常态化住户工作手册“合二为一”,可在住户手册中以增加彩页等形式予以区分。“民族团结一家亲”亲戚住户时间要求,结合“两个全覆盖”工作,根据户主类型、需要入住的天数决定,促进两项工作的统一,深入融合,避免政令多头,切实有效减轻干部职工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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