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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高新技术企业现状及发展举措解析

2020-01-10

科技和产业 2020年10期
关键词:青海省高新技术培育

杨 灿

(青海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 西宁 810000)

1 青海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现状

2018年,青海省继续强化创新主体培育建设,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当年认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66家,截至2018年底,省内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67家,同比增长16%。高新技术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463亿元,营业收入696亿元。

一是发展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18底,青海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67家,实现工业总产值463亿元,营业收入696亿元;按地域分布划分:西宁市138家、海东市8家、海南州4家、海西州16家、果洛州1家。西宁作为省会城市,以其区位优势依然占据青海省高新技术产业的主导地位。

二是行业集聚趋势明显。167家高新技术企业中,涉及除航空航天外的七大技术领域。其中:生物与新医药47家,高技术服务39家,先进制造与自动化14家,新材料24家,新能源与节能16家,资源与环境13家,电子信息14家。七领域中,资源与环境、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三领域企业实现工业产值分别占到高企总量的35%、13%、41%。作为省内重点建设的四个千亿元产业内企业,三大领域对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化增长起到决定性作用。

三是科技创新投入持续增加。2018年,青海省高新技术企业在研科技项目600余项,项目经费内部支出17亿元,专利申请和授权分别较上年度提高40%、38%。企业对科技创新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强,科技创新促经济增长,为新时期企业产业转型升级、经济结构调整提供了持续动力。

四是高新区企业培育作用显著。2018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中国家高新区占30%,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占比较上年度增长16%。其中生物与新医药领域高企达到30家,创造的工业产值和营业收入分别占园区高企总量的88%和85%。作为以特色生物产业、装备制造产业为主导的青海国家高新区,高新产业创新集聚主导作用日益凸显。

与此同时,相比于国内发达省份,青海省高新技术企业整体力量薄弱,省内企业存量有限,发展规模较小,高端创新人才和高精尖技术缺乏,制约了省内高新技术企业的快速发展。

2 青海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优劣势分析

2.1 青海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优势

2.1.1 鼓励企业创新,外部政策环境持续优化

政策上下联动共同发力,激励和引导企业持续开展技术创新。从国家层面来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开展以来,税务部门先后出台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按15%缴纳,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由50%提高至75%,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等优惠政策。从地方来看,为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配合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青海省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奖补等政策优惠。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省级财政科技资金奖励,截止目前共奖励高新技术企业191家,累计奖补3 820万元,同时,各市州/园区结合实际情况出台配套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省级财政科技资金按照当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免税额1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给予补助,累计对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奖补357家次,奖补资金4 975.12万元。2018年底,省科技厅出台了科技创新劵,支持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在内的省内科技企业和团队利用创新券购买科技服务,激励企业科技创新,目前已发放500余万元。出台科技放管服二十条政策,下放职权,提升服务。加之西部大开发政策、对口援青、产业转型升级等工作的有效开展和持续推动,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2.1.2 发挥园区产业集聚作用,助推科技企业培育发展

高新技术企业对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有较高要求,受地域资源禀赋和经济基础等因素的影响。近年来,结合各地发展实际,青海省将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海东工业园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等作为“三型”企业培育发展的主阵地,重点培育。西宁作为青海省会,各类资源和地域优势明显;海东作为连接兰西经济发展的中心腹地,列入重点发展范围加快发展步伐;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依托地区石油、天然气、盐湖、太阳能、特色生物资源优势,在海西州乃至青海省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各园区因地制宜,配套相应的资金奖励、项目扶持等政策,经过培育发展,截止2019年底,园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占比达到近70%,随着园区企业集聚效应的进一步增强,企业数量有望进一步增加。

2.1.3 特色优势产业企业发展势头良好

结合“十三五”提出的打造锂电、新材料、光伏制造、盐湖化工四个千亿元产业基地目标,近年来青海全省加大了对该领域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攻关,构建优质的产业体系,拓展延伸产业链条,培育出一批如亚洲硅业、时代新能源、盐湖集团等产值过亿、技术领先、市场竞争性强的高新技术企业。结合青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打造的特色生物产业集群,培育发展51家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其中特色生物医药企业占60%以上。配合工业实体企业的发展,高技术服务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内容,也日益发展壮大。青海省高新技术企业中高技术服务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由2016年的27家增加至2019年的41家,主要集中在研发和设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高技术专业化服务等方面。这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布的第三产业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第一大产业的发展现状相吻合。随着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又将催生一批专业行业领域集研发和成果转化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

2.2 青海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劣势

2.2.1 中小微企业占据主体,亟待更大的提升空间

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青海省高新技术企业中年销售收入5 000万以下的企业占60%,年销售收入2 000万以下的企业占40%,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和其总产值在逐年增长,但整体规模偏小,竞争力一般,很大程度上是依靠数量的增加;除高新区以特色生物医药为主导明显外,其他园区产业集群企业集聚量不够显著,仍需不断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增加园区优势集群企业的数量和质量。营业净利率不高表现在现存技术水平一般,大多缺乏高精尖市场竞争性强的优势技术,独创性高新技术较少,高附加值的关键产品或核心产品自主研发能力有限。企业核心知识产权方面,整体授权量不断增加,但以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等二类知识产权为主,在产品市场竞争中缺乏有效的市场竞争力,易于被外界模仿和赶超,容易丧失技术新颖性。中小企业作为科技创新最具活力的组成部分,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中不断凸显,但发展中存在的不足和缺陷也是制约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

2.2.2 高层次人才短缺、流失,制约企业深度发展

受多重因素的影响,青海省高端人才缺乏,人才流失现象比较严重。2018年,青海省高新技术企业从业人员中具有博士学历的有83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有581人、本科学历的有12 529人。2019年,青海省高新技术企业从业人员中博士学历有87人、硕士研究生有582人、本科学历有13 967人。数据显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人数在人才总数中的占比较小,高端人才的数量增长较为缓慢。具有博士学历的人数较上年增长了4.8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人数较上年相比增长了0.17%。人才是高新技术企业最为重要的发展资本,市场竞争很大程度上是人才的竞争,高端创新人才的缺失无疑会制约青海省高新技术企业的长足发展。

2.2.3 整体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企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

目前,整体经济处于筑底回暖阶段,企业生存发展受到一定影响,这不仅是青海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中面临的挑战,也是我国经济发展所面临的问题。考虑西部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青海省企业面临的经济下行压力更大。①相比于国内发达省份,青海省整体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省内企业存量有限,发展规模小,向科技企业培育发展的力量相对较弱。②企业整体研发水平不高,高精尖人才短缺,制约了企业向高端发展的步伐和速度。企业拥有的科技人员研发创新能力不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较少,能够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关联度高的产品更少。企业的研发投入不足,影响企业自身的发展。③青海省科技企业以产业链上游企业居多,产业技术层次相对较低,企业受市场竞争压力较大,企业产品利润和附加值不高,容易受行业发展波动影响,产生资金链断裂、企业停产等境况。④科技融资机制不健全。虽然青海省已经建立科技创新引导资金,商业银行科技金融合作和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受制于市场环境,专业化,人才队伍和评价体系等因素,仍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 推动青海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举措的建议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实现“十三五”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倍增目标的关键之年。深入贯彻省十三届七次全会和全省“两会”、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精准对接,加大创新主体培育力度,持续做好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三型”企业培育认定计划,使科技企业真正发展成为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发力:

加快科技创新主体的培育力度。一是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力度。落实科技企业优惠政策,支持和引导企业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建立后备企业培育库,争取更多高新技术企业的成长壮大。落实《青海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及科技“小巨人”培育计划实施方案》各项措施,用足国家有关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创新券等优惠政策,打好政策激励的组合拳。二是支持企业开展持续性的技术创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组建科技开发中心、科技创新人才团队等,帮助企业逐步树立创新发展战略。三是完善科技服务体系,激发科技服务中介机构的服务效能,继续开展科技企业帮扶,建立项目申报、成果转化、知识产权挖掘等全方位的科技服务流程。补短板、强弱项,完善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

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借力发展。利用科技援青、西部大开发对口支援等工作的开展,充分借助外部力量助力内部发展。一是加大科技招商力度。发挥国家高新区、海东工业园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的“主阵地”作用,组建科技招商小组赴东部发达地区引智引技,重点寻找能突破产业创新瓶颈的科技企业、科技资源落户青海。积极促进青海省周边地区与中东部发达省份地区的创新联盟建设,引导培育本地高新技术产业龙头企业发展。二是加大校企科技协同发展力度。采用省内外高校院所、企业、政府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协同发展,为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提供有力保障。重点培育主导产业和龙头企业,用龙头企业的辐射力带动其他企业,加强产业集群与产业链建设及延伸发展,促进高新技术产业集聚效能的发挥和规模化成长。

进一步优化外部创新环境。在现有政策红利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外部环境,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一是引进科技创新人才。重点围绕锂电产业、高原特色生物、新材料等产业领域,组建院士/博士后工作站、重点实验室等高层次人才平台,从项目、资金、平台、服务等方面出台政策,吸引科技人才来青。二是加强科技创新人才的培育力度。发挥好青海大学等本地院校的人才培养基地作用,支持培养适合本地需要的各类创新人才。积极争取省内外高校联建办学,为提升青海教学水平、引进人才创造条件。企事业单位在扩大就业的同时,更加重视吸纳高校毕业生,重点培育,为毕业人才的成长提供条件,创造空间。三是营造高新技术人才环境。进一步完善适合高新技术人才的分配和激励制度,努力营造有利于高新技术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在用好现有人才的同时,吸收外来优秀人才,培养实用人才。通过政府人才培养专项资金支持有计划、有目的地培养和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解决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难题。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制约科技企业发展的问题之一。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提出应对解决策略。一是加大商业银行科技金融合作。研究高新区、银行、担保企业的“贷款风险共担模式”,探索建立贷款风险共担机制的有效途径。逐步推行“园区+企业+银行”、“企业+担保机构+银行”等融资模式,通过战略合作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二是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价值评估。针对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的知识产品、技术产品评估的复杂性、效益的不确定性、商品化过程复杂性的突出特点,构建一套完善全面的评价指标体系,解决高新技术企业价值评估难题,破解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三是加大间接融资服务力度。不断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与信用担保机构、创业投资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机构的合作,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基金与私募股权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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