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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原则在大学英语语法教学中的应用

2020-01-10徐文兵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学报 2020年6期
关键词:英语语法时态准则

徐文兵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 外国语学院,广东 广州 510900)

在大学英语教学中,语法教学始终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关于语法要不要教和该如何教的问题始终备受关注[1]。通常而言,学生进入大学之前已经学习了七八年英语,从理论上讲已经学习了大部分语法知识,但是在语言表达中仍频繁出现有关时态、语态、非谓语动词等各种各样的语法错误,句子也是词汇的堆砌,毫无章法可言。所以,大学英语语法教学仍然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不可忽视。而合作原则在语法教学中的引入有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有效促进语法教学。

一、大学英语语法教学现状

第一,虽然英语教学大纲中有关于语法教学的严格规定,但现实中语法教学的课时却缺乏保障。在大学英语教学中,语法一般是由精读或泛读课教师顺带着讲;即使有些学校专门开设有语法课,但为了确保精读和泛读的教学效果,能用于语法课程的课时也极其有限,从而造成语法教学内容严重缩减。此外,语法教学没有严格的监管机制。尽管大学期间教师会讲授语法,但讲多讲少没有任何标准规定。教师布置课后练习题,学生做多做少一个样,也没有有力的督促和检查。

第二,对于大学阶段的语法该不该教及怎样教的问题,不同的教师持不同的看法。有些教师认为学生在进入大学前就已经学过语法,所以大学里不必再系统讲那些重复的知识。其实,大学讲授的英语语法与中学相比具有更系统和更深层的特点。如果仅凭借中学阶段掌握的语法知识,学生很难进行水平较高、难度较大的阅读和写作,更难以全面提高英语水平。

第三,大学英语语法教学基本采用传统的教学方法,教学主要内容是语法规则,教学环节一般包括教师讲授语法规则并分析习题,学生机械练习、记忆规则[2]。这种传统的语法教学虽然条理清楚,有利于学生打下坚实基础,但长远来看,按照这种传统教学法来授课,便不可避免会重复中学教学内容,那么就很难加大语法教学的深度和难度,也就难以提高语法教学效率。再者,传统的教学法一般于学生而言吸引力不够,教学效果并不理想,所以很多学生由此失去了学习语法的兴趣。

二、合作原则

合作原则是美国语言哲学家格莱斯在1967年为哈佛大学做题为《逻辑与会话》的演讲时首次提出的[3]。他认为,在所有的语言交际中,说话人和听话人之间存在一种默契,一种双方都应遵守的原则。为保证会话能够顺利进行,交际双方都应共同遵守基本原则,即合作原则。合作原则包括四个范畴,每个范畴都包括一些次准则。

量的准则:所说的话达到所要求的相近程度即可,不能多也不能少。

质的准则:努力使说的话是真的,不要说自认为不真实或缺乏足够证据的话。

关系准则:要有关联,所说的话要与正在讨论的内容有关。

方式准则:要清楚明白;避免晦涩,避免歧义;要简练,井井有条。

可以看出,量的准则要求说话恰到好处,只提供对方所需信息,不需要冗余信息;质的准则要求说话真实,要有根据;关联准则要求说话切题;方式准则要求说话简明扼要、清楚明白,避免含糊和歧义。一般说来,交谈者双方遵守了这些原则便能够直接、有效地进行交流。英语教学也是如此。

三、合作原则在大学英语语法教学中的应用

合作原则在语法教学中的应用,涉及教师如何控制授课内容的量和重点,以及如何指导学生进行语法学习并监督检查学生的学习情况。以合作原则为指导,语法教学能避免传统教学模式下语法教学枯燥、教学效果不理想的情况,从而极大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一)量的准则在语法教学中的应用

大学英语语法教学要有针对性,要重点突出。在大学英语语法教学中,教学内容多而课时少,如果按照传统教学法,势必会造成知识重复讲授、重点不明确等问题,那么语法教学会再次陷入学生一味记忆语法规则而导致语法教学失去吸引力的状况[4]。量的准则要求所说的话达到所要求的程度即可,不能多也不能少。在大学英语语法教学中,为避免重复中学已经学习过的语法知识,那么教师就应当做到点到为止,通过适量练习帮助学生唤起记忆即可,将重点放在学生中学阶段虽已学过但还应加深的语法内容,如有关不可数名词、复杂的时态形式、虚拟语气、情态动词+复杂时态形式、句子连接、从句等。此外,学生在中学阶段并没有学过更深层的语法内容,如倒装(invertion)、省略(omission)、否定(negation)、代替(substitution)、分隔(separation)、句型变换(sentence transformation)。教师有针对性地选择对于学生来说较新的、有一定难度的知识,有利于激发学生的挑战心理,为课堂教学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确定了讲课的内容后,在正式的教学课堂上,教师对于语言的控制和具体授课内容也应符合量的准则。教师应将同一体系内的知识按照一定的条理逻辑讲清楚,主次明确,不可多次重复。不管何种形式的练习,都可以检验学生是否学好,在了解学生语法知识掌握情况的前提下,教师再有针对性地讲解,解决学生的疑惑。目的明确,教学有针对性,教学效果自然会提升[5]。

(二)质的准则在语法教学中的应用

质的准则要求说话者所说的话是有根据的、可信的。

在课堂上,笔者就多次要求学生对自己所给的答案做出解释,再根据其解释来判断学生是否掌握了相关知识。如判断下面的句子是否正确:“Widely admired by people old and young, dozens of letters reach the writer every day.”一名学生回答这个句子是错误的,理由是这个句子中的“old and young”使用不正确,应该放在“people”前,因为“old and young”是定语。这名学生回答句子是错误的,这一判断是正确的,但是该学生的解释内容和本句所考查的知识点毫无关联,由此教师可以判断该生其实并没有掌握本句中所出现的语法知识。其实,该句子主要考查的知识点是,分词短语在句子中作状语时其逻辑主语必须和句子的主语一致。根据学生的解释来判断学生真实学习情况的做法正是对质的准则的遵循。

由上述分析可知,质的准则在语法教学中可以帮助教师掌握学生的学习动态,从而判断哪些知识是学生已经掌握的,哪些知识是学生不甚理解的,从而明确教学的难点和重点,这样有助于学生在听课时有的放矢,提高注意力。

(三)关系准则和方式准则在语法教学中的应用

关系准则和方式准则要求说话者在说话时要紧紧切题,而且所使用的语言应该有条理,清楚明白。大学英语语法这门课程内容繁多,知识相对抽象,学生学习较吃力,因此,教师在授课时必须注意运用好语言,对重点知识的解释应直击要点且层次条理清晰,这样才有利于学生更好地吸收新知识。如教师在讲授if条件句中主从句动词的时态时,可以开门见山地告诉学生应该从两个方面去分析:第一,if可以引导真实条件句,这时主从句中的动词遵循主将从现的原则;第二,如果if引导的是虚拟条件句来表达一种不可能实现的事情时,主从句中的动词时态根据句子本身所叙述的事实的时间来确定,即看句子描述的是现在、过去还是将来发生的事情。教师可以列出一个表格来直观地呈现三种不同时间下主从句中动词时态分别是什么。这种授课方式,既能说明白问题,又能突出新的知识信息。由此可见,在大学英语语法教学中,教师所使用的语言越简练,重点越突出,条理越清楚,那么对知识的传授就会越有效,学生接受新信息就会变得越容易。

结语

合作原则因其本身所推崇的质的准则、量的准则、关系准则和方式准则,对教师在英语教学及学生在反馈所学知识信息时所使用的语言要求极高[6],因此,在大学英语语法教学中,合作原则能帮助教师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把握好教学重难点,激发学生的挑战心理,更有效地传授新的知识信息;能让教师更注重学生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有效地监督检查学生的语法学习情况,最终促成语法教学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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