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老龄化视角下的山东省“文化养老”路径选择
2020-01-09王蕾
泰山学院学报 2020年2期
王 蕾
(泰山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山东 泰安 271021)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之一。根据老龄委2019年发布的数据显示,在2035年前后,我国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超过1/4,到2050年前后将超过1/3,60岁及以上老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从1999年末的1/10上升到2018年底的超过1/6[1],老龄化速度快,国家应对老龄化的任务艰巨。山东作为全国人口最多、最早进入老龄化的省份,其实践“文化养老”的经验值得研究和借鉴。
一、相关概念
(一)积极老龄化
“积极老龄化”作为指导老年工作的正确老龄观,最早是在1997年召开的西方七国首脑会议上提出的,1999年召开的积极老龄化国际研讨会讨论了它实现的可能性。2002年,世界卫生组织出版的《积极老龄化——从论证到行动》一书中将“积极老龄化”正式阐述为:人到老年时,为了提高自身的生活质量,使健康、参与和保障的机会能够发挥最大效用的过程。同年召开的第二届世界老龄大会正式把“积极老龄化”写进大会的《政治宣言》和《老年问题国际行动计划》。从此,“积极老龄化”一词开始普遍出现在各国应对老龄化问题的决策中。
(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一词由我国率先提出,出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原文论述为:“应对老龄化应从积极的角度弘扬敬老风尚,营造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社会氛围,积极发展老龄产业,增强全社会的养老服务功能,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保障老年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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