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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动物事件频发,立法之路还有多长?

2020-01-07朱雅玲

南都周刊 2020年11期
关键词:贝贝法案法律

朱雅玲

“爱你根本不需要什么成本,可是你这种生物,爱我们就爱一生。原来以前是奢望的事,竟因为机缘巧合轻易实现了。”

这是乐乐在社交平台上纪念她和贝贝遇见两周年时写下的一段话。贝贝是她养的狗,在她眼里,贝贝是自己的朋友,是“被神派来救自己于水火的天使”。

贝贝来到乐乐家的时候是2018年,在乐乐眼中,贝贝是自己家的润滑剂。原本自己的家庭,在她高考后已经面临破碎。但是有了狗狗之后,整个家庭直接和间接表达情感的方式都变得更多了。

她说,没养小动物之前,可能你还不能发现完整的自己。你有了它之后,原本黯淡的生命都会变得完整和有意义。

这个社会上,有无数的人被动物救赎,乐乐只是其中之一。但就在这温暖的反面,是让人触目惊心的黑暗。

仅仅是今年,就有不少虐待动物的事情出现;10月19日,山西太原男子用开水淋猫,导致一只母猫和它腹中的四只小猫死亡;5月17日,北京顺义出现“虐猫”事件,已知受害猫15只,三位施暴者都是10多岁的孩子;4月9日,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虐杀动物并拍摄视频贩卖,在两个月内以剥皮、火烧、电击等方式虐杀80多只猫。

这些事件一出,引起了广泛关注。山西太原男子虐猫事件发生后,央视呼吁禁止虐动物尽快立法,《参考消息》10月22日发布的投票显示,有6.4万人支持“禁止虐待虐杀动物应尽快立法”。

但是,除了这些被曝光出来的虐待动物事件,还有许多被虐待的小动物正在悄然死去。它们不会说话,到死都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遭受这一切,只能睁着眼睛等待死亡。

哲学家康德在其《道德形而上学》中讨论关于人与动物的关系问题时写道:“对动物狂暴、残忍与人对自身义务的悖谬,人有义务不那么做。这是因为人对动物残忍,会钝化对动物的苦痛怀恻隐情感,进而在与他人来往时弱化以至泯灭可以施为很大帮助的本性。如果不得已杀戮动物,则当在尽可能短的时间里(无痛苦地)解决。”

反虐待动物法走了多远?

仅靠道德上对虐待动物的谴责,效果是不够的。反对虐待动物也需要法律进行规范和约束。英吉拉·甘地曾说过:“一个国家的伟大和道德进步的程度可视其如何对待动物来衡量。”自19世纪英国反对残酷对待动物为开端,至今已有超过100个国家和地区颁布了反虐待动物相关法案。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始动物保护立法的国家,自《马丁法案》之后,又相继颁布了《防止虐待动物法》(1849年)、《防止动物虐待法》(1876年)。它也是世界上第一个就动物福利立法的国家,1800年就通过了确保动物免受虐待的《牛饵法案》,1824年,“防止虐待动物协会”在英国创立。

人民日报海外网上2016年2月26日曾刊登一则新闻,根据外媒报道,英国一名男子因虐待其收养的17匹马,被当地法院判处罚款8.6万英镑(约合人民币86万),同时法院还剥夺其饲养动物的权利。

据当地动物保护机构称,这名叫做菲利普·戴维斯(Philip Davies)在脏乱的农场内饲养这些马匹,它们拥挤在冰冷的马棚里,有些马存在严重营养不良,显得极为消瘦,这严重违反了《牛饵法案》的相关规定。

在英国之后,法国在1850年通过了反对虐待动物的《格拉蒙法案》;1866年在亨利·贝弗的努力下,美国通过了《禁止残酷对待动物法案》。总体来说,欧美大部分国家在19世纪就基本完成了防止虐待动物的立法。

那么国内反虐待动物法的情况如何?我国台湾地区的《动物保护法》(2010)中有相关规定,对严重虐待动物的行为,可以公布行为者的姓名、名称、照片。出于担心自己名誉受损,难以承受来自社会的压力和道德上的谴责的考量,就会端正自己的行为。同时,公示其照片也可以提高他人的戒备心,防止危害的发生。香港地区也有《防止残酷对待动物规例》(1935)和《猫狗条例》(1950),它将立法目的规定为“旨在禁止与惩罚残酷对待动物”。

与此同时,在国内,2009年和2010年,一些学者、科研单位和动物保护组织牵头,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虐待动物法》的专家建议稿,但由于各种原因最终没有颁布实施。今年两会期间也有人大代表再次呼吁反虐待动物法相关法律的出台。

10月山西太原男子虐猫事件更是将“反虐待动物亟须立法”这一话题赤裸裸展现在大众面前。不少网友在相关视频下留言:“猫猫都在流眼泪。”“还要用多少鲜血和残忍,才能让动物保护入法?”

他們都在努力着

在中国的反虐待动物法为何迟迟没有出台这个问题上,浙江理工大学动物法研究所所长钱叶芳教授提到:有些人承认虐待动物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但毕竟只是极少数行为,没必要出台新的法律,只需要在原有的法律上加以完善;有些人认为当前社会还没有达成反虐待动物立法的最大共识;有些人对反虐待动物法的立法技术上还存在疑虑,认为不能保证操作性。

钱叶芳教授表示:“但就我个人而言,这些障碍都不能成为障碍,都是可以避免的,也是可以克服的。”

钱叶芳教授提出,除了暴力伤害,非暴力伤害也很值得重视。例如让动物挨饿也属于虐待动物的范畴,虐待动物不是一种极少数的行为。

同时,她还以香港为例:香港出台这一条例的时候,民众认知处于严重不足的水平,条例执行起来很困难。当时的民众不能理解为什么要立法保护动物,为什么要禁止吃狗肉等。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禁止虐待动物逐渐变成社会的主流观点。而这就是立法引导民意,制度塑造人格。

法律与民意息息相关,民意高涨时法律不能沉默,当民间没有明确的认知时,法律更要完善起来,帮助民众确立认知。

除了学者在积极推进立法工作外,社会各界的志愿者也在默默行动。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反虐待动物立法促进组的志愿者负责人罗夏向南都周刊讲述了他们的工作。

“在今年全国两会前,我们曾联系多位人大代表递交制定《反虐待动物法》和将虐待动物行为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法》管理的立法建议。在两会结束后,继续关注虐待动物事件,联系媒体报道,并针对不断出现的贩卖虐杀动物视频的账号进行举报。同时,抓住每个征集意见的机会,包括‘十四五规划意见征集、各地地方立法意见征集等,积极提交建议。还有一些案例的干预,比如我们在七八月份成功推动闲鱼APP出台领养提醒机制,防止在平台上送养的宠物落入施虐者手中。”

14岁的柳娃是“杉杉阿姨和五百条毛孩子”救助站的志愿者。她告诉南都周刊:“阿姨们的基地里,很多狗狗都是被虐待后救下来的。”

从救助丢丢开始,柳娃开始真正深入关注流浪动物以及动物保护法立法,“每个被我救助的小猫小狗背后都有一个故事,比如出了车祸的小黑,胆子小防备心强的白橙子,换了六个主人的莉莉...... 我慢慢发觉到,我的生活之所以丰富多彩,充满了温暖,就是因为有这些小东西们陪着。”

乐乐聊起推进反虐待动物立法这件事的时候,拍了几张自己所在的反虐待动物群的图。她加入群已经两年了,在这两年里,她看着群里的人来了又走。她坦言:“有些人觉得看不到什么希望,所以退了。其实有时候我也想退,但我想或许有一天真的能有用呢。”

罗夏告诉南都周刊,他们接下来计划从立法、执法、司法三个角度去推动反虐待动物工作。具体来说,包括继续促进立法禁止虐待动物,在《反虐待动物法》出台前,运用现有法律武器制裁虐杀动物者,督促执法部门加强执法、提起公益诉讼、申请司法解释等。

在采访的最后,钱叶芳教授回答了这么一个问题:“立法真实障碍在哪里?”在她看来,“这更多的可能是意愿问题。愿意制定法律去回应虐待动物所造成的社会问题,才是关键所在。”

(文中乐乐、阿凡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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