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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试点经验 深化改革创新推进新时代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2020-01-07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詹成付

中国民政 2019年23期
关键词:重要批示群众改革

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詹成付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总结交流各地推进殡葬综合改革试点的经验做法,分析当前殡葬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统一思想,明确思路,把新时代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继续推向前进,我们在著名革命老区、沂蒙精神发祥地之一,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召开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沂水县自2017年5月启动殡葬改革以来,短短两年多的时间里便实现全县户籍居民去世后从遗体接运到公益安葬的殡葬服务全程免费,让群众不花一分钱就能办好“身后事”,成为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的改革先行者,获得群众认可和社会广泛赞誉。我认为成功的经验主要有四点: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县乡村书记共同抓。县乡村三级都把殡葬工作作为事关百姓福祉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民生工程和“一把手”工程来抓,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完善综合考评体系,统一调度,压实责任,力度空前。二是做深做细做实群众工作,打牢群众思想基础。坚持以疏为主、以堵为辅,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为群众算清殡葬改革“六笔账”,使群众充分认识到改革的实惠和好处,从而达到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三是狠抓安葬薄弱环节,确保殡葬服务供给。把保障群众安葬需求作为殡葬改革重中之重,大力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提供免费安葬,探索推广新型丧葬礼仪,为每一位逝者举办“追思会”,让每个人体面有尊严地离世,让每一场告别都具有意义,赋予殡葬活动更多的人文内涵,实现惠葬与礼葬的有机结合。四是改革措施系统配套,殡葬改革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把对“殡”的保障纳入整体工作统筹推进,强化殡仪馆公益属性,统一运尸车辆管理,统一火化、骨灰盒标准,实现全链条、均等化的普惠殡葬。总的来看,沂水县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导向,把建齐建好殡葬设施特别是公益性安葬设施作为推行殡葬改革的前提和基础,让群众免费享有基本殡葬全程服务、成为殡葬改革最大受益者,赢得了群众真心拥护,保障了改革顺利推进,也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其他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单位)也都积极主动作为,在体制机制、设施保障、惠民服务、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基层治理等方面多点突破、综合施策、纵深推进,形成了一批改革创新的模式和成果,为深化殡葬改革、规范殡葬管理、强化殡葬服务开拓了新思路、探索了新途径、积累了新经验。江苏省、江西省、云南省、杭州市、厦门市、广州市、贵阳市、湖北省通城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呼图壁县等单位都是试点工作的典型代表。借此机会,大家学习交流、共同提高。在此,我讲四点意见。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凝聚推动殡葬工作的强大动力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殡葬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殡葬这一重大民生事项的高度重视,充分彰显了党中央深化改革创新、切实解决老百姓关心的突出问题的坚强决心,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做好新时代殡葬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一定要反复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学细悟其中蕴含的深邃精神内涵,将重要批示精神转化为工作的强大动力,准确把握殡葬工作职责定位和努力方向,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殡葬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推动殡葬工作更好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全面指导推动殡葬工作。殡葬乃人生大事,与每个人、每个家庭都息息相关,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方面,是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体现,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造福人民执政宗旨和价值追求的生动体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就是要求我们从解决好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出发,聚焦群众殡葬方面的所思所盼、所急所需,把“逝有所安”纳入基本民生保障链条,努力把每个人的“身后事”办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殡葬需求。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就是要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抓好殡葬工作的检验标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殡葬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既反映了我们在殡葬管理中存在的不足,也反映了群众对殡葬服务的诉求。殡葬行业属于特殊的服务行业,受传统习俗观念、开放发展水平、公众消费心理等影响,信息不对称、服务不透明、竞争不充分、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在各地均不同程度地存在。每年清明节等特殊时间节点,围绕殡葬的话题都会引起一波又一波社会热议,集中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殡葬服务的不同体验感受,为进一步强化殡葬服务监管、规范殡葬行业秩序提出了迫切要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就是要求我们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大力整治公墓管理乱象,强化殡葬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供给保障,以扎实有力的举措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切和呼声。

(三)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就是要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推进殡葬领域生态文明建设。殡葬是人类繁衍生息、永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特别是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每年死亡人口数量庞大,安葬问题处理不好,就会直接影响人居环境和土地资源循环利用。一些地方出现违规修坟建墓等问题,大量使用水泥和石材,造成了资源浪费和“白色污染”,对生态环境产生了不利影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就是要求我们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思想,加强散埋乱葬源头治理,有效规范安葬行为,引导节地生态安葬,建设绿色殡葬,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四)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就是要坚持立足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持续深化殡葬移风易俗。殡葬活动是历代社会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重要载体,但也很容易为传统陋俗和不良风气滋长提供寄生的土壤。个别地方的殡葬活动还存在迷信低俗、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令亲情、孝道变味,损害了公序良俗。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就是要求我们立足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坚决抵制和摒弃殡葬活动中落后、腐朽的成分,不断在创新殡葬礼仪模式、提高人文内涵、培育文明新风上下功夫,积极引导群众转变落后丧葬观念,培育和树立厚养薄葬、移风易俗新风尚。

二、准确把握当前殡葬工作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殡葬工作,将其纳入保障和改善民生、生态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政风民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推动。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聚焦突出问题,以点带面部署开展相关问题摸排整治取得重要进展;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部本级彩票公益金,带动各地财政加大投入,改善殡仪火化设施,加强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普遍实施面向城乡困难群众减免或补贴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惠民政策,加强基本殡葬服务兜底保障;稳步推行火葬区遗体火化和节地生态安葬,协同推进丧葬礼俗改革;加强殡葬工作综合系统研究,积极配合修订《殡葬管理条例》。这些成绩和进展的取得,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推动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得益于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辛勤工作和不懈努力。

同时也要看到,殡葬工作涉及重大社会改革,关乎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利益诉求多元、思想观念碰撞激烈,形势严峻复杂、任务繁重艰巨。刚刚召开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大战略部署,加快完善殡葬领域制度建设、提升殡葬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面临新的使命和要求;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应覆盖生命全周期全过程,办好群众身后事、实现“逝有所安”已经成为亟需面对和解决的时代重大新课题;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步伐加快,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提高,加之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殡葬服务需求巨大,加快提升殡葬公共服务供给规模和质量面临新的挑战;应对人口资源环境严峻形势,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传承发展优秀殡葬文化,对破除阻力坚定不移坚持深化殡葬习俗改革提出新的要求。而我们的工作对照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及中央决策部署,对照群众期待需求及时代发展要求,还存在许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上既有站位不高的问题,也有消极应付的问题;二是殡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上既有数量不够的问题,也有质量水平不高的问题;三是殡葬服务机构既有自律不够的问题,也有外在监管不严的问题;四是殡葬法治建设上既有制度老化不适应形势需要的问题,也有已有制度规定执行不严,有的甚至流于形式的问题;五是殡葬领域移风易俗既有陈规陋习根治难问题,也有新的现代迷信泛滥问题;六是创新治理能力上既有动力不足问题,也有整体素质亟待提高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严肃对待,深入剖析原因,下大力气推动解决;必须坚持殡葬改革方针不动摇,巩固殡葬改革成果不懈怠,加快殡葬事业发展不停步,以更大决心和勇气把这一重大民生关切抓紧抓实抓好。

三、明确新时代推进殡葬工作的目标任务

殡葬工作是一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民生事业,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新发展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聚焦群众关切,坚持问题导向,明确目标任务,采取有力举措,切实解决好群众殡葬方面的操心事烦心事。争取到2025年,殡葬管理法规政策制度体系基本定型,殡葬基础设施条件、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得到明显改善,建造大墓豪华墓、农村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到2035年,殡葬服务体系、殡葬制度体系、殡葬治理体系、殡葬文化体系配套建立、协调发展,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殡葬服务基础上,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逝有所安的需求,文明节俭、节地生态、移风易俗新风尚逐步形成。为此,我们需要着力抓好六项重点任务:

(一)制定完善殡葬设施规划。规划是龙头,要通过规划引领殡葬设施科学布局和殡葬事业发展。各地要加快编制完善本地区殡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坚持需求导向,以服务人口、辐射半径为依据,科学编制殡葬设施数量、布局规划,重点优化和完善殡仪、安葬、祭扫纪念等殡葬服务资源结构,争取做到“三个衔接”:加强殡葬设施及事业发展规划与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力争将殡葬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纳入国家和地方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加强殡葬设施及事业发展规划与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衔接,确保殡葬重点规划任务与民政中心工作相契合;加强省、市、县各级殡葬设施及发展规划之间的衔接,使地方规划既符合当地实际需求,又与全国殡葬设施及事业发展规划相协调。

(二)加快补齐公益安葬短板。要把保障群众安葬需求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按照节地生态、规模适度、公益惠民的原则,在城市地区和人口相对集中的乡镇,优先发展公益性骨灰堂,统筹建设公益性公墓,加快实现城镇居民安葬生态化、祭扫便利化、服务普惠化。要指导乡村因地制宜以村为单位或村村联建等方式,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鼓励结合城镇化发展和农业人口转移,对原有墓地和历史埋葬点进行撤并整合、依法改造;借鉴一些地方设置公益岗位、聘请专业人员等方式,加强后续维护管理,逐步改变农村墓地无人管、环境差等问题,推动形成以公益性为主体、营利性为补充、节地生态为导向、城乡统筹的安葬服务供给格局。

(三)建立健全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制度。要以保基本、普惠性、均等化为目标,结合实际制定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清单,将遗体接运、暂存、火化、骨灰寄存、生态安葬等治丧必需项目纳入清单,公布于众,广而告之,优先保障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以及其他城乡困难群众免费享有,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需求状况,适时增加新的服务项目、不断扩大覆盖人群、提高保障标准,着力在补短板、促公平上下功夫,将惠民范围向无丧葬补贴人员覆盖,推动保障标准城乡统筹、区域衔接。

(四)切实规范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对于政府投资或参与投资建设的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设施或机构,要坚持公益定位,坚持从严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服务收费按规定实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并对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能产生的成本,争取足额财政保障。要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全面清理不合理收费项目,全面推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规范殡葬服务合同签订及票据结算。对价格明显虚高的,要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成本调查。对市场竞争不充分、具有垄断性的经营性公墓收费及殡仪服务收费,要加强价格监测,必要时提请纳入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管理,遏制过度逐利行为。要完善监管执法手段,逐步推行殡葬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和第三方评估制度,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完善殡葬服务机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探索殡葬领域信用监管,对违法建设经营行为完善处罚机制和措施,配合公安司法机关严厉打击控制或垄断殡葬服务和用品市场的黑恶势力。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强化行业自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促进殡葬服务公开透明。

(五)大力推进殡葬领域制度建设和治理体系建设。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全党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殡葬领域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夯实殡葬领域制度基础、提升现代治理水平任务十分紧迫。一是要加强殡葬领域急需的、必备的制度建设,健全治理体系。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实践需求,突出重点,区分轻重缓急,明确殡葬领域立法目标任务,在推动《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基础上,研究制定切实管用的单项政策措施,并鼓励各地善用地方立法权,率先在本地区建立健全殡葬管理制度体系。二是加强殡葬系统干部素质提升,提高治理能力。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加强殡葬系统干部职工在职培训、业务交流及党纪法规教育学习,提高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的水平。三是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建设,提升治理效能。要在持续完善基层殡葬服务保障条件基础上,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红白理事会等社区社会组织作用,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六)持续推进殡葬移风易俗。要把殡葬移风易俗纳入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大局,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统筹设置集中治丧场所,引导文明治丧。要继续巩固提高火化率,大力推进节地生态安葬,持续抓好文明殡葬建设,加强政策激励和宣传引导,提高群众认同度参与度。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丧葬礼仪规范指引,指导完善村规民约,明确陋习与新风的界限。以殡葬服务机构和城乡社区为平台,培育推广新型殡葬礼仪,加强生命文化教育,传承优秀殡葬文化,引导树立文明、健康、绿色殡葬新风尚。

四、切实强化殡葬工作保障措施

殡葬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的民生工作,殡葬改革是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各级民政部门一定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切实在增强保障能力上下功夫,在狠抓执行落实上见成效,以实际行动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殡葬改革成功地区的经验无一不表明,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是做好殡葬工作最重要的体制保障。这就要求我们各级民政部门自觉将殡葬工作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作为民生保障、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大局中把准方向,找准定位,抢抓机遇,主动作为,争取党委和政府重视支持。把健全完善“逝有所安”制度纳入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纳入“一把手”工程、纳入财政重点支持事项、纳入重点工作考评,加大全面统筹推进力度。各级民政部门党组(党委)要自觉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给各级党委和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二)明确方案步骤。要围绕新时代殡葬工作总的目标任务,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找准问题和症结,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措施,制定形成详细的政策意见或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要按照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坚持适度前瞻的原则,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本地区殡葬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明确工作着力点和努力方向,细化基本服务保障、殡葬服务管理、殡葬习俗改革等重点工作政策措施,实行挂图作战、对表推进、量化考核,到点验收,确保殡葬改革各项任务有组织、有步骤、有督促、有检查、有落实。

(三)强化部门协同。要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具体任务,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好职能部门牵头作用,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着力在设施规划、土地供应、资金投入、监管执法等制约改革发展的瓶颈问题上,加强力量统筹、资源整合和政策衔接,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重点加强与宣传、教育、文化、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协作,把殡葬宣传教育纳入重点宣传内容,把殡葬专业纳入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专业设置,把移风易俗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文化重点工程。要加强与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协调,解决殡葬用地这一突出瓶颈。要善于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凝聚改革共识,形成工作合力。

(四)深化改革试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试点是重要改革任务,更是重要改革方法。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虽已完成阶段性事项,但通过试点探索改革路径方法的任务永远在路上。各试点地区(单位)要继续保持奋发有为的工作状态,坚决不能让试点成为“半拉子工程”。要加强试点地区(单位)之间及与非试点地区(单位)之间的交流互鉴,促进试点经验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复制。各省(区、市)要密切跟进本地试点情况,帮助解决政策难题,指导关键领域环节改革突破,研究制定支持重点试点项目的政策措施,并适时扩大试点范围,培育改革新兴力量,努力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机制和环境。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精神,民政部正在制定《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优化殡葬领域涉企审批服务的实施方案》,待方案下发后,各自贸区所在省份民政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切实抓好殡葬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

(五)做深做细做实群众思想工作。殡葬改革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要针对殡葬改革工作的特殊性、敏感性,认真总结习俗改革规律,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把改革力度、发展速度、群众承受程度结合起来,多倾听群众意见呼声,耐心细致做群众思想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宣传。要坚持疏堵结合,多出台鼓励性、引导性的政策措施,加快完善服务设施,提升服务管理水平,以先进的设施、优质的服务、有力的保障赢得群众的认可与支持。要高度重视舆情,加强研判,强化媒体正向引导责任,指导地方及时客观发声,消除误解误读,营造积极健康的舆论氛围。

殡葬工作事关百姓福祉,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下更大功夫,花更大力气,在解决老百姓殡葬方面操心事、烦心事上取得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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