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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法视角下高校学生的财产权

2019-12-22王工厂

大众投资指南 2019年6期
关键词:校规财产权处分

王工厂

(郑州师范学院法律事务研究中心,河南 郑州 450044)

一、高校学生财产权的概述

有关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的保护,在我国的宪法中有明确的规定,所以,高校的大学生们的财产权也应该得到相应的保护。在我国的高校教育阶段,其绝大多数的学生的年龄符合法定的完全行为能力人,而且其认知方面很健全,所以其大学生针对自身享有的合法的财产,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进行一定的支配和管理。

目前我国针对大学生在高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制定了详细的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旨在有效的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首先,大学生在高校教育阶段,有权参加针对自己所学专业,所设计的相关教学活动以及校园活动,并对其高校为学生提供的丰富的教学资源,享有充分的使用权利。其次,在大学生在高校教育阶段,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所以学生有权参加丰富的社会服务实践,或者在校内进行一些文娱体育活动,丰富校园生活。再次,学校根据学生的家庭环境以及在校表现,为其提供经济资助,学生根据自己优秀的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有权获得相关类型的奖学金,对于经济困难的学生,为充分的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利,学生有权获得相应的助学金,并根据相关程序获得相应的助学贷款。然后,在高校的教育管理中,学校应对学生的学习成绩以及综合素质表现进行公平公正的评价,对于符合相关学业完成要求的学生,为其颁发相关学籍证明,学生有权拥有能够证明自己大学生身份和资格的学历证书以及学位证书等。除此之外,在高校的教育管理中,针对学生的具体在校行为,会采取相应的处分措施,学生对其高校的处分行为以及处分结果存在争议的,可以向学校相关管理部门提出意见,或者向相关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申诉。而对其侵犯到学生的人身权以及财产权等法律规定的合法权利时,学生不仅可以申诉的方式进行救济,还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方式进行救济。最后,关于法律针对学生在校拥有的其他权利,也要对其进行合法保护。

二、高校教学管理中与学生财产权产生冲突的具体原因

第一,在高校的教学管理中,缺乏完善的教育教学法律法规体系。就目前我国有关高等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其中针对高校教学管理中,涉及到学生的财产权的具体内容少之又少,在现代化的教育改革中,无法满足学生的发展需求,不符合时代的发展潮流。在高校的教学管理中,由于缺乏合理的法律程序予以指导,所以在处理学生财产权方面存在一定的难度,无法有效的解决二者之间存在的冲突。同时,就目前我国高校管理中涉及的相关法律规范,其立法层次急需提高。

第二,有关学生和高校之间的法律关系没有明确的规定。目前在高校的教育教学管理中,关于大学生与高校之间的法律关系,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第一,二者是一种行政法律关系。即高校作为管理者,对于学生进行教育管理,针对学生的表现采取一定的奖惩措施。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高校教育的相关规定,可以理解为其主要将学校作为法律授权组织来对待,所以高校通过法律的授权,在进行相关的学生教学管理活动中,其行使的是授权范围内的行政管理职权,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的管理权利,是具体的行政行为。而学生对高校的管理存在异议,采取的行政诉讼救济手段,只能针对授权范围内的行为进行诉讼。第二,高校与大学生之间是一种服务关系,即大学生通过缴纳学费的方式,接受高校的教育服务。所以有关学生具体的财产权益受到侵害时,由于法律并未对其进行明确的规定,在追究相关责任时具有一定的难度,造成了高校的教学管理中,经常与学生的财产权存在一定的纠纷。

第三,学生的法律救济途径不规范。目前针对高校教育管理中的相关规定,其在面对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等需要对其进行处分的行为,以及学生的受教育权涉及的相关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但是有关学生对高校采取的处分行为存在争议,如何进行申诉,或者其他相关的法律救济途径没有完善的规范。学生不服高校的处分行为,往往不清楚该如何采取何种救济途径去解决其争议,具体需要经过何种程序来进行申诉,并向哪个相关部门提出申诉请求。导致学生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学生和高校之间的冲突迟迟得不到解决,不利于高校教学管理的正常开展。除此之外,由于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学生在申诉的过程中是否可以采用司法救济的途径,就造成高校在对学生的违法违纪等相关行为进行处分时,没有法律对其进行有效的制约和规范,使得高校的处分措施,缺乏一定的公平公正。

第四,高校校规的制定缺乏科学合理性。据调查显示,在我国的高校教学管理中,不仅其高校校规的内容缺乏一定的完整性,而且在其校规制定的形式方面也缺乏一定的合理性。高校校规的制定,不仅是为了对学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管理,更重要的是通过校规的制定,指导学生有序的参加学校的相关活动,但在目前校规的制定中,常常忽视学生的意见,不立足于学生的实际在校情况进行充分详细的调研。同时,校规制定后,在其颁布形式上无法体现出严肃性,通过普通的通知或者决定等形式进行颁布,其形式过于随意化,学生往往对其校规的详细内容没有进行充分的了解,无法引起学生足够的重视。当高校在对学生采取一定的处分行为时,学生才意识到该项行为违反了高校的校规。除此之外,在校规的制定内容中,有关学生违规违纪的处分行为,针对同一类似行为,其校规却采取了不同的处分措施,导致其处分规定的内容缺乏一定的合理性,而且关于具体的处分行为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造成高校对学生采取的处分措施存在相当大的随意性,无法实现公平公正的管理。并且在高校的教学管理中,针对学生的处分相关程序缺乏一定的规范性,学生在接受处分后,往往并不了解自己拥有一定的申诉权,其程序的不合理性,导致学生的合法权益无法实现有效的保护,同时也不利于高校的教学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高校教学管理中与学生财产权存在冲突的具体表现

上文有提到,在我国的宪法中明确规定,保护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所以学生的财产权也应获得相应的保护。在我国目前的高校教学管理中,侵犯学生财产权的现象层出不穷。一方面,学生在高校的受教育阶段,经常会收到以各种名义进行交费的通知,这种乱收费的现象不进行有效管制,将会进一步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常见的就是学校经常对学生宿舍中的大功率电器进行没收,旨在保护宿舍用电安全,但电器作为学生的财产,学校没有经过法定程序,不得对其大功率电器进行没收。这就导致高校的安全管理与学生的财产权存在一定的冲突。除此之外,在高校的教学管理中,还存在类似的现象,正确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冲突,不仅保护了学生的合法权益,而且推动了高校教学管理的正常运行。

四、行政法视角下高校学生财产权的有效保护原则

在高校的教学管理中,其依据高校的管理任务以及标准,对学生的财产进行一定的处置,与学生的实际财产权益难免存在相应的纠纷,所以为了更好地处理好学校的教学管理和学生的财产权之间的关系,就需要对其管理措施进行合法化的规范,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确保学生的财产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首先,依据行政法中的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原则,即要求高校在进行相关教学管理活动中,应严格依照上位法优先于下位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对其法律、规章条例等相关法律效力进行明确的了解,使得高校在对学生的财产进行处分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同时,在高校的教学管理中,应清楚在对其公民的基本权利进行相关法律规定时,只有立法机关拥有该权利,其他任何行政机关都不具备。其次,依据行政法中的正当程序原则。高校在对学生进行相关教学管理活动中,应严格依照正当程序进行,实现程序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有效的树立起宪法的权威性。在实际的高校学生教学管理中,一般针对学生处分行为,学校通常采取的是单方处理行为,导致其程序存在一定的不合法性和不和理性。所以高校在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时,应严格依照相关程序,合法合理地行使自己的教学管理权利,确保高校做出的相关处分行为,公平公正,有效的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最后,依据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则。即要求除了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外,还需要确保对人民的利益损失降到最低。所以这一原则也同样适用于我国的高校教学管理中,即在进行高校学生的教学管理活动中,针对学生的财产权问题,对其进行处理时,要确保学生的利益损失最小化,不仅高效地实现对学生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时也推动了高校教学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

五、行政法视角下高校学生财产权的有效保护措施

(一)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在高校的教学管理活动中,为减少学生的财产权与高校的管理之间冲突,就需要针对其高校的相关管理权,进行法律方面的健全和完善,使得高校在进行教学管理的活动中,能够依据法律的规定进行管理。在处理关于学生财产权方面,更需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理。并针对学生具体享有的权利以及履行的义务进行明确的规定,对其相关的法律救济途径以及程序进行明确化的法律规定,使得学生在维护自身权益的过程中有法可依。同时,针对高校的教学管理太过于随意化,为提高其管理的规范性,通过对其教学管理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并完善相关责任追究法律制度,有效地实现学生财产权的有效保护,高校管理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学生财产权的具体救济措施。在高校管理中,学生的在面对自身的财产权受到侵害时,其救济措施的完善,有利于学生合法的保护自身的权益。一般其救济途径主要有复议、诉讼以及仲裁,一般在高校通常设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其性质与其行政仲裁机构的性质具有一定的相同性,而且其申诉处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具有一定的合理性,除此之外,学生可以通过行政复议,严格依照相关《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符合其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复议。并且,其救济途径还包括行政诉讼的手段,即学生对其行政复议的结果不接受时,可以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诉讼,切实维护好自身的财产权益。

六、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学生的财产权,所以为有效的解决高校管理与学生财产权之间的纠纷,就需要对其高校管理中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完善,并对其学生的法律救济途径进行明确规范,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的同时,推动高校教育教学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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