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加州宪法修正案(五)看美国教育公平问题
2019-12-21谢天长
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3期
谢天长
(福建工程学院法学院,福建福州 350118)
美国加州参议院提出的加州宪法修正案(五)即SCA5,SCA是Senate Constitutional Amendment的缩写。当地华人为了抗议这一修正案,通过使用脸书、微信等即时通讯手段宣传、在大众媒体撰文和发声、约见选区参议员、华裔组团到州议会和华盛顿抗议等多种方式表达意见,迫使提出修正案的拉丁裔参议员埃德·赫尔南德斯(Edward Paul Hernández)收回提议,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从中可注意到,美国社会存在比较深刻和难以调和的教育公平问题,并在不同州中产生了多个法案和诉争,特别是Fisher v.University of Texas案在2016年的最新判决,反映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处理平权问题所展现的模糊和踌躇。
一、美国加州宪法修正案(五)的提出及其核心问题
(一)美国加州宪法修正案(五)的提出
美国加州宪法修正案(五)具体表述为:“加州宪法禁止本州因种族、性别、肤色、族群、出生地,在政府机关、公立教育、公共服务合同签订方面歧视任何个人或团体或给予其特殊照顾。这个法案将会保证上述禁令不能阻止州立高等院校使用被美国联邦宪法第14条修正案Ⅱ允许的学生选拔程序。”美国加州宪法修正案(五)就是想通过删除1996年加州议会通过的209提案中涉及的有关“公立教育”的文字,从而为加州公立大学系统在选拔新生时考虑种族、性别、族群等因素打开缺口,为加州公立大学乃至在加州的私立大学额定少数族裔招生比例提供制度根据。参议员埃德·赫尔南德斯提出加州宪法修正案(五)的理由是,需要公立大学录取学生时考虑种族背景来增加少数族裔的入学人数,实际是明确少数族裔学生的录取比例,从而保障少数族裔享有平均受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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