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认定研究
2019-12-21肖晓河北大学政法学院
新商务周刊 2019年12期
文/肖晓,河北大学政法学院
1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涵义的界定
关于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概念问题,理论界从未停止对其的讨论。通过比较分析学者的有关理论研究后,笔者认为,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既是一种许可,又是一种限制。简单来说,就是谁可以成为原告一方参与到行政诉讼过程呢中来,成为原告的一种可能性。值得注意的是,它与原告有所不同。原告是指在行政诉讼中一种法律地位,而原告资格是一种法律能力。当合法权益受到行政行为的侵害时,即就具有了原告资格,而只有案件经过受理后,才能真正成为事实上的原告,两者是截然不同的概念,不可相互混淆。
2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认定的必要性分析
2.1 满足诉讼经济原则的实现
在现代社会,由于公民的法治观念的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人选择运用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诉讼作为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其效果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在实践过程中会出现究竟谁可以提出诉讼的问题,如果原告的资格认定不够明晰,会导致行政诉讼无法顺利进行,导致当事人时间的浪费和金钱的消耗。因此,亟需明确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认定标准来更好解决纠纷,为当事人节约时间和金钱成本,促进诉讼经济原则的实现。
2.2 适应社会多元发展的趋势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与社会意识的不断提高,我国社会呈现多元化的状态。与此同时,经济发展带来了一些社会矛盾的出现,诉讼案件不断增多,案情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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