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制度对高校会计核算模式的影响探析
2019-12-21
新营销 2019年5期
(中山大学会计核算处 广东 广州 510275)
一、引言
2019年1月1日起,《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开始施行,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改革进入全面落地阶段。政府会计制度引入权责发生制核算原则,实行“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的会计核算模式,能够更全面地反映政府会计主体的运行成本和资产、负债情况,为加强成本核算、将来实现全面绩效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高校作为政府会计改革的重要参与者之一,实施政府会计制度一方面能更准确地核算学校的办学成本,更全面地反映学校的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另一方面也对高校的会计核算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挑战和要求,促使会计核算从“核算型”向“分析型”和“管理型”转变。有鉴于此,本文主要探讨政府会计制度实施过程中,高校会计核算模式发生的转变,以期为会计实务工作提供一些参考。
二、政府会计制度实施过程中高校会计核算模式的重构
相较于其他类型的行政事业单位,高校的业务具有其特殊性,主要承担着教学和科研工作。高校资金来源复杂,包括财政拨款、学费和住宿费等事业收入、科研收入、捐赠收入等,且各主管部门对所拨付资金的管理要求不一;支出类型多种多样,与国内外政府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资金往来频繁。另外,高校的资产规模庞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大量的教学科研用仪器设备、图书档案、软件、专利权,等等。高校在满足日益细化的既有内外部会计信息和管理需求基础上,按照要求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建立政府会计核算体系,其复杂程度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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