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共同体”与“大同世界”之比较
—— 立足于人的类本质的感性回归
2019-12-21晏扩明
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2期
晏扩明
(南开大学哲学院,天津 300071)
一、马克思的共同体:从“虚幻”到“真正”
共同体思想一直伴随着政治哲学的发展而存在着。在西方,古希腊时期哲学家们将城邦看作一个政治共同体,而追求和谐和幸福的生活是共同体的最大目标。西方近代的政治思想家们对政治共同体的探讨沿袭了古希腊以来的传统,如洛克认为:“政治权力就是为了规定和保护财产而制定法律的权利……以及使用共同体的力量来执行这些法律和保卫国家不受外来侵害的权利;而这一切都只是为了公众福利。”[1]
马克思在共同体问题上与以往的政治思想家存在着一个巨大的区别,他在使用共同体时特别强调对人自身类本质的感性回归。此前的政治思想家将共同体仅仅视为是一种强有力的带有保护性质的权威执行者,亦即具体历史形态下的共同体,如城邦、国家等;而马克思则将共同体概念放置在人类社会历史下进行考察,从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的角度切入,经过对“虚幻的共同体”“抽象的共同体”“自然的共同体”和“真正的共同体”之间历史性的发展关系的界定,既否定了民族国家形式的政治共同体作为人类共同体的终极结果,也否定了契约论传统所认为的世界各民族的联合共同体形式作为一种未来发展的终极趋势。他从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角度出发,将“真正的共同体”视为一种人回归人的类本质的必然要求。因为在马克思看来,无论是作为城邦的还是民族国家的共同体,都是具体历史形态下的共同体,其赖以存在的基础是现实的历史条件和人的具体的感性社会实践。
登录APP查看全文